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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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06-22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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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6-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 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6-8. 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6-9.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10.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11.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2.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6-13.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6-14.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5.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6.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7.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8.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9.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6-20.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6-21.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0〕144号)相关要求,现将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委员会组织部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管理。
(二)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组织、实施对干部和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领导班子成员的调配、任免等方面;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办理党群管理干部的任免、退休审批手续;承办市委、人大、政协、群团机关工作人员调动事宜:承办部分干部的交流工作,办理党员干部出国(出境)政审申报手续;提出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计划。
(三)负责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审核、督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关内部竞争上岗工作;办理党政群机关非领导职务的审核,指导公务员考试、录用和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
(四)建立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五)对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具体组织对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制订和完善人才工作的规章制度;选拔和协助市委管理市级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拔尖人才。
(七)对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具体负责对离休干部工作管理的指导、检查、落实。
(八)研究和制订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加强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活动,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讨活动,加强党费规范管理工作。
(九)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做好科级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十)指导、检查基层党组织的工作。
(十一)做好接待关于组织人事工作的来信来访。
(十二)承办市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按职能设办公室、组织股、干部股、干部监督股、机关组织股、企业组织股、远程教育办公室、干部教育和人才股、公务员管理股、老干部管理股。
(一)办公室
负责部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和综合事务。主管部内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宣传教育、文秘、档案、保密、文印、信访接待、会务组织、财务审计、传达收发、报刊征订、“挂包帮、转走访”等工作;做好财务、用车等后勤服务;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股
负责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宏观指导,拟定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计划(方案或通知);负责指导农村党建工作,联系各乡镇党委。具体负责乡镇各级党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检查监督,督促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内统计、党刊征订发送等工作;大学生村官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农村村干部教育、农村干部基本报酬、离任村干部补助、村干部养老保险、困难党员补助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直各单位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对景洪市党建网站进行日常更新和管理维护,指导乡镇、农场、街道党(工)委抓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活动场所建设管理等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干部股
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以及上级党委和市委关于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决定和规划;负责起草全市有关干部工作的规划、办法和意见;负责市管干部的推荐、考察、任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换届、补选以及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市管干部信息统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管理工作;草拟干部工作文件和收集整理干部工作资料;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干部监督股
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的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对《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和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对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办理市委和部领导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的案件;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提出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建议;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理市管干部的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负责全市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和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备案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远教办
负责全市农村现代教程教育的规划、检查、指导和管理工作,利用远教手段对全市党员进行教育;负责党员远教音像教材的引进、交流和编写、拍摄、制作工作,承担全市电教培训和服务;建立设备管理、运行和维护制度,完善全市终端站点管理员工作责任制;负责大组工网和综合平台的建设和运维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远教任务;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机关组织股
负责具体指导机关党建和城市基层党建,联系市直机关工委、允景洪街道党工委、教育党工委。督促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党员的教育管理、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党组织的换届、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内统计、党刊征订及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等工作,指导、打造机关党建示范点,总结提炼机关党建经验典型。按照上级要求,联系允景洪街道党工委协同抓好城市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督促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提高“云岭先锋”手机APP使用率,全面推进景洪市“服务大发展·争当排头兵”党员志愿服务行动;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企业组织股
负责指导国企党建、农场党建、非公党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系“两新”组织党工委、农场党委。具体负责“两新”组织党工委、农场党委各级党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检查监督,督促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内统计、党刊征订发送等工作;做好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各党组织的整顿建设、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党员的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党员的处理处分及党组织的换届、组建、委员增补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干部教育和人才工作股
负责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和制度建设;指导和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干部培训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做好中央、省、州及其他部门举办的各种类型干部培训班学员的选派工作;组织实施市管干部、后备干部、村(社区、生产队)干部等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各部门的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干部培训机构和师资队伍建设;负责领导干部进修工作。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抓好人才工作的战略思想研究、总体规划的制定、重要政策的统筹、重大工程的设计、重点人才的培养、先进典型的宣传;调查研究人才工作情况,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研究拟定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全市人才工作;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承担代市委管理联系专家工作,负责专家的选拔、培训、休养和管理服务等工作;建立人才资源信息库,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协调人才开发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公务员管理股
负责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综合管理;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负责公务员分类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交流、调动、调任、职务与职级并行等各项日常工作;统筹全市机关单位工资福利统发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奖励、惩戒、申诉等政策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选调生培养管理;负责参公单位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申诉和控告工作,承担市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以市公务员局名义开展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公务员宪法宣誓工作,组织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宪法宣誓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老干部管理股
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市直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建工作,宏观指导乡镇(街道)、农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各项工作的开展;管理全市离休干部和实职副科级以上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全市各部门贯彻执行、落实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处理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对全市老干部丧事和善后处理工作进行政策指导;指导管理好干休所(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等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认真履行职责,传导责任压力,确保主题教育实现既定的目标,取得预期的效果。
一是切实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贯穿全过程,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精神,及时盘点学习情况和存在的弱项,抓好补课和强化;二是扎扎实实地抓好检视整改。切实把开展主题教育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注意广泛地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映,聚焦“两个维护”抓整改,确保中央、省委、州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聚焦群众关心的问题抓整改,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聚焦10个专项整治,聚焦确保今年目标任务的完成,聚焦突出城乡人居环境大整治、登革热防控、资源保护、脱贫攻坚、舆情把控、打击走私等重点工作,持续深化专项整治,适时开展“回头看”。健全联动整改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严的责任好的作风确保专项整治效果,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三是统筹协调推进各项要求和进度。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到位”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州委的统一部署、全市工作安排部署,有序有力推动主题教育各项工作。结合主题教育抓好“以案促改”工作,重点做好全市专题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的统筹谋划,提前筹备主题教育效果评估工作,统筹做好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进一步强化边学边查边改取得实效方面典型经验的总结提炼,重点抓好主题教育期间边疆党建长廊建设、城乡环境整治、登革热防控、林下经济发展等方面特色亮点的典型挖掘。立足基层实际抓好主题教育,推动中国足球彩票主题教育向纵深发展。
(二)长期坚持、持续发力,推动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高质量发展。
一是有序推进“科级领导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两年全员轮训计划’”。举办7个专题培训班,约540余人,全市科级领导干部按其所需选择对口班次进行学习,培训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分批次举办“雨林狮子”工程干部培训班,针对入选第一批景洪市“雨林狮子”工程50余名干部(“幼师”“青狮”“雄狮”干部),量身设定培训课程,采取单独编班教学与混班教学相互结合的形式进行,形成传帮带培育体系和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取长补短的共同成长培育体系;二是采取“六个一批”实践锻炼的方式,选派干部到乡镇、街道、农场、园区挂职锻炼,到重点村挂职锻炼,到乡镇、街道、农场之间交流锻炼,到业务部门跟班学习锻炼,到重点工作一线实践锻炼,外出挂职学习,有组织、有计划地把干部放到重大斗争一线去真枪真刀磨砺,强弱项、补短板,学真本领,练真功夫,提升专业本领,锤炼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专业精神和过硬作风。
(三)突出重点抓落实、创新推进求突破,全力推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不断健全基层组织体系。持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把达标创建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2019年实现累计达标率不低于70%;二是抓实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促基层治理。健全落实农村党建“双整百千”四级联创机制,深入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整体优化提升村组干部队伍,切实发挥“青年人才党支部”作用。强化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切实发挥驻村工作队员脱贫攻坚生力军作用。切实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做好项目督促和实施工作,逐步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不断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产业扶贫“三个组织化”,突出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和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发挥基层组织和党员群众作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三是扎实开展“五项专项”整治。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专项整治任务,抓好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有序有效推进。
(四)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统筹推进全市各领域基层党建,适时召开全市基层党建工作会暨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农村党建,把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人居环境提升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走基层、进支部、强堡垒”“千名干部访万户·群众评议考干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服务群众意识,为全面助力脱贫攻坚和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城市基层党建,紧紧抓住景洪市作为全国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城市和全省边境口岸示范城市的大好机遇,扎实推进景洪城市基层党建创新发展,发挥街道党组织“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龙头带动作用,强化社区党组织“堡垒”聚合功能,进一步加大创新、搭建平台,持续优化城市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深入推进“红色堡垒工程”。深化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双服务”机制,依托“云岭先锋”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持续开展“排头兵行动”党员志愿服务行动。探索建立城市社区共建理事会和开展好“美丽社区”大比武活动;机关党建,持续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有效解决机关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好、质量不高问题;深化“挂包帮”“转走访”和“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继续推行市直机关党组织与挂联村党组织“结对共建1+1”聚力脱贫攻坚机制,实现机关与农村基层党组织互结对子,整合资源、聚力脱贫;国企党建,持续巩固国有企业党组织覆盖工作,全市国有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60%以上,持续推进党的工作进公司章程、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等9个方面37项重点任务落实;中小学校党建,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开展“云岭红烛·育人先锋”创建活动,积极探索“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建设的路径和机制,以“党建+师德”“党建+德育”“党建+人才”“党建+公益”等“党建+”为载体,充分发挥党建文化和校园文化的传承、导向、教育、滋养作用,实现以文育人、以文化人;公立医院党建,要推动市委关于加强全市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落实,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推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社会组织、新兴业态和互联网党建工作,要创新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同时要抓好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众党建工作。
(五)围绕景洪事业发展需要,全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要加强干部队伍整体建设。制定未来5年景洪市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科学规划市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未来5年的发展蓝图;二要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探索与省内外高校的有效合作,重点开展异地集中专业化培训,有效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建设,从而有效增强班子整体功能、整体合力和专业化能力。要利用制度的形式将“五个一”学习方式固化下来,教育引导干部主动学习、自觉学习;三要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在脱贫攻坚、重点项目等一线发现识别和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力度,推动干部资源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有效激发一线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动力;四要进一步优化科学选人用人制度建设。要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年轻干部,树立在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导向。不提拔使用不考察转变为平时主动考察,为市委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提供依据和参考。五要加强干部监督工作部门联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有效方法,不断推进干部监督工作科学化,建立多部门参与,多部门互动,多部门监督的干部监督工作格局。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编制及预算公开的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影响本预算的各种因素,客观分析本年度国家有关政策对预算的影响。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部机关的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名,其中:行政编制 25名,事业编制15名(含参公)。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3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1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4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0.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88.58万元,增长55.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划入市委老干部局职责(老干部局人员整体划转),划入公务员管理职责(人员划转2名),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同时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内容及经费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4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1240.3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88.58万元,增长55.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划入市委老干部局职责(老干部局人员整体划转),划入公务员管理职责(人员划转2名),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同时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内容及经费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40.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4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8.74万元,项目支出621.63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0.3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88.58万元,增长55.5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划入市委老干部局职责(老干部局人员整体划转),划入公务员管理职责(人员划转2名),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同时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内容及经费相应增加。
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130152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75.48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大学生基本工资、驻村生活补助、绩效考核奖、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用。
(2)2013201 行政运行49.5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组织工作中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经费支出。保障部机关日常工作有序开展。
(3)2013299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21.63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费,大组工网年运维费、密码机购置费,远程教育站点升级、管理维护、培训,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村干部工伤保险金、党建工作经费,景洪市“十佳”书记大评比经费,离退休干部党群服务中心经费,老干部管理工作经费等支出。保障中共景洪市委组织部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
(4)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0.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5)2210201 住房公积金47.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和驻村大学生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
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55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基本工资19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18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9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4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4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5万元,项目支出486.24万元)
办公费10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万元,项目支出102.27万元)
水费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2万元)
电费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2万元)
邮电费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2.4万元)
物业管理费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差旅费2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万元,项目支出22万元)
维修(护)费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万元)
会议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培训费22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22.86万元)
公务接待费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万元,项目支出0.3万元)
劳务费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98万元)
委托业务费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1万元)
工会经费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1万元,项目支出16.3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万元,项目支出102.98万元)
生活补助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励金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6.98万元)
(4)资本性支出3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42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42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本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88.82万元,比2019年增加87.32万元,增长98.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针对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紧缺,管理体制不健全等实际情况,依托景洪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打造景洪市离退休干部党群服务中心,需购置空调3台、LED显示屏1个、投影仪1台、多功能一体机1台、木制台、桌类16台、椅凳类54套等办公设备;2.为更好体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全面真实反应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不断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的价值,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严肃性和公信力,需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此项工作涉及购买办公设备;3.因办公用电脑老化,为加强单位的办公效率,因此预算购买1台办公用电脑。
六、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40.3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88.58万元,增长55.5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划入市委老干部局职责(老干部局人员整体划转),划入公务员管理职责(人员划转2名),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同时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内容及经费相应增加。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240.3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88.58万元,增长55.5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划入市委老干部局职责(老干部局人员整体划转),划入公务员管理职责(人员划转2名),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同时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内容及经费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8.74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23%,比2019年预算增加296.72万元,增长53.1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划入市委老干部局职责(老干部局人员整体划转),划入公务员管理职责(人员划转2名),划入驻村大学生职责,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7%,比2019年预算增加25.34万元,增长42.7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划入市委老干部局职责(老干部局人员整体划转),划入公务员管理职责(人员划转2名),人员增加,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2%,比2019年预算减少18.25万元,下降15.33%,减少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的工资未在2020年中列入本单位预算。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1.63万元,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费,大组工网年运维费、密码机购置费,远程教育站点升级、管理维护、培训,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村干部工伤保险金、党建工作经费,景洪市“十佳”书记大评比经费,离退休干部党群服务中心经费,老干部管理工作经费等支出等开支。比2019年预算增加384.77万元,增长61.8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划入市委老干部局职责,划入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驻村大学生村官职责,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内容及经费相应增加。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我部门未涉及因公出国(境)的工作,因此预算数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未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经费预算安排。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控制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共申报项目23个,编制了23个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财政拨款预算项目23个,财政预算安排621.63万元,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214.24万元。2020年本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59.26万元,比上年增加25.36万元,增长42.7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划入市委老干部局职责(老干部局人员整体划转),划入公务员管理职责(人员划转2名),人员增加,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目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20300111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0092310292544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