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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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10-21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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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市委、州总工会的要求和部署,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贯彻执行景洪市总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突出维护职能,推动各项工作。
(三)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协调劳动关系,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制度、措施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协助搞好职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
(五)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受市政府委托,做好市级劳动模范的评选工作;承担全国、省、州级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负责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上解、使用和工会资产的管理;承担市委、市政府、州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1.加强意识形态工作。2018年,选送2名职工参加西双版纳州“中国梦·劳动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职工演讲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创建景洪市职工书屋7家,深入开展“书香三八”征文活动,向州总工会推荐21篇。推荐优秀书目17篇;评选“景洪市最美职工·和谐家庭”51家,弘扬家庭美德、构筑好家风;举办景洪市第四届“工间操”比赛(16家工会组织652名职工参赛)、第二十四届“天立杯”职工篮球运动会(44个单位560名运动员参加)等。
(二)大力开展“一活动一工程”,掀起职工建功立业新高潮
1.围绕五网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深入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2018年开展“劳动美·采茶乐”劳动竞赛;举办“劳动美·金剪子”园艺技能竞赛;组织30名专业技能选手参加西双版纳州第一届职工技能(制茶)大赛。各类劳动和技能竞赛覆盖职工13100人。
2.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助推全社会形成诚实劳动,勤勉工作的良好风气。2018年,全市获得“全国模范职工小家”1 个,“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1 个,“全国工人先锋号”1 个,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状”1个,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2 个,云南省五一巾帼标兵岗1个,云南省五一巾帼标兵2个。成立劳模创新工作室1 个,组织劳模1人、一线职工2人参加州、市“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百姓宣讲活动。
4.开展职工素质提升活动。2018年,推选云岭工匠4名,傣乡工匠4名,职工创新工作室2个,技师工作站1个。
(三)深化工会改革创新,固本强基焕发新活力
1.着力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3月,组织6家园区(度假区)管委会和17家园区(度假区)企业在西双版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召开园区(度假区)工会组建工作推进会,切实抓好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园区建会工作;7月,联合市公安局组织8家保安服务企业召开保安服务企业组建工会推进会,加强新兴群体入会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工会组织352家,新成立基层工会48家,全市工会会员61269人,会员较2017年增长2446人,其中男会员30400人,占会员总数49.7%;女会员30869人,占会员总数50.3%;农民工会员7191人,占会员总数11.7%;企业会员10308人,占会员总数16.8%。
2.着力推进工会规范化建设。今年“六有”基层工会41家,2015年至2018年累计“六有”基层工会建设达标单位176家,建设率达82%。组织137家基层工会开展会员“评家”活动,覆盖率64%。
(四)坚持依法维权,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依法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全年,25人以上建会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成立92家,建制率73.6%;参与全市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专项检查4次,参加安全事故调查6次;办理职工维权13件,来访、来电、信函、网络咨询接待职工法律咨询76件,法律援助受援职工人数达122人。
2.提升集体协商实效,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018年,完成集体协商工作的企业122家,对景洪市9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进行复查验收工作,各企业综合满意率均达90%以上。目前全市建会企事业单位235家,其中事业单位82家,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30家,实现了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建制全覆盖,非公企业112家,建立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制度单位105家,建制率94%,职工董事15人,职工监事23人;开展主题活动152次,各类培训人数10650人次,职工代表巡查36次。目前全市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152家,其中57名法人代表建立联谊交友名单。组织企业429人举办景洪市“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讲座。全年接待职工群众来信来访15起,均已办理,办结率100%。
3.延伸服务职工手段,提高帮扶服务水平。全年送温暖活动慰问困难职工1444人次,发放慰问金132万元,其中市总工会本级资金临时救助5人,帮扶金2.2万元;金秋助学活动资助38人,发放助学金9.6万元;第十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深入人心,参互单位共151家,参互人数34872人(其中续参30279人,新参4593人),收缴互助金432.24万元,在职职工参互率86%,截至12月31日共补助5686人次,发放补助金312.36万元,单笔最高补助5.51万元。圆满完成贷免扶补工作。全年贷免扶补14人(其中女性8人),贷款140万,带动就业41人;创业担保7人(其中女性5 人),贷款70万;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1人,贷款100万,带动就业33人。举办200名职工参加云南省职工服务心理大讲堂,为48名困难女职工提供免费“两癌”筛查体检,63名困难女职工每人500元的实物帮扶。全市现有劳模226人(其中全国6人、省级49人、州级99人、市级72人),看望慰问全市各级困难劳模78人次,倾听他们的心声,发放慰问金3.9万元。困难劳模“两金”补助20人,补助金10.62万元;组织全国劳模1名、省部级劳模4名、州级劳模29名、市级劳模17名、企业一线职工40人疗休养。四是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看望慰问景洪市特殊教育学校175名师生,送去价值9107元的慰问品;慰问贫困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40名,慰问金2万元。
4.以脱贫攻坚为契机,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2018年,困难职工解困脱困992人,在档困难职工102人。全年走访扶贫挂钩点11次,干部职工走访人数63人次,投入资金11.5万元,捐赠水泥30吨,并组织动员昆明深蓝职业培训学校捐赠30吨水泥。
5.加大普惠性服务职工力度,促进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18年创建“景洪市模范职工之家”22家(累计创建117家),“景洪市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17家(累计创建99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单位内设:(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督查和综合服务;负责综合反映全市工会工作情况和全市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负责市总工会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协调和组织工作;(二)综合股,负责全市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工会组建和会员会籍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办法,负责乡镇和市级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贯彻执行经济建设与改革、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监督实施职业安全与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总工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总工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1,352,516.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2,516.7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20.5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经费减少、抚恤金减少,所以2018年度总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总工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1,398,987.39元。其中:基本支出1,289,467.39元,占总支出的92.17%;项目支出109,520.00元,占总支出的7.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了23.6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42%,项目支出减少67.98%。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转退休,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中减少了抚恤金、慰问等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9,467.3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3.42%,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92.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52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98%,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支出中减少了抚恤金、慰问等支出,综合比上年减少了232462元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总工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8,987.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3.61%,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及抚恤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5,204.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单位日常运转经费的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09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9%。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1,493.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正常缴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1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总工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元,支出决算为5,316.00元,完成预算的13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16.00元,完成预算的132.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比上年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所以三公经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696.00元,增长102.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696.00元,增长102.9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比上年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所以三公经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5,316.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316.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31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总工会考核职工驿站一批次8人、勐腊县、勐海县总工会验收六有基层工会两批次17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工作一批次8人、中国足球彩票工会一批次8人、勐旺乡大平掌村委会一批次7人,天立杯两批次41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总工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766.6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3.6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及其他交通费支出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物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洪市总工会资产总额70,777.36元,其中,流动资产31,049.36元,固定资产39,72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470.6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6,470.64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我单位无部门绩效自评的项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