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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水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 :景洪市水务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0-06-23 11:43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332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水务局部门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6-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 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6-8. 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6-9.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10.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11.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2.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6-13.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6-14.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5.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6.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7.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8.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9.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6-20.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6-21.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0〕144号)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水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水务局部门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深化水利水电改革,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水利条件和能源保障。
    负责对《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有关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组织实施,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水利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工程的安全保卫,依法治水、依法管理水资源。
    负责和组织对全市的小(一)型以下水利工程和对中型水利工程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任务书的报审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洪市水务局下属单位共7家,分别是景洪市水土保持监督站、景洪市曼飞龙水库管理所、景洪市曼岭水库管理所、景洪市云盘水库管理所、景洪市曼么耐水库管理所、景洪市勐宋水库管理所、景洪市黄草岭水库管理所。

景洪市水务局内设5个股室即:办公室、水利股、河湖长工作和水资源股(市水政监察大队、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股、行政审批股。

(一)办公室

办公室分为办公室及财务室:①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机要通信、重大会议组织、宣传报到、办公自动化、信访和接待联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户口及机关车辆调度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水利科技信息工作,对综合性和专题性的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人员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和工作任务。②财务室组织编制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部门预算,监督检查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水务行业的财务工作;配合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融资工作;承担水务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办理局属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水务工程使用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税收、信贷等意见;牵头开展局属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水利股

 拟订水利中长期和战略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重点流域(区域)和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及专项规划,组织开展重大水利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组织指导重点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审核、转报市管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核工作;拟订年度水利投资和实施计划,组织实施中央、省、州和市级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水利改革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河湖长工作和水资源股(市水政监察大队、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负责市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河湖长制工作有关计划、政策、制度等,负责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检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和重点事项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承担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有关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对水事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水事纠纷进行调处,维护正常水事秩序;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涉水违法案件;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其它行政措施;配合和协助公安、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节约用水的办法措施,并监督落实;督促监督城市管理部门编制城市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年度用水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或调整行业综合用水定额和单项用水定额,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和指导计划用水单位开展水量测试工作、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创建和验收工作;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考核标准和验收要求,组织和协调创建工作;开展城市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地下水的节约用水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监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雨水收集利用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和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的竣工验收;负责监督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推广先进节约用水技术和措施。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水旱灾害防御股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水旱灾害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防洪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监督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核;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对全市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实施统一调控调度蓄水工作,对全市重要河流实施统一监控和调度。负责编制重要江河、水库安全度汛计划;制定和负责督促落实全市水库安全蓄水计划和水库干渠水毁修复措施的落实;承办水务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承办国际合作和外事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稽察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行政审批股

负责实施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办结或上报;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相关流程的制定、优化和简化;受理群众对本单位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有关事项的咨询;负责与本单位内设机构进行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的组织协调和清理;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集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承担政务服务中心安排的相关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快推进在建工程建设

1.曼点水库工程。曼点水库属新建中型水库工程,水库拟建坝高78米,总库容1234万立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4.16亿元,主要任务是解决景洪市嘎洒镇4.88万亩橡胶地和0.5万亩农田灌溉及农村0.7万人的饮水问题,并作为景洪城区供水水源。曼点水库工程于2015年4月30日开工建设,2016年1月15日完成截流,2016年4月完成大坝基础开挖,2017年1月18日开始填筑大坝碾压混凝土,并于2019年4月30日完成封顶任务,大坝及消力池混凝土填筑已完成合同工程量的94%,目前正进行大坝机电设备安装等工作。2018年11月25日完成移民安置村搬迁工作,移民安置点对外交通道路正在修建。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5000万元,并在雨季前完成大坝下闸蓄水工程验收,年底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2020年1至4月完成投资860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7.2%。

2.大寨水库工程。大寨水库水库控制径流面积7.04km2,坝高39m,总库容162万m3,为小(一)型水库。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5889.29万元。工程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景讷乡0.2281万亩农田灌溉以及集镇和农村0.8807万人的饮水问题。工程于2019年5月开工建设,2019年底已完成输水(导流)隧洞建设,2020年3月完成截流验收,目前正在进行大坝填筑工作。工程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2500万元,并于雨季前完成渡汛坝填筑工作。工程2020年1至4月完成投资1076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43.04%。

3.红光水库工程。红光水库水库控制径流面积17.8km2,坝高40.6m,总库容252.2万m3,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6999.79万元。工程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普文镇0.48万亩农田灌溉以及农村0.23万人的饮水问题。工程于2019年5月开工建设,2019年底已基本完成输水(导流)隧洞建设,目前正在进行截流准备工作。工程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3000万元,2020年5月底前完成大坝灌浆、隧洞浇筑及溢洪道开挖浇筑工作,2020年12月开始大坝填筑。2020年1至4月完成投资620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20.67%。

4.景洪市南阿河官牛段、回勒河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计划治理回勒河河道中心线长5.14km,起点为与南阿河交汇口处,终点向上游5.14km。共设3段护岸,护岸(左岸)段河道总长4.72km。南阿河官牛段治理起点位于回勒河与南阿河交汇口处,终点为橄榄坝农场勐汤河生产队附近,治理河道中心线长30.26km,总设21段护岸,护岸(左岸)段河道总长19.042km;还包括南阿河左岸5条支流护岸段河道总长1.45km,护岸总长2.846km。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8000万元,2020年1至4月完成投资3068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38.35%。

(二)抓好项目前期工作

景洪市水务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重点项目有曼灯河水库扩建工程、景洪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曼龙河水库工程、老坝那水库工程、曼亏水库工程、勐龙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南阿河曼养至曼别段治理工程、景洪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目前曼灯河水库扩建工程的可研报告已批复,正在进行初步设计阶段工作;曼龙河水库工程可研阶段各项工作已完成,因涉及市级自然保护区正在进行调整,调整完成后即可批复;老坝那水库工程和曼亏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在等待审查及完善可研阶段各项工作;勐龙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和南阿河曼养至曼别段治理工程正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景洪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正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景洪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已完善可研阶段各项目手续,目前正积极与发改部门对接,力争顺利争取到第三期专项债券资金。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景洪市水务局严格按照2020年部门预算口径、标准及要求编制预算,做到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及时。

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以“强化预算编制前期工作、狠抓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为重点,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机关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切实减少和避免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9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8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3名,其中:行政编制 18名,事业编制65名。在职实有8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8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8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1546.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6.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61.30万元,下降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人数减少及预算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46.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1352.3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93.9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61.30万元,下降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人数减少及预算项目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46.3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4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4.34万元,项目支出351.96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46.3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61.30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人数减少及预算项目减少。

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63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务局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37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

3)2130301行政运行266.1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务局的人员工资及经费。

4)2130310水土保持116.71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土保持监督站的人员工资及经费。

5)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1077.33万元,主要用于七家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及经费、本部门的项目经费。

6)2210201住房公积金84.1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的住房公积金。

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13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4.83万元,项目支出39.38万元)

基本工资31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24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6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368.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8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万元,项目支出39.3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6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40万元,项目支出173.86万元)

办公费2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8万元,项目支出12.00万元)

印刷费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30万元)

手续费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6万元,项目支出0.91万元)

水费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万元,项目支出1.40万元)

差旅费3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4万元,项目支出8.75万元)

维修(护)费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50万元)

会议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培训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专用材料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10万元)

劳务费11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118.15万元)

印刷费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30万元)

委托业务费1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00万元)

工会经费1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褔利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5万元,项目支出0.75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万元,项目支出0.72万元)

生活补助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万元,项目支出0.72万元)

4)资本性支出13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8.00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13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本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46.3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61.30万元,下降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人数减少及预算项目减少。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546.3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61.30万元,下降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人数减少及预算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景洪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4.34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67%,比2019年预算减少37.86万元,下降3.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人数减少。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7%,比2019年预算增加0.41万元,增长0.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费用支出较上年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76%,比2019年预算减少145.65万元,下降94.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已由社保发放。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与上年持平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景洪市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1.96万元,景洪市城乡居民饮用水水源点保护规划编制费用、2020年非税收执收成本专项资金、防汛补助经费、抗旱补助经费等开支。2019年预算减少113.6万元,下降26.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减少。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3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4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用于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水库运行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用于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水库运行管理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共申报项目12个,编制了12个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财政拨款预算项目12个,财政预算安排351.96万元,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38万2020年本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水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32.76万元,比上年减少2.99万元,下降8.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导致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日常公用经费57.64 万元,比上年增加3.51万元,增长6.4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33200111


景洪市水务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景洪市水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0062311075128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