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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作者 :佚名
  • 来源 :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0-06-22 10:57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213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6-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 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6-8. 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6-9.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10.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11.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2.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6-13.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6-14.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5.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6.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7.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8.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9.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6-20.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6-21.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0〕144号)相关要求,现将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査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的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州委统战部和市委报告景洪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拟订景洪统一战线有关规划、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农场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三)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统一战线系统人才工作。

(四)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五)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州委、市委决策部署,研究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市民宗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含行政审批工作),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等。

(七)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城的贯彻落实。

(八)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九)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和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统战工作。

(十)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十一)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做好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州委、市委决策部署,统一管理侨务和港澳台事务,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港、澳、台的宣传和文化交流工作等。

(十二)协助管理乡镇(街道)、农场统战委员,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领导市民宗局工作,指导市工商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内设5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港澳台侨事务股、综合股、宗教和行政审批股、民族经济项目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通过组织学习研讨,进一步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深化对新时代统战工作新特点新规律的认识。认真回顾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统一战线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发展创新,对新时代统战工作作出全面谋划,为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统战工作夯实基础。

(二)支持民主党派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求更好履行职责,提升多党合作制度效能。着眼多党合作制度确立、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支持各民主党派深入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

(三)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成就,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对党的民族政策的认同感。通过举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等多种形式活动,宣传典型事迹、典型人物,形成正面示范效应。

(四)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继续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州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作为宗教工作的首要任务,明确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政策举措,不断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为长期持久推进宗教中国化提供法律保障,深入开展好争先创优“创建和谐寺观”和宗教场所“六进”活动。

(五)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加强相关政策规定和务实举措的研究,及时反映民营企业合理意见。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力度,发挥工商联、商会组织的积极作用。着力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法律意识和品德修养,引导他们自觉诚信守法经营,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主动参与脱贫攻坚和社会公益事业。

(六)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团结引导。深入研究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的形势特点,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借鉴推广一些地区和单位的有效做法。切实用好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平台,经常、广泛地同各类党外知识分子开展谈心交流。及时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纳入视野,推动成立一批由统战部门主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发挥主体作用的联谊组织,联系一批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有较大影响的社会组织,引导他们在开展学习、建言献策、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七)加强交流合作,做好港澳台侨和海外统战工作。继续支持爱国力量发展壮大,引导他们进一步增强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积极发挥作用。坚持长期交流、深度交往,逐步拓宽工作局面。扎实做好侨务基础性工作,推进侨团侨社建设,强化服务功能,扩大为侨服务覆盖面,不断发展壮大海外友好力量。支持他们参与基础设施、产能合作、商贸物流和产业园区等建设,为中国企业和住在国内开展合作提供咨询服务。不断巩固扩大“一带一路”朋友圈。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纲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以及省、州、市委和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

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科学预测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增收节支、收支平衡;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编制方法:将本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按照编制口径,实事求是填报和审定各项基础数据。按照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准确填报部门基础数据、科学合理编制收入预算、编实基本支出预算、编细项目支出预算。

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目标,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做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做实项目库,坚持全面统筹、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1名(参公)。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36.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6.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6.44万元,增长140.3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与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人员增加13人、项目数增加,所以2020年人员工资福利预算、项目预算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36.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336.40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6.44万元,增长140.3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与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在职人员增加13人、项目数量增加,所以2020年人员工资福利预算、项目预算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6.4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3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40万元,项目支出23.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6.4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96.44万元,增长140.3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与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人员增加13人、项目数量增加,所以2020年人员工资福利预算、项目预算支出增加。

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3401 行政运行290.1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2)2013404 宗教事务2.00万元,主要用于培训支出。

(3)2013499 其他统战事务支出21.00万元,主要用于统战工作、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电子政务网支出等。

(4)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0.3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和慰问支出。

(5)2210201 住房公积金22.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财政配套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7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7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基本工资7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11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5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2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7万元,项目支出21.10万元)

办公费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万元,项目支出2.85万元)

水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10万元)

电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30万元)

邮电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50万元)

差旅费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2.51万元)

维修(护)费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6万元,项目支出2.50万元)

会议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50万元)

培训费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40万元)

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劳务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工会经费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1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9万元,项目支出7.4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90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9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本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90万元,比2019年增加1.9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开展需要,购置相关办公设备。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6.4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96.44万元,增长140.3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与中共景洪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人员增加13人、项目数量增加,所以2020年人员工资福利预算、项目预算支出增加。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36.4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96.44万元,增长140.3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与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人员增加13人、项目数量增加,所以2020年人员工资福利预算、项目预算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3.40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95%,比2019年预算增加180.16万元,增长182.6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与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人员增加,实有人数增加13人。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71%,比2019年预算增加21.39万元,增长175.6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与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人员增加,实有人数增加13人,使得相应公用经费增长。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34%,比2019年预算减少18.10万元,下降94.5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的离退休费实行归口管理,没有纳入部门本年基本支出预算中。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与2019年预算无变动。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00万元,如统战工作、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电子政务网建设等开支。比2019年预算增加13.00万元,增长13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部门合署办公,相关业务项目由上年度2个增至本年5个,所以项目预算增加。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0万元,较上年增加3.00万元,增长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2.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按照有关要求继续与台交流交往,对周边国家的侨情调研和与周边国家的侨务工作的联系、交流等。经费主要用于对台、侨等海外统战调研工作,以及与台和东南亚各国交流、交往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万元,较2019年增加2.00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较2019年增加2.00万元,增长100%。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原无公务用车编制,因机构改革,与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部分为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务用车费用。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万元,较2019年增加1.00万元,增长25.00%。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机构改革,与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公务接待费增加部分为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务接待费用。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共申报项目5个,编制了5个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财政拨款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23.0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8.00万元。2020年本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33.57万元,比上年增加21.39万元,增长175.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门合署办公,在职人员增加13人,相应的机关运行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21300111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00818033523164.xlsx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