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来源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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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04-01 14:28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430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3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景财预发[2019]47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省、州、市有关政务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市政府的决定,会同相关部门对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入中心的服务工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务咨询和办理各类行政管理服务事项手续。
3.负责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管理、协调和监督,组织各窗口高效、便捷、依法实施行政审批和证照办理工作。
4.监督、检查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的各部门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环节、流程进行精简、优化,依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进行组织协调和督办。促进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5.负责组织投资项目报件咨询接件、录入分办、初步审查、受理审批、查询反馈和跟踪监督,推动实施审批事项授权办理、重点项目并联审批、企业重大项目代办和三级联动审批等工作。
6.负责组织网上大厅办件咨询、接件取件、查询反馈、跟踪监督和办件异常处理;负责受理网上大厅业务办理中的相关咨询、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相关部门处理;负责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各业务系统的管理和运维保障工作。
7.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做好监督评价工作,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中介超市平台。
8.负责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单位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勤和履职情况鉴定。
9.负责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送政务服务的有关信息资料;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对外宣传与联系,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对外影响力、吸引力。
10.协助市监察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的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并按有关规定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管理
1.监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运作规则开展工作,促进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公开、公正、公平。
3.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规则。
4.负责交易中心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送交易中心的有关信息资料;负责对外宣传与联系。
5.接受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三)对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工作进行指导
1.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及公共管理制度,指导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办事指南,实施政务信息公开。
2.对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行指导,对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3.对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业务素质。
4.对为民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设3个股室:
(一)办公室。承担政务服务管理局日常政务和有关事务的协调联络工作;承办领导批件;负责管理局的公文处理、日常会议的会务准备、文稿起草、材料整理及收发、机要、保密、文印、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对上级来文提出拟办意见,处理各级各部门的来文抄件;负责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财产管理、车辆调配、物品采购、设施设备维护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工作目标任务的实施及检查考核工作;负责牵头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督办股。负责检查、督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业务工作的开展和“六件”管理、“六制”办理和“六公开”服务的执行情况,做好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负责对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评比、鉴定工作;负责群众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报送、归档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区工作秩序维护,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办事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口头、书面和网上的投诉;负责组织投资项目报件咨询接件、录入分办、初步审查、受理审批、查询反馈和跟踪监督等工作;负责组织网上大厅办件咨询、接件取件、查询反馈、跟踪监督和办件异常处理;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做好监督评价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的统计汇总和分析上报工作;负责与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业务股。负责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中心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准确发布中心政府信息;负责网站政民互动栏目答复工作;负责重要事项联审(联合踏勘)的组织协调和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对各单位业务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进行协调;负责指导检查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窗口业务规范办理;对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办件数据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负责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规则、制度以及配套文件,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对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有关部门处理;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做好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和创新政府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实现网上平台与实体大厅的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规范政务服务管理、完善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审批等工作,严格执行代办、联勘联审、容缺预审等各项制度,为重大项目、特殊事项建立“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优化投资软环境。
(一)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是完善便民设施,统一制定窗口办事服务指南等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规范化管理标准,达到全州领先水平;二是督促各部门把进驻事项完善授权到位让办事群众真正体验到“一站式服务、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一是不断规范和完善远程异地评标的规程和工作机制,不断推进西双版纳州内“双随机”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达到全州领先水平;二是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争取在全州优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交易,取消纸质化交易。
(三)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一是进一步压缩审批项目承诺时限,把项目审批提升至18天内完成,力争达到全省投资项目审批时限最短;二是为重大项目、特殊事项建立“绿色通道”,重大项目在协议签约以后,由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开展代办服务,组织联合踏勘、集中辅导咨询论证、督办相关审批服务手续。打造全省投资软环境最佳市。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和编制2019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景财预[2018]356号)的通知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2019年部门预算口径、标准及要求编制预算,做到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及时,结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人员和车辆情况,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政策规定,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
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以“强化预算编制前期工作、狠抓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为重点,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机关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切实减少和避免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即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3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部门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总收入489.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3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财政拨款收入489.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9.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9.36万元(本级财力489.3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51万元,占总支出的62.63%,项目支出182.85万元,占总支出的37.3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主要反映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支持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机关的各项支出需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正常运转的支出的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9.3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8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51万元,项目支出182.8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277.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8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退休生活补助费及公用经费的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19.0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82.85万,主要用于政务、交易、政采中心及行政审批中心保障日常工作及电子化平台维护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06.51万元,项目支出182.85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275.51元,其中:基本工资53.29万元、津贴补贴58.40元、奖金23.64万元、绩效工资44.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0万元、住房公积金19.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4.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4.40万元,其中:办公费15.50万元、印刷费2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32.85万元、邮电费0.55万元、物业管理费7.40万元、差旅费7.56万元、维修(护)费68万元、租赁费20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13万元、专用材料费5.50万元、劳务费5.50万元、工会经费3.65万元、福利费0.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7.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4万元,其中:退休费9.74万元、生活补助1.80万元;资本性支出7.9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7.9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489.3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74.33万元,增长17.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个人工资标准提高,相应增加工资福利支出;2、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82.85万元(其中: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及其下属“三个中心”运行经费70万元,比上年增加20万元、“一网三平台”建设112.85万元,比上年增加62.8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景洪市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州、市政务大厅进行改造后,进驻大厅市级部门窗口增加,日常工作经费及网络等各项系统维护费增加。
1、2010301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277.6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50.73万元,增长22.3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有关调资政策人员工资增加。
2、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为9.8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31万元,增长50.7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增加1人,退休工资增加。
3、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19.0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6.27万元,下降24.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下调及退休增加1人,减少住房公积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84.31万元,比2018年增加51.21万元,增长154.7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景洪市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州、市政务大厅进行改造后,进驻大厅市级部门窗口增加,办公电脑及网络等各项系统维护费增加。具体预算情况如下:2019年项目支出政府采购7.91万元,其中计算机18台7.20万元、打印机1台0.27万元、身份证读卡器2台0.44万元;2018年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维修(护)费68万元、物业管理费8.40万元,用于政务大厅物业管理和电子化平台、中介超市网络系统维修(护)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我单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6.5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275.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35%。与上年对比减少8.62万元,下降2.7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一是退休增加1人,工资及公用经费减少;二是2019年预算不含社会保险费各险种的预算。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2.85万元,如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及下属“三个中心”和“一网三平台”建设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82.85万元,增长45.3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景洪市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州、市政务大厅进行改造后,进驻大厅市级部门窗口增加,日常工作经费及网络等各项系统维护费增加。支出分布图表如下: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的机关运行费按照有关规定,按照10%的比例统一压缩部门公用经费用于增加专项扶贫资金,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是194.40万元,比上年增加77.72万元,增长66.6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景洪市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州、市政务大厅进行改造后,进驻大厅市级部门窗口增加,日常工作经费及网络等各项系统维护费增加,根据景政复[2017]927号文件,“一网三平台”建设经费比上年增加62.85万元;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及其下属“三个中心”运动经费比上年增加20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万元。我单位项目均是常年性项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州、市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投资服务”监督管理服务体系。保障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安全高效效地运行,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过程电子化处理。项目资金到位率100%,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数为70万元,实际执行53.50万元,总体执行率76.43%。
2019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2.85万元; 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2.8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98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出访活动,我单位无此项业务开展。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98万元,比上年减少2.02万元,下降50.50%,主要用于政务系统、政务大厅窗口、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互相交流学习、培训等开支。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厉行节约,实行预算控制、只减不增,严格审批、限额报销,控制接待数量和接待标准、压缩了接待费用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车辆配备,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保障工作协调、办理业务、到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扶贫点下乡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
附表: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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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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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8年年初预算数 |
2019年年初预算数 |
本年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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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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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 |
3.98 |
-2.02 |
-3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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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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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4 |
1.98 |
-2.02 |
-5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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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
2 |
2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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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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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费 |
2 |
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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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
1、2019年部门财务收支总情况表
2、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0、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1、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2、省对下绩效目标表
13、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表
14、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5、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16、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8、2019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19、2019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20、2019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43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