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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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10-23 16:40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建设中服务中心工作职能: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开展市政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建立和完善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程的前期储备,为市政建设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项目储备和计划编报等工作
按州住建局和市发工局等部门的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填报:
①.编写补报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16年州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的请示并提供相关资料 ;
②.上报2017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③.报送2017年投资项目市级前期经费使用情况;
④.修改景洪市市域镇(乡)“一水两污”设施建设体系规划;
⑤.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整改情况的报告;
⑥.编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等情况表;
⑦.报西双版纳州“十三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市政道路项目);
⑧.景洪市重点项目问题情况汇总表;
⑨.省重点项目投资基金项目梳理表、申报2018年项目前期经费等项目申报表和资料;
⑩.从4月起每月按时上报市发改《景洪市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支撑项目计划表》;8月起每周、每半月按时报送“G214线嘎洒至嘎栋南过境路联络线”、“民航路”两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景洪市重点项目市级领导推进工作周报表》。
?.景洪市2018年拟纳入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
?城镇污水处理管网建设、运营月报;
?.“四个一”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
?.景洪市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支撑项目计划月报表;
?.景洪市正在开展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进展情况;
?.编报景洪市2018~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计划表;
?.上报西双版纳州2013~2016年“一水两污”项完成进情况表;
?.向局办公室汇集报乡镇“两污”项目、景洪市回归雨林民族生态示范园区(一期)项目、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等工程进展情况。
?.完成“景洪市截至2017年12月地方政府融资平台”、“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项目需求表”的录入。完成《2018年政府投资审计计划申报表》、《2019年度全市重点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的报送。
?.11月6日把“景洪市北环路至勐海路道路建设工程”、“景洪市三叶路(宣慰大道至勐腊路)道路建设工程”两个项目移交给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完成了两个项目的相关材料移交程序。
未出现漏报、缺报现象。
2.项目申报和审批工作
①.继续完善景洪市民航路(流沙河~214线)工程相关手续。但由于预算超过概算和估算较多,现正在协调重新报批可研和初设的手续问题;
②.继续完善G214线景洪市南过境公路联络线嘎洒至嘎东道路工程相关手续;
③.转报景洪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④.办理北环路至勐海路道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
⑤.办理北片区一期道路路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
⑥.办理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CA数字证书;
⑦.核查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并准备相关材料;
⑧.办理景洪市乡镇两污PPP项目建设前期服务工作事项;
⑨.办理景洪市回归雨林民族生态示范园区(一期)项目前期服务工作事项;
⑩.办理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前期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2,403,747.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3,747.7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和上年度相比增加489,514.39元,较上年增加25%,变动原因是2018年度财政调资,增加了各项工资福利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2,348,778.98元。其中:基本支出2,348,778.98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和上年度相比增加了439798.59元,较上年增加23%,变动原因是2018年度财政调资,增加了各项工资福利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48,778.98元。和上年度相比增加了439798.59元,较上年增加23%,变动原因是2018年度财政调资,增加了各项工资福利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7%。(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8,778.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和上年度相比增加了439798.59元,较上年增加23%,变动原因是2018年度财政调资,增加了各项工资福利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1,26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1,154.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773,39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5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经费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2,9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保障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800.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00.00元,下降-10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563,480.28元,其中,流动资产79,392.28元,固定资产484,08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791.0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3,791.00元,固定资产增加4,0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与上年持平0.00元,在建工程与上年持平0.00元,无形资产与上年持平0.00元,其他资产与上年持平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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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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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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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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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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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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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63,480.28 |
79,392.28 |
484,08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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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08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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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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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