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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作者 :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
  • 来源 :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0-06-19 15:33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762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6-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 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6-8. 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6-9.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10.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11.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2.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6-13.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6-14.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5.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6.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7.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8.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9.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6-20.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6-21.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0〕144号)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具有“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其主要职责是: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和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残疾预防、办理残疾人证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发展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计划、起草有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供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7)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和指导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8)管理和指导辖区内乡(镇)、厂矿企业、各大国营农场的残联工作。

(9)承担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内设五个科室:综合办公室、教育就业股、组织维权股、康复扶贫股、计划财务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州委工作部署,按照上级残联及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明确“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推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2020年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重点是:

(一)凝心聚力,持续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州委、市委、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准确把握党的大政方针,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上充分信赖、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工作上扎实深入。持续将“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贯彻落实《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景洪市残疾防控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景洪市残疾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规划纲要》等。

(三)严字当头,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完成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牢牢把握加强党的建设这条主线,不断加强党支部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为重要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

(四)实干担当,抓好惠民实事。各级政府惠民实事最能贴近残疾人,最能提升残联形象,最能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要突出残联工作的重点特点,继续开展残疾人关爱行动。一是为500名残疾人提供就业培训服务。二是完成上级部门提供的辅助器具的购买和发放,为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无障碍改造服务,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完成“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抚养服务项目任务,推荐到云南省(聋儿)做人工耳蜗救助工作,对有康复需求残疾人进行数据录入。三是开展好2020年考上大中专院校残疾人资金补助,残保金征收中核定用人单位使用残疾人数,对上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示范户补助金的发放,信息补录、残疾儿童0-6岁未就读和已就读的统计,有就业需求残疾人登记。四是持续推进2020年“两项补贴”审核工作,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和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工作。五是在市级残保金预算可安排的情形下将开展基层组织和残疾人技能技术培训;景洪籍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就读的补助;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示范基地的帮扶等工作。

(五)强基固本,进一步做好残联组织联络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群团改革的工作要求,使《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涉及基层的内容有效落实,同时做到强基固本,重心下沉,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充分发挥好基层残联组织和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及补贴发放。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及师资培训。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机构,通过社会化工作方式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

(六)攻坚克难,狠抓残疾人精准脱贫工作。2020年是脱贫攻坚工作的最后一年,坚决把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作为残疾人工作的首要任务,在做好本会结对7家“挂包帮”户的同时开展好上级残联下达的行业扶贫指标任务、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综合施策,精准发力。

(七)积极组织残疾人文化节庆活动。继续全方位、多渠道做好残疾人工作宣传报道,始终把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道主义精神放在突出位置,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加强残疾人文化人才和队伍建设,重视各类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的挖掘、培养和输送;加大对残疾人工作、残疾人先进典型的宣传,不断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激励更多的残疾人朋友在精神生活上更有寄托,在融入社会中更有尊严。同时在资金有效配置下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年残疾人各种节庆活动。

(八)重视年终各项考核。强化各项考核在日常工作中的意识,将各项考核融入日常工作中,自觉规范档案资料。

(九)努力完成上级残联和市委、市政府部署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经过认真测算,编制出我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根据基础信息数据按照规定的标准及范围据实测算;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安排项目支出专项业务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6名(含参公)。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其他实有人数12人,其中:编外人员3人,其他人员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5.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78万元,增长4.24%。主要原因是:人员比2019年增加1人(岩邦),相应增加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在职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5.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215.75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78万元,增长4.24%。主要原因是:人员比2019年增加1人(岩邦),相应增加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在职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5.7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5万元,项目支出10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5.7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8.78万元,增长4.24%。主要原因是人员比2019年新增1人(岩邦),相应增加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在职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等。

1.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1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2)“2081101残疾人事业—行政运行”107.8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3)“2081199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及保险、残疾人专职联络员补助、残疾人基层组织干部培训、残疾人工作经费等支出。

(4)“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8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4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82万元,项目支出44.00万元)

基本工资2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3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1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1.00万元)

住房公积金7.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0万元,项目支出33.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万元,项目支出15.13万元)

办公费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手续费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物业管理费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

维修(护)费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会议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培训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会经费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8.6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0.06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0.06万元)

(4)资本性支出1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81万元)

房屋建筑物购建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86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9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本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4.95万元,比2019年增加2.95万元,增长147.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因综合办公室复印机损坏,且无修复价值,需要更新。具体预算情况如下:购入1台复印机,单价4.00万元;打印机1台,单价0.15万元;饮水机4台,单价0.05万元,小计0.20万元;LED显示屏一个0.60万元;共计4.95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5.7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8.78万元,增长4.2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比2019年增加1人(岩邦),相应增加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在职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等。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15.7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8.78万元,增长4.2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比2019年新增1人(岩邦),相应增加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在职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等。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75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83%,比2019年预算增加16.83万元,增长19.5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比2019年新增1人(岩邦),相应增加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1.17%,比2019年预算增加1.92万元,增长17.4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比2019年增加了1人(岩邦),相应增加了在职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比2019年预算减少9.98万元,下降了1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退休费统一由养保中心统筹,今年没有纳入本单位预算。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与2019年预算无变动。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0万元,如残疾人工作经费;残疾人假肢筛查、制作、装配服务;补助乡级残联专职委员、村级残协联络员、四个市级专协主席、副主席、各残疾人之家家长;聘用人员工资及保险;扶贫攻坚、结对帮扶等。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但各小项目支出有所不同,其中:1.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11.0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1%,比上年减少3.00万元,下降了21.42%;下降原因:聘用人员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故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2.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0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33%,与上年持平。3.办公设备购置支出4.9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95万元,增长了148.50%,增加原因:本单位因综合办公室复印机损坏,且无修复价值,需要更新,价格4.00万元。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63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8.63%,比上年减少5.53万元,减少了39.05%;其主要原因:去年工作经费5.00万元没有细分,全部列入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生活补助支出0.0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比上年减少1.80万元,减少了100%,其原因是扶贫工作队员已调回,取消了生活补助支出;6.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06元,比上年减少4.98万元,减少了14.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取消了资助接受教育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3.90万元;7.差旅费支出1.5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50%,比上年增加了1.50万元,增长了100%;其原因是对工作经费进行了细化。8.会议费支出1.0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了1.00万元,增长了100%;其原因是对工作经费进行了细化。8.培训费支出4.0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4.00%,比上年增加了4.00万元,增长了100%;其原因是增加了残疾人基层组织干部培训项目。9.房屋建筑物购建支出5.86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5.86%,比上年增加了5.86万元,增长了100%;其原因是今年需要支付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保修金5.86万元。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0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5.1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八项管理规定和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管理,未安排此项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持平原因是我单位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购置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0万元,较2019年减少0.20万元,下降10.52%。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根据八项管理规定和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降低了接待费用预算。预算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调研,下级单位工作交流,开展残疾人调研等工作接待。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共申报项目1个,编制了1个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财政拨款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00.0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00.00万元。2020年本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12.93万元,比上年增加1.93万元,增长17.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比2019年增加1人(岩邦),相应增加了在职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76200111

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00619025858612.xlsx

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