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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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06-22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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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6-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 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6-8. 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6-9.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10.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11.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2.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6-13.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6-14.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5.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6.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7.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8.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9.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6-20.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6-21.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0〕144号)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是景洪市委和上级妇联领导下的全市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是团结、教育、带领广大妇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
(一)基本职能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是景洪市委和上级妇联领导下的全市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是团结、教育、带领广大妇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
1.根据党的中心任务,组织和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市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调查研究全市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并提出意见。
3.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妇女的“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及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双合格”等活动。团结带领全市各族各界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
4.做好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新女性,表彰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和关心、支持妇女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和实用技术培训,注重推荐、选拔妇女干部,促进妇女人才培养,提高妇女对社会发展的参与程度。
5.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贯彻实施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参与有关规定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制定本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组织和协调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7.建立与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妇女的大团结。积极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联谊、交往,增进友谊,促进祖国统一。
(二)主要工作
1.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按照党委中心任务和国家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妇女群众需求,确定妇联工作任务,依法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发展;发挥妇联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参与中国足球彩票社会和公共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协商。
2.加强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建设、阵地建设、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服务中心、妇女之家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拓展工作覆盖面、扩大组织影响力;整合资源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
3.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通过评选先进典型,弘扬先进文化,注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广大妇女综合素质,促进女性终身教育。
4.广泛了解、收集妇情民意,反映妇女儿童的诉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
5.组织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引领妇女参与改革发展,促进女性创业就业;参与女性人才资源管理和女性人才培养、推荐和输送工作,促进女性人才成长。
6.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弘扬家庭美德,培养良好家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供相关家庭服务。
7.加强网上妇联建设,依托网络平台开展网上宣传、网上服务、网上维权、网上活动。
8.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和民族宗教、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的联系;拓展同各地区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加了解和友谊。
9.联系、服务、指导团体会员,加强市妇联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作。
10.承接市政府妇女儿童事务日常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与上年保持一致。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根据《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景洪市妇女联合会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景编办发〔2015〕4号),景洪市妇女联合会内设3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联络办公室)、妇女发展和权益办公室、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办公室(组织联络办公室)。负责妇联机关的内外协调、政务服务、会务管理工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研究、协调综合性调研活动;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及文稿;承办文电处理、档案、机要、保密、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
(2)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动员和组织妇女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引导和推动妇女创新创业创优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妇女发展项目,开展巾帼扶贫工作。负责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参与有关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完善及推动实施;负责妇女信访工作;配合做好侵犯妇女权益舆情研判分析工作;负责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3)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工作;负责开展家庭教育、家庭文化等工作;对有关儿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完善积极建言献策;负责儿童之家等活动阵地建设,开展儿童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政治性作为妇联组织之魂,牢固树立“两个维护”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妇联工作的全过程。面向全市广大妇女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广大妇女的自觉追求和实际行动,不断扩大妇联组织影响力和号召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领广大妇女砥砺奋进听党话、不忘初心跟党走。 通过举办妇女干部、妇女工作者培训班、能力培训班等多种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各级妇联组织的政治站位,不断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运用多种形式、多种平台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女性“四自”精神,积极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文明岗”、“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各类妇女和家庭典型评选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落实“三个注重”,深化家庭建设工作。
认真研究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家庭教育规划,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广泛开展传承好家风家教家训及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征集最美家庭典型,讲好友爱和睦、孝老爱亲、廉洁奉公的最美家庭故事,引导妇女和家庭将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良好家风家教家训走进千家万户,汇聚起助推景洪跨越发展的正能量。
(三)新时代新担当,依法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持续开展“建设法治景洪·巾帼在行动”活动,宣传贯彻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针对妇女合法权益保护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促进妇女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密切关注各乡镇、街道村规民约修订过程中对妇女权益的保障情况,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正当合法权益。增强底线思维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依法维权、疏导情绪、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加强妇女儿童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工作,强化涉及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热点案件和敏感舆情的联动处置。
(四)深化巾帼脱贫,助推乡村振兴。
进一步加强贫困妇女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针对妇女群众的生产生活所需,积极落实关爱帮扶举措。发挥好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等项目资金作用,继续加强妇女技能培训,推动贫困妇女创业就业。鼓励兼职副主席、妇联执委、女企业家协会等与贫困妇女结对帮扶,帮助贫困妇女提供创业指导,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促进妇女“互助脱贫”。开展好“两癌”筛查、贫困妇女儿童临时救助工作。
(五)抓党建带妇建,打好改革“组合拳”。
强化党建带妇建,织密组织网络,延伸工作手臂,以乡镇(街道)妇联区域化建设为牵引,推进农场妇联建立健全组织、在“两新组织”建妇联和妇委会,实现妇联组织在乡镇(农场)、两新组织全覆盖。认真落实省妇联关于改革督办事项要求,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争取资金,提升基层妇女干部待遇问题,不断增强妇女干事的信心。争取解决基层妇女工作经费保障问题,建立基层妇女工作经费合理增长机制,打好改革“组合拳”,畅通基层妇女儿童的话语权渠道,打通联系服务妇女儿童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发挥妇联联系党委、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
(六)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以忠诚干事为前提,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加强妇联组织党的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牢妇女工作的政治方向。按照城市党建示范市工作要求,打造城市党建“妇”字品牌。以示范引领为关键,加强市妇联执委队伍建设,完善市妇联执委履职制度,推动各执委在团结动员、联系服务妇女中更好发挥作用。以为民服务为根本,持之以恒去“四化”、纠“四风”,健全密切联系基层与妇女群众的长效机制,推动妇联干部走出机关搞调查、深入基层访民情,建设一支具有妇女情怀和职业精神的妇联干部队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
(二)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科学预测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增收节支、收支平衡;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编制方法:将本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按照编制口径,实事求是填报和审定各项基础数据。按照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准确填报部门基础数据、科学合理编制收入预算、编实基本支出预算、编细项目支出预算。
(四)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目标,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做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做实项目库,坚持全面统筹、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0名,工勤人员1名。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8.45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7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要求调整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和住房公积金、印刷费、培训费、其他社会保障费、其他交通费、会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水电费、福利费、工会费、维修费等相关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13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7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要求调整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和住房公积金、印刷费、培训费、其他社会保障费、其他交通费、会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水电费、福利费、工会费、维修费等相关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0.4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万元,项目支出2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8.45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77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要求调整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和住房公积金、印刷费、培训费、其他社会保障费、其他交通费、会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水电费、福利费、工会费、维修费等相关支出。
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行政运行支出96.5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性出。
(2)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妇女儿童救助金及妇女儿童工作经费。
(3)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
(4)住房公积金支出7.3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费用。
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9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基本工资2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3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1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8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办公费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印刷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水费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6万元)
电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2万元)
邮电费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万元,项目支出5.4万元)
会议费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6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培训费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17万元)
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工会经费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5万元,项目支出1.6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离休费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退休费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本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2019年减少4.1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采购固定资产。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2.0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77万元,减少1.3%,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要求调整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和住房公积金、印刷费、培训费、其他社会保障费、其他交通费、会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水电费、福利费、工会费、维修费等相关支出。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32.0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77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要求调整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和住房公积金、印刷费、培训费、其他社会保障费、其他交通费、会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水电费、福利费、工会费、维修费等相关支出。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03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8%,比2019年预算增加10.4万元,增长20%,原因主要是:2020年预算财政供养人员较上年年末增加1人,按相关要求调整增加工资标准及津贴福利支出。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比2019年预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与2019年相比办公费减少5000.00元,邮电费减少5000.00元,维修费减少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253.00元,与2019年相比差旅费增加4000.00元,会议费增加5304.20元,福利费增加24.00元,其他交通费增加65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7%,比2019年预算减少14.26万元,下降8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退休费不在部门预算中体现。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比2019年预算减少4.17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未采购固定资产。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景洪市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开支18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2020年为了保障困难妇女儿童救助工作顺利开展,用于困难妇女儿童救助1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万元,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共申报项目2个,编制了2个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财政拨款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28万元,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0万元。2020年本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9.78 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维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1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