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作者 :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来源 :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9-04-01 14:36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225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3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编办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景财预[2019]6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委编办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办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是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市委的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具体承担全市行政体制改革,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日常工作。其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是:
1.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定,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3.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4.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政策建议。
5.在州下达的编制总量内,负责全市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提出各级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分配及调整的建议;依据国家、省、州有关事业单位编制标准,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6.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7.审核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市政协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市级民主党派机关,市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8.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其他机构(含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审核乡(镇)领导职数的设置与调整。
9.负责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业管理职能的审核和报批。
10.审核市属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1.审核市级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的编制使用申请;审核市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科级领导职数使用申请;审核市级财政统发工资单位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会同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审核办理增减员手续。
12.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13.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
14.负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5.承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洪市委编办内设股室3个,分别为综合股、机构编制管理股、监督检查股。
(一)综合股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承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市委编办主任办公会议;承担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制度建设、电子政务、信息宣传、教育培训、机构编制、人事、党群、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综治维稳、信访、接待、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以及其他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工作;组织拟订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措施,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编制管理股
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承担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承担全市行政编制总量管理工作,提出各级行政编制的分配和调整建议;承担市委及其各部门、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级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改革工作,并办理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职责分工与职责调整;审核乡(镇)领导职数的设置与调整;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承担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承担全市事业编制总量管理工作,提出各级各类事业编制的分配和调整建议;依据国家、省、州有关事业单位编制标准,提出事业单位行业定编实施办法;承担市属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工作,并办理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审核乡(镇)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承担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研究工作。
(三)监督检查股
审核市级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的编制使用申请;审核市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科级领导职数使用申请;审核市级财政统发工资单位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会同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审核办理增减员手续;承担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承担“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承担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和实名制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管辖范围内和授权登记的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年度检验及公告发布等有关登记工作;承担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和绩效评估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的建立、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承担登记管理方面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具体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扎实抓好严控总量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管理体制和相关重点领域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任务为重点,强化部门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机构编制部门履职履责能力,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
(一)做好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改革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以及“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合理设置地方机构”“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加强党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领导”6大方面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确保改革方向不出现偏差,各项改革要求全面落实。充分做好“打硬战”的思想准备,提前进入状态,组织开展“大调研”活动,进一步摸清情况,找准问题,为新一轮机构改革打好基础。根据州委编办统一部署,做好景洪市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积极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扩权强镇”思路,待州级出台《关于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后,加强与各责任单位的对接,贯彻落实州级实施意见。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持续巩固大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积极推进各领域系统综合执法,做好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力量下沉的承接,按照州委编办的工作部署,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调研。结合景洪市实际情况,推进交通、农业、环保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要求,对全市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进行清理规范。继续推进其他专项改革。对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任务中明确由编办牵头的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明确内部责任分工,继续抓好工作落实;对其他部门牵头编办参与或配合的改革工作,主动加强对接协作,积极协调推动相关部门落实改革任务。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改革等司法体制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推进教育、文化、卫生以及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环保监察监测执法体制、国有林场等其他重点领域体制改革。
(二)严控总量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一是坚持以严管严控为重点,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二是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为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释放人才活力,促进中国足球彩票教育均衡发展,下达市属29所中小学编制总量3711名并实行编制报备制管理。三是严明机构编制纪律。加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纪律规定宣传力度,强化编制是法、是刚性约束的思想认识,营造机构编制管理良好氛围。
(三)一是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借鉴云南省试点地区的改革经验,按照省州的统一安排部署,协调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出台中国足球彩票《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景洪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二是加大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力度。按照省州《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景洪市实际,协调相关部门,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加强对转制方案的审核把关,完成具备条件的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三是区分不同情况深化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根据省、州关于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有关部署,加强从事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的研究,对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整合机构、优化职能和人员配置,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研究探索理顺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职责关系,逐步推进管办分离,破除逐利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继续做好公益类事业单位职责清理界定工作,适时推进改革。四是统筹推进相关重点行业事业单位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以及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环保监察监测执法体制、国有林场、农垦等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涉及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工作。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严格按照2019年部门预算口径、标准及要求编制预算,做到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科学预测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增收节支、收支平衡;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是将本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按照编制口径,实事求是填报和审定各项基础数据。按照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准确填报部门基础数据、科学合理编制收入预算、编实基本支出预算、编细项目支出预算。四是紧紧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目标,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做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做实项目库,坚持全面统筹、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0 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实有10人(含工勤人员),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部门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中共景洪市委编办财务总收入146.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0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中共景洪市委编办财政拨款收入146.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6.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06万元(本级财力146.0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58万元,占总支出的92.1%,项目支出11.48万元,占总支出的7.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3101”行政运行122.02万元,主要反映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情况;“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48万元,主要反映机构改革保障经费的支出;“2210201” 住房公积金12.57万元,主要反映在职职工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6.0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58万元,项目支出11.4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3101”行政运行122.02万元,主要反映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情况;“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48万元,主要反映机构改革保障经费的支出;“2210201” 住房公积金12.57万元,主要反映在职职工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4.58万元,项目支出11.48万元)。
1.基本支出134.58万元,主要是“301”工资福利支出117.95万元(基本工资28.18万元、津贴补贴46.95万元、奖金23.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4万元、住房公积金12.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7万元);“302”商品服务支出25.81万元(办公费6.84万元、电费0.34万元、邮电费1.4万元、差旅费4.52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经费2.09万元、福利费0.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98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万元。
2.项目支出11.48万元,主要是“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1.48万元(办公费6.84万元、差旅费3.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中共景洪市委编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146.0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7.84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移交到社保发放。
1.2013101 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122.0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2.05万元,下降9%。下降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2018年在工资福利支出核算,2019年单独核算。
2.2013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11.4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9.08万元,增长378.3%。增加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构改革方针政策,开展全市机构改革任务。
3.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12.5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08万元,下降19.7%,下降主要原因是绩效奖金未纳入公积金核算基数。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中共景洪市委编办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6.04万元,比2018年增加6.04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办未涉及政府采购预算。具体预算情况如下:通过询价采购计算机1台,单价0.7万元/台;通过询价采购多功能一体机2台,单价0.27万元/台,合计0.54万元;通过询价采购复印机1台,单价4万元/台;通过询价采购计算机2台,单价0.4万元/台,合计0.8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景洪市委编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5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17.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4.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6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生活补助)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与上年对比减少46.92万元,下降25.9%。减少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移交到社保发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中共景洪市委编办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全市机构改革工作的经费支出11.48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改革方案及实施方案、实施意见起草、“三定方案”的审核、涉改部门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事业单位法人证和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变更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9.08万元,增长378.3%,增长的原因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构改革方针政策,开展全市机构改革,用于保障各项改革任务。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按照有关规定,按照10%的比例统一压缩部门公用经费用于增加专项扶贫资金。中共景洪市委编办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是14.33万元,比上年增减少4.09万元,下降2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2019年主要工作为机构改革,故差旅费、办公费已预算到项目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2019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48万元; 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中共景洪市委编办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62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中共景洪市委编办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八项管理规定和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管理,未安排此项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中共景洪市委编办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1万元,比上年减少1.94万元,下降94.9%,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调研,友邻单位工作交流、学习,开展调研等工作接待。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八项管理规定和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接待费相应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中共景洪市委编办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原因是我单位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购置事项;公务用车运行费2.52万元,比上年增加0.42万元,增长20%,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开展大量调研工作。
附表:景洪市委编办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景洪市委编办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8年年初预算数 |
2019年年初预算数 |
本年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
|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
合计 |
4.05 |
2.62 |
-1.43 |
下降35.31% |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0 |
|
|
2.公务接待费 |
1.95 |
0.1 |
-1.94 |
下降94.9% |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
2.1 |
2.52 |
0.42 |
增长20% |
|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0 |
|
|
(2)公务用车运行费 |
2.1 |
2.52 |
0.42 |
增长20% |
|
|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
1、2019年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
9、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0、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1、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2、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3、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4、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5、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16、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8、2019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19、2019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20、2019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22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