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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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10-30 16:27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文艺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社会提供精神产品,满足人民对文化生活的多种需求;
2、创造时代精神与地方特色相结合的先进文化,创作演出优秀民族歌舞剧目,为广大观众服务,使人民群众能更加充分地享受“先进文化”的成果;
3、立足于本土民族文化艺术之根,把握时代脉搏的交点,弘扬时代主旋律,弘扬和培育本地区的民族精神和先进文化。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情操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4、以继承、繁荣、发展当地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为宗旨,努力打造当地民族文化品牌,把绚丽多彩的民族歌舞艺术奉献给各族人民,为大力弘扬、宣传民族优秀文化,做出积极的贡献;
5、每年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节庆系列活动、送戏下乡慰问演出及重大活动和节日庆典的演出;
6、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开办艺术培训班,辅导群众文艺团体,丰富、活跃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7、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办公室、音响室、排练室、道具室。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文艺活动
2018年,共完成公益惠民演出、文化交流和文艺赛事95场次,观众人数87900人次,其中,公益惠民演出72场,观众人数63800人次。参加对外文化交流活动10个,共17场次,观众人数18600人次。参加赛事活动3个,共6场次,观众人数5800人次,获得奖项1个。部分典型活动如:
1、公益惠民演出
(1)城区演出。完成由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傣历1380新年”傣族泼水节系列庆祝演出活动;完成由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主办的 2018年迎新春茶话会;完成由西双版纳州妇联、州文体广电局主办,景洪市文体广电局、允景洪街道办、西双版纳海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承办的西双版纳州庆祝2018“三八妇女节”“巾帼芳华耀傣乡”暨“宣传十九大 幸福傣乡行”金孔雀文艺轻骑兵“进社区”文艺晚会;完成由西双版纳州委宣传部、州文体广电局、州教育局、州文联主办的2018年西双版纳州戏曲进校园演出;完成由中共景洪市委、中国足球彩票主办,景洪市委宣传部、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景洪市扶贫办、西双版纳海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承办的筑梦新时代 携手奔小康——景洪市2018年“10.17”扶贫日暨“自强诚信感恩”文艺晚会等。
(2)下乡演出。在景哈乡完成由景洪市委、市政府主办,景哈乡党委、乡人民政府承办2018年景洪市“嘎汤帕”庆祝大会;在勐罕镇和基诺乡完成由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美丽中国唱起来》栏目组、景洪市委、市政府主办,景洪市委宣传部承办,市文体广电局协办的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美丽中国唱起来》——春节特别策划“走进雨林景洪”活动暨《美丽中国唱起来》新春走基层慰问演出;在勐腊县易武镇完成由西双版纳州委宣传部、州文体广电局主办,景洪市文体广电局、勐腊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勐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承办的金孔雀文艺轻骑兵——“宣传十九大·幸福傣族乡行”主题文艺巡演;在勐养镇、勐旺乡、普文镇、勐龙镇完成由景洪市委宣传部主办,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市民族文化工作队承办的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新时代“红色文艺轻骑兵”法治文化基层行春节慰问演出;在允景洪街道办和嘎洒镇完成由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主办,市民族文化工作队承办的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新时代“红色文艺轻骑兵”扶贫攻坚基层行春节慰问演出;在基诺乡和勐龙镇完成由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主办,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承办的“中国梦·傣乡情”——景洪市2018年“百团千队”文艺轻骑兵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文化惠民演出;在景洪市乡镇完成由西双版纳州委宣传部、州文体广电局主办,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承办的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百团千队”金孔雀红色文艺轻骑兵下乡文艺演出;在勐海县乡镇完成由西双版纳州文体广电局主办,勐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协办的扶贫攻坚 文化同行——扶贫攻坚“自强诚信感恩”文艺演出等。
2、文化交流
1月到香港参加由文化部、香港文化联合会举办,九龙妇女联会主办的丝路知遇·滇港牵手2018欢乐春节晚会;3月到北京参加中央电视台《唱响新时代·元宵特辑》节目录制;4月到澜沧县参加由澜沧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主办的澜沧县2018年阿朋阿龙尼(葫芦节)“党的恩情永不忘”演唱会;4月到北京中央电视台参加民歌中国节目录制(《让我听懂你的语言》、《家乡美》);7月和8月分别到北京、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参加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主办,鄂尔多斯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西双版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承办的2018首届鄂尔多斯市与西双版纳州草原丝路茶马古道双城旅游对话新闻发布会暨双城旅游推介会演出;8月到北京参加2018年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院团演出(《西双版纳的黎明》);9月到上海松江区参加由松江区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主办,松江区文广局、西双版纳州文广局承办的上海松江区?西双版纳州文艺交流演出;10月作为中国传统艺术演出团成员到印度加尔各答参加杜尔迦普伽节文艺演出;10月参加由云南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文联主办的迈进新时代 舞动彩云南——全国广场舞展演活动云南省集中展演,进行节目录制和展演(《基诺鼓韵》)等。
3、文艺比赛
5月到昆明参加全国第十二届舞蹈展演节目推送录制;8月到红河州蒙自市参加由云南省文化厅、红河州人民政府主办,云南省文化馆、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承办的云南省第三届大家乐群众文化“彩云奖”决赛;9月到勐海县参加由西双版纳州文体广电局主办,勐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景洪市文体广电局、勐腊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承办的西双版纳州2018年农村文艺调演获专业组创新奖等。
(二)文艺精品创作
十九大以来,为了以宣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开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主题,引导广大群众把思想精神凝聚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激励广大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讴歌新时代新征程,展现新成就新气象,激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豪情,提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现美好生活的信心,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家乡和民族团结的新时代主旋律,我工作队积极认真开展文艺节目创作工作,以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突出边疆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展示众志成城、团结和谐、感恩奋进、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创作要求,2018年我工作队具有针对性地创作推出一些广大民众喜闻乐见的高质量文艺节目。
1、内部创编节目10个:快板说唱《阳光普照唱新曲》、快板说唱《宜居家园在行动》、音乐小品《烂漫山花开河边》、汉族舞蹈《美丽中国》、布朗族舞蹈《山花》(提升修改)、基诺族舞蹈《螺触螺哟》、歌伴舞《携手新时代》、歌伴舞《哈尼姑娘》、歌伴舞《一带一路过我家》、布朗弹唱《唱首幸福歌给党听》。
2、对外辅导节目7次:辅导市公安局1次,辅导节目音乐小品《扶贫路上》;辅导市财政局1次,辅导节目歌伴舞《一带一路过我家》;辅导市一小1次,辅导节目歌伴舞《一带一路过我家》;辅导关坪检查站2次,辅导节目舞蹈《整装待发》、古筝服装走秀《渔舟唱晚》等;辅导森林公园文艺演出节目1次;辅导农垦医院文艺演出节目1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2018年度收入合计4,367,059.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7,059.40元,占总收入的98.8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14%。与上年对比增加182,311.6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调资及新招录用3人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2018年度支出合计4,440,456.09元。其中:基本支出4,250,891.09元,占总支出的95.73%;项目支出189,565.00元,占总支出的4.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23,215.49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调资及新招录用3人工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50,891.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8,985.49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调资及新招录用3人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63%。(人均日常公用经费16101.8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565.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5,770.00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减少。科目2070107 景财预〔2018〕232号下达参加全国第十二届舞蹈展演经费, 景财预〔2017〕279号下达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0,456.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7%。与上年对比增加273215.49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及新招录用3人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555,413.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8%。主要用于市民族文化工作队职工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及演出活动项目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0,840.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及在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就、职业年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07,1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7,0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主要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0元,支出决算为240.00元,完成预算的0.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0.00元,完成预算的0.1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586.00元,下降95.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0.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76.00元,下降94.5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4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部门业务往来接待1批5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资产总额805,550.79元,其中,流动资产125,495.79元,固定资产680,05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8,441.9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1,496.21元,固定资产减少386,945.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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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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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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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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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05550.79 |
125495.79 |
680055 |
0 |
284800 |
0 |
395255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XX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18.96万元。其中:市本级预算安排项目支出2个,金额18.96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每个项目资金未达到10万元不做绩效评价。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数0个,金额0万元。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尚未推开到我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尚未推开到我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