景洪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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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0-09 15:47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31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森林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刑事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全市林区社会治安状况,部署全市森林公安工作;负责全市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包括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全市森林公安民警警衔首授、晋升的审核申报以及各类培训工作;负责查处全市林区内发生的毁林、盗伐、滥伐、森林火灾、猎杀、走私、非法收购、出售珍稀动植物及其产品等重特大案件,以及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案件;负责办理市林草局授权查处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
景洪市森林公安局内设5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制室、治安中队、刑事侦察中队、普文派出所。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工作,至关重要。一年来,面对大庆安保林区维稳任务艰巨、极端炎热天气下森林火灾高发、森林督查图斑案件查处常态化、打击破坏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压力倍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繁重等困难局面,景洪市森林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林区维稳为主线,以开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全力以赴抓好林区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各项措施落实,努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林区治安环境。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和景洪森林公安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措施推进有力,圆满完成大庆安保任务。二是打击整治有力,林区治安环境不断改善。三是林区防控加强,基层基础业务全面推进。四是安排部署有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推进。五是全面加快步伐,深入推进三大基础建设。六是主题教育深入开展,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景洪市森林公安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4人,主要是编外辅警。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9,329,142.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48,942.33元,占总收入的99.1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0,200.00元,占总收入的0.86%。与上年对比增加50,437.76元,增长0.5%,增长原因是追加普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的工程建设款和办案业务经费实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9,866,041.08元。其中:基本支出6,854,890.46元,占总支出的69.48%;项目支出3,011,150.62元,占总支出的30.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22,607.62元,增长5.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减少基本支出517,638.04元,按工程进度支付普文派出所和局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款增加项目支出1,040,245.6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森林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54,890.4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7,638.04元,下降7.02%,下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1人和退休1人减少工资等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森林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11,150.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40,245.66元,增长52.78%,增加主要原因是:按工程进度支付普文派出所和局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建设款。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一是狠抓森林督查图斑案件查处。整改销号2018年图斑案件是今年工作重点之一,2018年累计接收的国家级图斑107个,截至今年9月25日累计销号106个,正在查办待销号1个。二是狠抓森林火灾案件查处,防火期间,共立森林火灾案件14起,查处14起(含刑事案件3起),综合查处率达100%,其中“3.19”曼山林区重特大森林火灾案成功告破。三是狠抓破坏野生动物案件查处。迅速贯彻落实3月29日全国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启动战时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战时高于平时、战时严于平时”的原则,切实做到“四个快速”(快速落实工作责任、快速排查摸清情况、快速开展案件侦办、快速报送工作情况),并在部署启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先后召开两次推进会,对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纵深推进“打野”工作。四是狠抓“人象冲突”维稳工作。全年接“人象冲突”、“野象出没”、野象破坏庄稼警情共18起,累计出动警力共计133人次与当地党委政府等多部门进行处置。全年通过开展“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绿卫2019”、“治爆缉枪”等专项行动,共立各类涉林案件514起(其中:刑事案件308起、林政案件120起、治安案件86起),查处470起(其中:刑事案件308起、林政案件120起,治安案件86起),查处率91.4%,受理数、查处数同比上升46%、41%,刑事案件受理数、查处数同比上升79.1%、81.3%。移送起诉案件120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1人,救助野生动物248头(只,条),依法收缴各类民用枪支95支,收缴林政罚没款625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1.2千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65,041.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对比增加521,607.62元,增长5.5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减少基本支出518,638.04元,按工程进度支付普文派出所和局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款增加项目支出1,040,245.6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4%。主要用于局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建设款;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5,180.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主要用于在职民警和辅警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缴费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7,964.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主要用于在职民警和辅警的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办案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7,616,37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1%。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普文派出所工资福利支出5,315,326.6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9,653.83元,对个和家庭补助支出18,500.0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629,757.32元,资本性支出153,134.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5,5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主要用于在职民警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1,148.51元,完成预算的129.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0,908.51元,完成预算的150.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0.00元,完成预算的1.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总体大于预算数,分项目有升有降,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接待费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原因是建立公务接待制度,厉行节约,减少接待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超出预算的50.65%的原因是:一是2019年查办的涉林案件是森林公安组建以来查办最多的一年,全年共立各类涉林案件537起(其中:刑事案件323起、林政案件128起、治安案件86起),查处531起(其中:刑事案件327起、林政案件118起,治安案件86起),查处率98.9%,故车辆燃油费也同比增长;二是我局的3辆公务用车老化严重,车龄均在15年以上,行驶里程都在21万公里以上,加之长年累月在林区坑坑洼洼的山路上行驶,车辆损耗更大,车辆维修费用逐年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8,632.56元,增长29.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0,672.56元,增长31.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40.00元,下降89.4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是2019年查办的涉林案件是森林公安组建以来查办最多的一年,全年共立各类涉林案件537起(其中:刑事案件323起、林政案件128起、治安案件86起),查处531起(其中:刑事案件327起、林政案件118起,治安案件86起),查处率98.9%,故车辆燃油费也同比增长;再就是3辆车较2018年老化更严重,车龄均在15年以上,行驶里程都在21万公里以上,加之长年累月在林区坑坑洼洼的山路上行驶,车辆损耗更大,车辆维修费用逐年增加。2、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是建立公务接待制度,厉行节约,控制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0,908.51元,占99.89%;公务接待费支出240.00元,占0.1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0,908.5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0,908.5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到案发现场侦察破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森林公安局调研发生的1次4人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3,744.53元(其中:行政单位413,744.53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9,982.98元,主要原因分析: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景洪市森林公安局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临时聘用劳务费用、工会经费、交通补贴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景洪市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7,605,436.8元,其中,流动资产1,309,838.32元,固定资产3,242,923.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052,674.99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43,542.4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69,898.9元,固定资产增加129,13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变动,在建工程增加1,684,303.32元,无形资产无增减变动,其他资产无增减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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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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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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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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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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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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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7605436.8 |
1309838.32 |
3242923.49 |
938968.27 |
700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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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308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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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267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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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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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08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08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08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秀,项目支出自评4个,评价金额106.82 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4 个,良 0个,中 0个。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