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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文化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中国足球彩票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9-10-30 16:59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世界先进文明成果,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腐朽文化影响。
  2、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时事政策、两个文明建设、国内外形势、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3、组织开展文艺演出,文化科技技术讲座和展览等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成为吸引并满足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4、加强对乡镇、街道、工矿企业、机关学校等文化站俱乐部活动的指导。
  5、辅导、培训群众文化系统在职干部及业余文艺骨干,为国家社会培育人才。
  6、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业余干部要完成一定的创作任务。
  7、开展以文补文和多种活动,正确处理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8、搜集、整理、保护文物、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建立、健全文物和群众文化艺术档案(资料)。
  9、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要开展对外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加强同各国之间群众文化艺术组织的友好往来。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办公室、群文室、摄影室、绘画室。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围绕“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惠民”的文化工作方针,我馆充分利用各种有限的资源,盘活基层文化阵地、调动各文艺骨干活跃基层文化的作用,通过组织群众演员,创作文化精品节目,举办各种类型的文艺活动,为广大群众送上别具特色的各类文艺大餐。2018年我馆主要组织开展了如下文艺演出活动。

(一)指导勐罕镇曼列村、景哈乡、傣族园等村寨的120余名农村文艺骨干成功编排出《美丽中国唱起来》、《向快乐出发》等7个伴舞节目。配合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美丽中国唱起来》“走进雨林景洪”春节特别栏目组,圆满完成录制工作。观众达2500余名。

(二)圆满完成2018年傣历1380年新年节歌舞编排和展演活动。此次活动共组织勐养镇、基诺乡等五个乡镇的600余名农村文艺演员编排了《倒叫坤汗》、《一带一路过我家》等十余个展演节目,观众达20000余人。

(三)、泼水节当日,组织嘎洒镇、街道等单位的集体舞队伍800余位演员在泼水广场进行了傣族集体舞表演和泼水节狂欢活动。观众及参加活动群众达5万余人。

(四)在2018年,在西双版纳州农村文艺调演中,我馆派遣单位文艺骨干,抽调30名群众演员,编排出景洪市代表队参演傣族舞蹈《信仰》,在“全州农村文艺调演”比赛中荣获二等奖;快板《我的家乡基诺山》在“全州农村文艺调演”比赛中荣获三等奖。

(五)深入基层,利用各文艺培训的契机,采用汇报演出的形式,面向各基层群众,在景讷乡、勐罕镇、勐养镇等各乡镇开展各类小型文艺演出共12期,合计观众达24000人以上。

二、免费开放工作继续稳步进展

一年来,我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服务实施意见,力争景洪市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和文明城市创建,利用有限的资金,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文艺骨干的文化素养。为中国足球彩票的文化发展不断培养和储备人才。

2018年共举办免费开放培训15期,参加培训人数883人,达5120人次。培训根据不同人群的文化需求,因材施教。对象主要针对农村文艺骨干、农村文艺指导员、辅导员和广大青少年儿童开展。内容包括书法、绘画、乐器、各类民族舞蹈的编排及表演等。培训收效良好。

三、基层文化展览工作深得民心

为积极推进中国足球彩票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文化遗产保护社会氛围。我馆以进村寨、进校园、面向社会公众的形式开展免费展览工作。2018年共举办文化展览活动4期,参观人数达9110余人次。展览内容包括:非遗及文物保护成果展览、非遗活态现场展示、民族民间绘画展。

四、非遗传承与保护工作成果颇丰

(一)非遗项目申报工作:2018年,先后完成《葫芦丝制作技艺》、《基诺族古歌“啥高”》等4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申报,并经中国足球彩票批复后,以2018年7月26日登报公示。

(二)非遗传承人申报工作:通过调查报告的撰写、视频拍摄及解说、推荐表申报等大量前期工作,2018年完成6名省级非遗传承人申报(已通过州、市两级评审,待省级审核);申报成功40名州级非遗传承人,申报成功58名市级非遗传承人。

(三)非遗补助:2018年,共完成81名“四级”非遗传承人42.6万元补助经费的兑现工作,其中,国家级非遗传承人6名(2万元/人);省级非遗传承人26名(0.8万元/人);州级非遗传承人49名(0.2万元/人)。补助资金兑现及时准确,保证了传承人最基本的权利,并有效提高他们对非遗技艺的传习积极性。景洪市文化馆对传承人和补助资金同时进行相应的后续跟踪和监管工作,保证资金专项专用。

四、文物保护工作

(一)抓好古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

根据国家文物局和云南省文物局相关文件精神,继续对景洪市辖区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状况进行督查,持续做好大排查发现隐患的整改,加强文物单位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和险情灾情,按时填报相关报表并及时上报。

通过督查,中国足球彩票区域内除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曼么罕村宫廷遗址” 濒临坍塌,需要进行全面维修外,在城乡建设过程中没有一处古建筑遭到损毁。

(二)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实施馆藏文物修复计划,及时抢救修复濒危珍贵文物,优先保护材质脆弱珍贵文物,分类推进珍贵文物保护修复工程,注重保护修复馆藏文物。开展中国足球彩票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征藏工作,重点征集新中国成立以来反映中国足球彩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实物,丰富藏品门类。

(三)健全安防、消防措施,保证文物安全无事故。

做好每月巡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相关文件精神,保护景洪市文化遗产,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文物古建筑安全。我们始终对辖区内24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按照“文物安全责任书”的要求,落实文物保护单位责任人,安排值班人员,每月一次例行检查。继续加强各个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管理人员消防技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四)继续开展文物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演练活动

景洪市文物管理所在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的同时,与国家级保护单位“曼飞龙塔”和“曼春满佛寺”、省级保护单位“周恩来总理视察热作所及中缅会谈纪念碑”、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周恩来总理和各族人民欢度泼水节纪念址”所在的旅游公司密切联系,在今年共开展了四期文物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四期消防演练活动,解决了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文化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文化馆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文化馆2018年度收入合计2,311,931.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1,931.0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98,784.73元,主要原因是在职退休1人工资减少及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文化馆2018年度支出合计2,281,931.09元。其中:基本支出1,991,931.09元,占总支出的87.29%;项目支出29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2.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8,012.73元,主要原因是在职退休1人工资减少及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文化馆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1,931.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987.27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及日常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58%。(人均日常公用经费16599.4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文化馆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0,000.00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拨入减少所以项目支出减少。科目2070111  景财教〔2018〕2号下达2018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支出12000元 ,科目2070199  景财教〔2018〕5号下达2018年文化馆免费开放经费支出17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文化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1,931.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8,012.73元,主要原因是在职退休1人工资减少及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69,4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4%。主要用于市文化馆职工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免费开放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9,98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及在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就、职业年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0,059.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2,3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文化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000元,支出决算为1,050.00元,完成预算的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0.00元,完成预算的2.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2,223.00元,下降92.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073.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0.00元,下降12.5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05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上下级之间开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文化馆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洪市文化馆资产总额326,088.00元,其中,流动资产30,000.00元,固定资产296,08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1,024.0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0,000.00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391,02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26088

30000

296088

0

95000

0

201088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29万元。其中:市本级预算安排项目支出0个,金额0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无市级预算安排项目。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无市级预算安排项目。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尚未推开到我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尚未推开到我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