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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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10-23 09:53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参照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推广种植业技术,促进农业发展。种植业技术试验示范、种植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种植业技术培训、种植业技术服务、参与科研院所农作物基础理论研究。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关于种植业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广种植业技术,促进农业发展。
2、负责编制全市种植业技术推广计划,收集国内外种植业科研、生产、市场信息发展动态,分析制定相应策略,并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和收集整理农业科技档案。
3、负责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指导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
4、开展农业科普教育、农业科技培训、农业科技咨询,提供农业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市场信息、政策法规咨询务。
5、为农民提供种植业技术服务。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主要工作:
1、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和绩效目标的通知》(云财农〔2018〕73号)及西财农发〔2018〕91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工作,通过不断努力,2018年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基本完成。
2、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和提升粮食生产功能
为确保粮食安全,完成粮食生产任务,我单位一是利用实施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之机,发挥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支持种粮企业、合作社、大户开展粮食规模化种植;二是推广应用水稻种植全程机械化、机插秧、冬菜后免耕种植玉米等节本增效新技术;三是在粮食生产技术及生产资料上对种粮企业、大户给予积极倾斜支持;四是积极推广玉米、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机收技术,最大限度实现秸秆还田。
3、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4、积极参与景洪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
5、积极参与云南大学农学院、云南省农科院粮作所的多年生稻遗传改良与配套栽培、杂交水稻亲本及新组合适应性鉴定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退休0人,实际退休人员5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养老保险改革由社保基金发放退休人员经费,单位不填列退休人数,但退休公务费由原单位反映。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单位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2,569,810.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5,210.14元,占总收入92.4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4,600.00元,占总收入的7.57%。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8.35%,其他收入比上年减50.96%。主要原因是以下几项比2017年增加:
①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178896元;
②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增10261.80元;
③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增7195.20元;
④2130104 事业运行增14408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2,721,560.14元。其中:基本支出2,035,210.14元,占总支出的74.78%;项目支出686,350.00元,占总支出的25.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基本支出比上年增10.39%,项目支出比上年减61.91%。主要原因是:
基本支出中,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30104 事业运行比上年增加。
项目支出中,2060403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2060599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5,210.14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增10.3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30104 事业运行比上年增加。
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即: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51%;商品和服务支出,即: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即:遗属生活补助占基本支出的0.42%;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48%。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6,350.00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61.9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2060403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2060599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比上年减少。
开展工作情况:
1、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和绩效目标的通知》(云财农〔2018〕73号)及西财农发〔2018〕91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工作,通过不断努力,2018年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基本完成。具体如下:
①完成实施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片1片10000亩,完成任务的100%;涉及5个乡镇、21个村、1354户。示范区平均亩产比非示范区增产31.2公斤,亩节本30.4元,亩增效108.4元。
2018年9月25日、29日经州级田间测产验收,在嘎洒镇纳板村安麻新寨村小组实施的多年生稻(中稻、PR23)百亩示范亩产437.8千克;在景讷乡勐板村勐板村小组实施的机插秧(中稻、宜香9号)亩产达619.02千克。
②完成玉米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片1片10000亩,完成任务的100%;涉及6个乡镇、26个村、1271户。示范区平均亩产比非示范区增产42.8公斤,亩节本36.1元,亩增效143.1元。
2018年4月9日,经州级田间测产验收,在勐龙镇曼短村实施的冬玉米(品种为五谷3861)亩产772.63千克。
③粮食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生产技术培训情况
在全市范围内先后开展了冬玉米无公害规范化高产栽培技术、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冬菜后玉米免耕技术、山地夏玉米规范化栽培技术、鲜食玉米无公害规范化高产栽培技术和中稻无公害规范化高产栽培技术等培训。共培训4期,参加培训300余人次;对贫困村的贫困户开展多年生稻及水稻范化栽培技术培训3期,培训15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1300余份。
④玉米新品种试验示范展示及推广
开展籽粒玉米新品种试验、示范35个,青贮玉米试验、示范展示品种8个。
⑤积极开展青贮玉米示范推广1000亩。
2、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和提升粮食生产功能
为确保粮食安全,完成粮食生产任务,我单位一是利用实施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之机,发挥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支持种粮企业、合作社、大户开展粮食规模化种植;二是推广应用水稻种植全程机械化、机插秧、冬菜后免耕种植玉米等节本增效新技术;三是在粮食生产技术及生产资料上对种粮企业、大户给予积极倾斜支持;四是积极推广玉米、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机收技术,最大限度实现秸秆还田。
3、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要求。一是把产业扶贫放到全市精准扶贫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挥农业科技人才力量,着力破解制约产业扶贫发展的难点问题,指导精准施策、精准帮扶,推动产业扶贫取得实实在的成效,发挥好产业扶贫在精准扶贫中的关键作用。二是积极配合市农业和科技局开展精准扶贫相关工作。完成景洪市嘎洒镇曼点村委会精准扶贫农业产业扶持(一户一方案)实施方案,计15个村小组、152户贫困户。尽最大能力出人员(排人到市局扶贫办)、出资金(干部职工捐款和整合项目资金)、出车辆等支持扶贫工作。累计开展农业产业技术培训15期,培训农户220户,656人次(其中贫困户506人次,非贫困户150人次),现场发放玉米高产栽培技术资料650余份,完成嘎洒镇7个村委会15个村小组建档贫困户劳动力506人的农业产业实用技术培训任务;完成“景洪市2018年产业扶持成效调查表”52户,“景洪市‘产业扶贫?政策群众知晓度、满意度调查问卷”231份,“西双版纳州2018年度农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测算表”29户。
4、利用实施科技增粮项目和与省科研院所合作的机会,在嘎洒镇纳版村委会安麻新寨村小组开展多年生稻209亩大面积示范种植项目,通过补助种子、肥料、农药等农用物资开展示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农业生产,并且跟踪进行水稻栽培管理技术培训指导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9,040.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94%。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3.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52万元、项目支出30.38万元),上年272.67万元,比上年减少14.22%。
基本支出203.52万元,比上年增加10.39%;项目支出30.38万元,比上年减少83.14%;
基本支出203.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2.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6万元、资本性支出0.98万元。
项目支出30.3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7.58万元、对企业补助2.8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99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8896元、退休公用经费1450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1.04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0,593.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05649.2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6823.2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120.7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846,2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3%。主要用于事业运行1542373元(即: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专用材料费等)、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03830元(即:2017年、2018年粮食绿色高效创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1,2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17,068.03元,完成预算的85.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068.03元,完成预算的85.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支出减少,故下乡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相应地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3,563.18元,下降57.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840.18元,下降56.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23.00元,下降10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支出减少,故下乡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相应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68.03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68.0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068.0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技术培训、农业技术指导(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相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资产总额2,198,519.19元,其中,流动资产1,652,525.19元,固定资产545,99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9,732.9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03,841.97元,固定资产减少105,891.00元(新购22829元,报废1287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无增减变化。未有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事项发生。根据景财国资[2018]269号,报废报损资产39项,账面原值12872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2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2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