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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作者 :佚名
  • 来源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9-10-22 15:56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妇幼保健院是集医疗、保健为一体的医疗机构,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保健服务。开展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女病普查、产前诊断与接生、高危孕产妇筛查、监测与监护高危新生儿筛查、妇幼卫生监测与信息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保健咨询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从事全市妇幼保健及计划生育等各项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及培训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综合管理

(1).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依法推进妇幼保健工作。
  进一步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新医改政策等法律法规和卫生政策,扩大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增强妇幼卫生人员的法律意识,依法提供服务。使全市的妇幼卫生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

(2).加强院务、中国足球彩票,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

我院进一步强化和完善院长负责制,院科领导分工负责制,各司其职、责权明确。为切实加强卫生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院党支部根据卫计局党委关于医疗卫生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认真抓落实,使行政工作和党建工作得以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结合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了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加强院务、任务指标、工作质量、劳动纪律、行业作风、党支部工作、财务、后勤等管理。强化政务、院务公开工作,每月召开一次科主任会、一次院长办公会、一次职工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定期公布医院重大事项、财务收支状况,药品、器械的采购、管理。院科两级实行分级目标责任管理,完善民主决策制,实行院务会、科周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阶段性工作,按分级负责的原则,院科领导对各自负责的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妇幼保健能力建设。

继续坚持抓好市、乡、村三级农村妇幼卫生服务网络的建设,加强三级妇幼卫生人员的适宜技术培训,更新知识,提高水平。妇幼保健院进一步加强内部能力建设,切实发挥好妇幼卫生三级网的“龙头”作用,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好基本的妇幼卫生服务。为社区居民以及流动人口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妇幼卫生服务。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产科能力建设。坚持妇幼卫生的临床、保健卫生属性,建立妇幼卫生工作评价体系,推动妇幼卫生工作深入开展。

2.加强临床医疗工作,确保妇女儿童健康

(1).加强医护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质量的高低、医疗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医院的生存和发展。我院始终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并不断探索医疗管理的新模式和新方法,狠抓医疗制度的落实,全院医疗业务工作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护能力建设
  为深入开展和加强医院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训练和能力素质建设,提高医疗水平和质量,根据我院的工作性质、人员状况,本着培养人、锻炼人、管理人的精神,加强技术队伍建设。鼓励技术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班,坚持每年选送一批技术人员到省、市级医院进修学习,提高了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了医院医疗质量的综合水平。
    (3).提升硬件建设及服务能力,是加强医疗质量的重点

依据专科医院优势,拓展医疗服务范围,一是在原有孕期保健、妇女病筛查基础上,购置了大型超声诊断仪、利普刀等设备,从整体上提高了我院的诊疗水平。二是中傣医科的建设,在上级部门的支持指导下,我院因地制宜,进行科室整合改造、人才招聘、设备药品购置等,设有:傣中医诊断室、小儿推拿室、理疗室、熏蒸室等,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傣医综合服务区。三是投入部分资金改建了检验科、妇科诊室及病房,通过以上措施,为医院赢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18年门诊人次达 19882人次,业务总收入 194.29万元,其中,医疗收入103.27 万元,药品收入 26.78 万元。为进一步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打下良好基础。

3.强化公益性为核心,完成妇幼保健本职工作

妇幼保健机构的主要目的是要求其承担与妇女儿童健康相关的公共卫生职能,并成为辖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的技术支撑,具有明显的公益性。2018年我院继续发挥三级妇幼保健网络的作用,逐级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通过加强基层培训和监督指导,逐项落实各项常规工作,进一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益群体保健服务。

(1).居民健康档案建档情况: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通知》要求,2018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和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75%指标,通过州、市级督导整改,2018年全市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422684份,建档率78.73%;建立电子健康档案418933人,电子建档率 78.03 %。

(2).积极做好孕产妇保健工作:积极做好孕产妇系统化管理,推行住院分娩,提高高危孕产妇筛查识别能力和危重病例处理分诊能力,最大限度的保障母婴的身体健康。2018年活产数6366人,产妇数6289人,孕产妇早孕检查3569 人,孕早期产前检查率56.06%;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随访服务的产妇3019人,健康管理率47.42%;产后访视4925人,产后访视率77.36%,住院分娩率达99.86%,剖宫产活产数2069人,剖宫产率32.5%,孕产妇死亡1例,孕产妇死亡率15.71/10万。

(3).0—6岁儿童健康管理:高度重视儿童健康管理,努力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积极选拔技术骨干参与省、州业务培训和进修,建立市级师资,强化对基层妇幼专干的培训,全面落实各项急救措施。根据《关爱妇女儿童实施方案》(景卫计发[2018年]86号)文件要求,婴儿死亡率达6‰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达8‰以下;新生儿访视率达85%;2018年7岁以下儿童42319人,3岁以下儿童24155人,新生儿访视5158人,访视率81.02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16978人,系统管理率70.29%,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33758人,健康管理率79.77%;新生儿死亡11例,死亡率1.73‰,婴儿死亡13人,死亡率2.04 ‰,5岁以下儿童死亡24人,5岁以下死亡率3.77 ‰。

(4).优化儿童保健工作,进一步提高儿童健康发育水平。我院继续积极开展0-3岁儿童保健及在园儿童健康干预工作,重点加强对全市0-3岁儿童的系统化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导及幼儿园儿童每年一次的健康查体工作。2018年全市儿童体检人数为14492人,我院2018年进行儿童入园查体2370名。检出龋齿人数为1566人,率为66.08%;体重<2SD人数为24人,率为1.01%;贫血人数为82人,率为3.46%;视力异常人数为23人,率为0.97%;佝偻病后遗症人数为84人,率为3.54%。对查出疾病进行了治疗和科学指导,对体弱儿采取专案管理,定期复查,确保了儿童的身心健康。

(5).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母婴保健法》赋予妇幼保健机构的重要职责。积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是预防新生儿智能和体能发育滞缓、减少残疾、提高人口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可以达到先天性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的目的。2018年新生儿疾病筛查7844人,筛查率93.26%,其中查出先天性甲状腺疾病1例,听力筛查6431人,筛查率90.03%,无阳性确诊。

(6).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地贫筛查任务数300对,完成300对,任务完成率100%,其中基因阳性送检34人,产前诊断20例。

(7).出生缺陷监测工作:随着妇幼保健机构工作理念的转变和责任意识的增强,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广泛开展,通过在孕期早发现、早诊断和早采取措施,有效减少严重出生缺陷儿的出生,继续做好以医院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以景洪市医院为出生缺陷监测重点,2018年监测机构出生2297名婴儿,其中出生缺陷10例,出生缺陷发生率为43.54/万。

(8).积极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对全市育龄妇女开展了“妇女健康行动”,2018年景洪市20-64岁妇女147357人,应查49199人,实查37305人,筛查率75.82%,患病人数为7348人,患病率19.69 %。对于查处的疾病均给予及时的治疗或转诊,同时进行随访。

(9).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根据《景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景洪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景洪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18年版)的通知》,2018年农村妇女“两癌”筛查任务数5917人,宫颈癌筛查 6219人,筛查出癌前病变33人,其中确诊宫颈浸润癌1人;乳腺癌筛查6232人,查出乳腺良性病296人,无乳腺癌确诊病例。对于查出的疾病均按照规定给予积极的转诊或治疗随访。

(10).增补叶酸优生指导工作:认真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工作,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力度。2018年上级下达中国足球彩票叶酸任务数为2500人,2018年全市共发放叶酸13015瓶,叶酸服用人数为2767人,服用率达110.68%;开展随访2767人,对叶酸服用人群进行电话跟踪随访服务,随访率100 %。

(11).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积极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开展项目有计划、有措施。建立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早部署、早安排,把任务分到各乡镇和农场管委会,2018年上级下达中国足球彩票任务数为2430对,2018年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共2462.5对夫妇,任务完成率为101.34%。早孕随访应随访档案数为2464人,已随访1604人,待随访486人,早孕随访完成率15.18%,早孕随访率80.28%;妊娠结局应随访档案数为537人,妊娠结局随访206人,待随访数332人,妊娠结局随访完成率17.34%,妊娠结局随访率38.18%。我院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有效提高了计划怀孕夫妇的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使计划怀孕夫妇健康状况得到改善,为景洪市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打下坚实基础。

(12).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2018年全市婚前保健人群HIV抗体、梅毒检测完成全年任务数分别为4000人,2018年婚检4468人,完成率111.7%;孕产妇HIV抗体、梅毒和乙肝检测完成全年任务数的分别为8000人,现已完成9276人,完成率115.95%,其中 HIV阳性确证 18 人,梅毒阳性 75 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 389 人。

(13).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根据市卫计局制定下发的《景洪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一法两纲的规定和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培训、印制宣传画、小册子等方法,努力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规范了婚检流程、质量管理等工作内容,辖区设有婚姻登记窗12个,对自愿接受婚前医学检查者提供免费检查,同时和孕检工作结合,景洪市辖区2018年登记结婚7396人,开展婚前医学检查4461人,婚检率为60.32 %,进行婚前卫生咨询指导4461人,检出疾病452 人,疾病检出率10.13%。对于检出疾病人员均给予相应指导,有效控制了传染病及遗传疾病的发生。

(14).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出生医学证明》是“人生第一证”,具有明显的法律效益。我们根据云南省《出生证明管理规范》,严格按照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出生证明的发放工作,制定了签发、补发、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办法,做到证、章分开保管,出入库登记完整。同时从证件发放流程、档案管理、证件查寻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详细的工作程序,堵塞了各种漏洞,确保了证件的规范、安全发放。2018年全市活产数8411人,共签发《出生医学证明》8725套,签发率为103.73%,其中机构内出生首签8142套,机构外出生首签108套,换发233套,补发208套,废证34套,废证率0.39%,更换新证旧证空白作废73套。

(15).推套防艾避孕药具管理工作:全市用于防治艾滋病共发放安全套45.52万余只,中国足球彩票共建有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网点221个,其中主渠道发放183个,社会发放(委托式)15个,自助发放机网点23个。1-10月,全市发放避孕套448511只;口服短效避孕药6650板;避孕膜4187本;避孕栓1100盒;凝胶2023支;紧急避孕药954板。

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并把此项工作纳入了重要日程,由院长亲自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积极配合,职责明确,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理垃圾、清洁水体、清除死角和绿化环境;开展以灭蚊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加大登革热防控力度,我院成立防控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抓责任到人,院班子分组管理负责,每周五深入黎明社区开展登革热防控工作,到目前为止,我辖区管理区域未发现疑似病例。

5.脱贫攻坚战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启动后,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部署,按照市扶贫办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我院驻镇帮扶勐旺乡瑶家村委会岔箐河村,帮扶贫困户9户、贫困人口35人。采取一户一档、一人一卡,精确到户、精准到人,一对一反复入户核对信息确保无误。2018年,我院进一步明确结对帮扶干部,不定期走访,平均每月至少入户帮扶一次,对“挂包帮”“转走访”回访工作16次。为贫困户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帮扶措施、健康素养知识等,同时对妇女进行生殖健康检查,免费发放了妇科药品、避孕套,开展爱国卫生,发放预防登革热药品并指导使用,帮助贫困户提高环保意识,带动全村整脏治乱,优化自身居住环境卫生。鼓励困难群众要坚定生活信心,以积极乐观的态度克服困难,早日脱贫。

6.安全生产责任执行情况

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我院年初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今年安全生产工作,2018年开展3次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按时报送安全生产工作及宣教信息。并按时组织人员进行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建立完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1、景洪市妇幼保健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三)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景洪市妇幼保健院内设有12个机构分别是:1、妇女保健科;2、妇科;3、儿童保健科;4、儿科;5、医技科;6、护理部;7、避孕药具科;8、后勤保健科;9、公共卫生科;10、信息统计科;11、财务科;12、院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收入合计11,535,000.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21,771.90元,占总收入的95.5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13,228.96元,占总收入的4.45%。

本年收入11,535,000.86元与上年度收入13,848,671.25元,相比减少2,313,670.39元,下降16.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13,814,157.53元减少2,792,385.63元,下降20.21%,其他收入513,228.96元比上年度其他收入34,513.72元增加478,715.24元,比上年增长1387.03%;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的原因是减少了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拨款,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市卫计局拨入其他计划生育服务支出项目经费,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补助及2018年计划生育免费手术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支出合计12,249,299.63元。其中:基本支出7,756,866.52元,占总支出的63.32%;项目支出4,492,433.11元,占总支出的36.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本年支出12,249,299.63元与上年度支出12,689,349.44元相比,减少440,049.81元,下降3.46%,其中:基本支出7,756,866.52元与上年度基本支出6,672,807.63元相比,增加1,084,058.89元,增长16.25%,增加的原因是调资及补发工资人员经费;项目支出4,492,433.11元与上年度项目支出6,016,541.81元相比减少1,524,108.70元,下降25.33%,减少的原因是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及其他支出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妇幼保健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56,866.52元。与上年度6,672,807.63元对比增加1,084,058.89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调资及补发工资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6%。(人均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4,687.3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妇幼保健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92,433.11元。与上年6,016,541.81元对比项目支出减少1,524,108.70元,下降25.33%,减少的原因是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及其他支出项目支出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按支出功能分:(1)、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2,000.00元;(2)、妇幼保健机构 2,870,726.49元;(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43,395.46元;(4)、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028,866.20元;(5)、其他中医药支出299,903.73元;(6)、计划生育服务8,026.55元;(7)、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215.68元;(8)、其他支出20,299.00元。

2、按经济功能分:(1)、工资福利支出735,201.35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2,509,657.35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497.68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1,152,076.7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65,041.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1%。与上年12,661,874.04元对比减少496,832.47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及其他支出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3,64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5%。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缴纳当年在职人员转退休的单位职业年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847,032.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7%。主要用于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公共卫生项目支出、计划生育事务项目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4,0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20,2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我单位的其他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2400.00元,支出决算为2,360.00元,完成预算的3.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60.00元,完成预算的8.3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我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数,车辆保有量有3辆,车辆费用50146.17元列入其他交通费用;2、认真加大执行履行节约力度,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52751.11元,减少-50,391.11元,下降-95.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17年、2018年我单位均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905.11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486.00元,下降-78.2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我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数,车辆保有量有3辆,车辆费用50146.17元列入其他交通费用;2、认真加大执行履行节约力度,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36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数,车辆保有量有3辆,车辆费用50146.17元列入其他交通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医疗服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3批次及47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我单位无此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洪市妇幼保健院资产总额21,499,464.58元,其中,流动资产4,635,902.08元,固定资产16,763,561.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0,00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3,402,691.04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03,226.46元下降8.13%,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09,642.69元,固定资产增加106,415.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100,000.00元,无形资产增加1.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7860.00元,实现处置收入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33项,账面原值1678651.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788.37平方米,账面原值6936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499464.58

4635902.08

16763561.50

5946575.50

366323.00

 

10450663.00

 

100000.00

1.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434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434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3434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449.24万元。其中:市本级预算安排项目支出1个,金额24.16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开展了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优,发现问题0个。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数1个,金额24.16万元。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尚未推开到我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尚未推开到我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形资产本年增加1.00元的原因是:无偿划拨的一块土地面积1207.20平方米,以名义价1.00元入账。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