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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植保植检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作者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 来源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9-10-23 10:04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植保植检站是负责粮食生产、病虫草鼠螺防治工作及新农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同时还承担着国内植物检疫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我站在市农业和科技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强力配合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市三级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植保方针及“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科学植保”的理念,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以严谨求是的工作态度,以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立足为“三农”服务,积极开展了农作物病虫草鼠螺害监测预警预报、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植物检疫、农药监管、农药经营许可实地核查、新农业管理条例宣传、新农药试验示范和推广等工作,圆满完成了防灾减灾、控害保安的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植保植检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景洪市植保植检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植保植检站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植保植检站2018年度收入合计2,012,167.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3,167.54元,占总收入的95.5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9,000.00元,占总收入的4.42%。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308,913.35元,增18.14%。其中:财政拨款收1,923,167.54元,比上年增加451,623.35元,增30.69%;其他收89,000.00元,比上年增减少142,710.00元,减61.5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人员工资378,660.75元,本年度农业项目减少,项目经费比去年减少231,71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植保植检站2018年度支出合计1,881,935.90元。其中:基本支出1,515,167.54元,占总支出的80.51%;项目支出366,768.36元,占总支出的19.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68,386.57元,减3.51%。其中:基本支出1,515,167.54元,比上年增加423,623.35元,增38.81%;项目支出366,768.36元,比上年减少492,009.92元,减57.2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人员工资增加378,660.75元,本年度农业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231,71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植保植检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5,167.5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3,623.35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策性调资人员工资增加378,660.75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植保植检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6,768.3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2,009.92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农业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231,710.00元。具体项目是开展橡胶、茶叶等病虫害防治工作,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控制及防治病虫草鼠螺的发生面积,重大病虫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植保植检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4,848.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0%。与上年对比增加373,304.01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策性调资增加人员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类的项目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033.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务费2,000.00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569.20元、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464.43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6,006.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7,910.5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4,069.8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26.5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440,685.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2%。主要用于事业运行1,129,005.00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111,560.00元、防灾救灾支出83,200.00元、其他农业支出116,920.66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4,1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94,12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植保植检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959.60元,完成预算的99.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59.60元,完成预算的10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00.00元,完成预算的9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守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费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265.59元,增长12.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265.59元,增长12.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增加了2,265.59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59.60元,占95.71%;公务接待费支出900.00元,占4.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发生的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59.6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开支是车辆用油及维修费用20,059.6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59.6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市各乡镇病虫害调查及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农业项目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植保植检站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我单位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洪市植保植检站资产总额1,400,773.11元,其中,流动资产394,146.11元,固定资产1,006,62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2,509.1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7,475.26元,固定资产减少75,033.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8,333.85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00773.11

394146.11

1006626

603726

186800

216100

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尚未试点到我单位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景洪市植保植检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