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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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10-24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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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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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全市共青团和少先队的工作。根据市委的中心任务,提出每个时期团的工作任务,制定全市团的工作计划,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地团的工作;交流各地的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负责筹备、召开共青团全市代表大会、委员会和常委会。
2.深入基层,联系青年,了解青年的思想动态和青年的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委汇报团的工作。
3.研究青年工作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
4.关心青少年利益,促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青少年服务,从各方面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
5.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团结和带领好团的队伍。
6.协助各级党委考核、选拔、管理、培训团干部,管理好团的基层干部。
7.承办中共景洪市委、中国足球彩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青少年思想引领扎实有力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团市委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和团中央、团省委、团州委重要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通过召开会议、集中学习、分享座谈等形式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共青团工作、青年工作的重要批示,着力深化对重要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大力开展“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向上向善好青年—奋斗的青春最美丽”、“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等主题活动。
(2)深化“我的中国梦”系列主题活动。团市委创新活动方式,深入开展大力开展“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向上向善好青年—奋斗的青春最美丽”、“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 、“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团课、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建党节期间,号召全市团员青少年参与“缅怀先烈,重温入党、入团誓词”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2.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1)号召青年在绿色发展中引领潮流。一是紧紧围绕景洪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这一重点工作,持续深化“保护母亲河”、 “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等主题活动,全年开展“拒绝车窗垃圾、倡导文明出行活动,参与“留住蓝天碧水,我们在行动”大型公益环保主题活动,宣传绿色出行理念,倡导绿色生产生活。二是持续开展“共青团添绿行动”, 通过“青年林”生态环保工程建设,开展义务植树造绿活动,在基诺乡、勐龙镇建立青年林,种植果树、珍贵苗木共1000余株。三是以城市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动员广大青少年志愿者积极参与美化家园清洁行动。
(2)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积极作为。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教力度,组建一批普法青年志愿者队伍和禁毒防艾志愿文艺宣传队,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禁毒防艾知识“六进”活动。如:开展大学生暑期禁毒防艾“三下乡”、“禁毒志愿服务边境行”等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团组织共组织或协助开展禁毒、普法活动82次,发放宣传资料26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35条,展出展板100块,受教育群众达25000余人。
(3)引导青年在开放发展中贡献力量。持续深化与东南亚、南亚等国家以及与辖区外青年的友好交流,以友好交流活动促进边境青年友谊。充分发挥边境乡镇区位优势,在勐龙镇与掸邦东部第四特区开展“共筑友谊 携手同行”青年友好交流活动,以文艺交流、体育竞赛等形式,不断增进与相邻国家的青年友谊。
(4)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正能量。一是继续深化开展“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关爱农民工子女”、“阳光助残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和专项行动。继续规范注册志愿者工作,按要求做好“学雷锋”、“暖冬行动”等志愿活动,大力开展禁毒防艾、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截至目前,注册团员青年志愿者19466人。年内,各级团组织带领各地青年志愿服务队共计开展200余次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参与服务的团员和青年志愿者达3万余人次。二是继续推进希望工程。继续实施“爱心圆梦大学”、“春暖童心”等公益项目,为贫困青少年募集价值21.29万元的爱心物资和6.2万元助学金,为景洪市勐龙镇勐宋完小争取希望工程资金40.7万元。
(5)努力做好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准确把握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景洪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力做好两个“直过民族”村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一是认真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要求,向本单位所挂钩的嘎洒曼典村委会坝勐、纳板河上寨12户投入大米960斤,食用油24桶;二是以“六大工程”(即:组织建设工程、素质提升工程、爱心帮扶工程、文化育民工程、美丽乡村工程、产业扶持工程)为抓手,切实抓好“三个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扶(即:直过民族青少年群体帮扶、民族乡(镇)青少年群体帮扶、边境乡(镇)青少年群体帮扶);通过推进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利用山区综合开发扶持农村青年创业贷款贴息资金为创业青年贴息55641.77元,贷款338万元等途径,来助力产业扶持工程;通过开展“春暖童心”微心愿认领等活动开展爱心捐赠等一系列关爱行动,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积极性,来加强爱心帮扶工程;通过与科技、就业部门整合资源,以景洪市作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全州试点为契机,与就业部门共同开展以农业实用技术、劳动生产技能、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青年劳动力转移工程培训班和电子商务为主的农村青年“领头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共受益青年2000余名,来强化素质提升工程;通过推动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强化阵地建设,在团市委办公室挂牌县级青年之家,在勐养镇、勐罕镇、基诺乡挂牌乡镇级“青年之家”,在景洪市校外活动中心、景洪市青少年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花卉园社区建设国家级和州级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来夯实组织建设工程;通过开展“泼水节”、“特懋克”、“嘎汤帕”等少数民族文体活动,配合开展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来抓好文化育民工程。
3.服务青少年成长需求颇有成效
(1)科学推进青年创业就业扶持工作。积极推报优质创业项目参加“创青春”云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认真做好2017年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基础培训工作,组织创业青年参加省级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培训,依托农信社景洪嘎洒分社农村青年创业金融服务站,免费向农村青年提供实用的金融信息咨询和服务。科学推进青年创业小额贷款,2017年,共为90名青年争取到创业扶持贷款891万元,带动218人就业。
(2)坚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认真做好第三轮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的经验总结推广,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和“共青团倾听日”活动。更好地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抓好“六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深化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
(3)努力延伸服务青少年工作手臂。重点推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和服务平台),稳步打造“五有”建设标准(有场地、有队伍、有项目、有机制、有业绩)的“青年之家”,探索发展“专职团干部+专职社工+志愿者”组成的人才队伍。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完成1个服务中心、2个不同级别的服务平台,创建完成县级“青年之家”1个、乡镇级3个。
(4)切实履行全团带队职责。指导少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景洪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大力协助少工委深化少先队理论研究,坚持推进少先队活动课程体系建设,持续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支持少工委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缅怀革命先烈,争做最美少年”等主题活动,支持开展绘画展、手抄报展览、歌咏比赛、读书比赛等实践活动;支持开展欢度“六·一”、“泼水节红领巾赶摆场”等庆祝活动。
4.扎实推进团的自身建设
(1)探索推进“网上共青团”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共青团”工作模式,坚持巩固和优化团属网站和新媒体阵地,全力推进“网上共青团·青年之声”试点建设,重点推进“三微一网”工程,依托网络强化基础团务,活跃基层工作,逐步推动景洪共青团工作走向“互联网+”。团市委共发布微博231条,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图文信息132条。依托市级共青团网站发布工作简讯102条,利用“微邦-青年之声”平台发展专家,在线互动问答2142条,平台访问量达6587次。
(2)稳步推进“强基固本”工程。一是带领全市中学团委认真学习《关于推进云南省学校共青团改革的工作方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开拓创新,细化举措,稳步推动改革。二是在全市中学、中职学校中持续实施共青团“强基固本”工程,一方面控制增量,严格团员标准和入团程序,控制中学阶段团员发展比例,提高团员发展质量;另一方面管好存量,严格组织生活,严格教育管理,不断提升学校团组织的先进性。三是积极强化入团仪式和成人仪式,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运用好团旗、团歌、团徽、团员证等标志,提升团员意识。
(3)大力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景洪共青团实际的《共青团景洪市委改革实施方案》。不断推进党建带团建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推进“两新”组织、新兴领域、区域化团建等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区域化团建和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加大对基层的资金倾斜,各乡镇、街道、农场团委每年不少于10000元工作经费,确保基层团组织各项工作、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4)继续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化、常态化,创建直接联系青年的“青年之声”微信群,加强“1+100”的网上互动,机关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666名。组织全市共青团组织参与“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实践,号召各级团干部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发动团内党员干部认真参与党章党规网络测试。
(5)提升共青团宣传工作水平。加强与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合作,精心策划以傣历1379泼水新年节“取水少女”活动,活动内容在网站、微信、微博宣传,成为泼水节的亮点。在团中央宣传部、中国青年报组织的全国地市级组织微信公号综合影响力排行榜上“景洪青年”在全省排名多次领先。
(6)继续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团干部队伍的经常性教育,加强团干部配备管理,认真指导各市属企事业单位、学校团组织的换届工作,继续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坚持办好景洪市2017年团干、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共青团景洪市委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宣传股)、青年事务股、学少和权益股。
1.办公室(组织宣传股)。负责团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和全市共青团大型会议、活动的会务、文秘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团州委和团市委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协调机关各内设机构和团内上下之间的工作关系及与有关单位的联系工作,及时向书记、副书记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协调、承办团市委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审核印发团市委文件及起草有关重要材料;负责公文、档案、印章管理,机要收发,信息收集报送和编发简报;负责对市委、市政府、团州委和团市委领导的重要批示、重要文件、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协调、督促和反馈;负责机关财务、审计、行政事务、后勤服务、资产管理和机关值班、信访、保密、保卫、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团市委党组会议的统筹和文秘工作;负责团市委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团市委机关挂职、兼职团干部的选拔使用工作。制定全市共青团组织、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承担团市委协助相关党委和组织部门管理下级团委领导班子的职责,推动团的各级组织、团员队伍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各级团的选举工作;负责团费收缴、管理和团的基层组织统计工作;规划指导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党组抓好团市委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班子建设;组织开展全市性先进基层团组织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青年五四奖章的评选表彰工作;指导推动团的基层阵地建设和基层组织信息化工作。研究分析团员青年思想状况,根据党的要求和青年实际,提出开展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团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指导团员青年理论学习,提供和编创青年文化产品;指导、协调和推动团的理论研究;指导开展健康有益的青少年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团的网络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团市委的新闻宣传工作,抓好团的宣传队伍建设;选树、宣传青年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团市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完成团市委领导班子和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2.青年事务股。推动促进青年发展规划的制订及工作落实;构建服务青年发展的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青年发展问题的研究;统筹资源,开展促进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创新创优和青年职业文明素养培养、技能培训提升、促进社会融入等工作;联系服务农村、社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青年工作;组织开展“青”字号品牌工程;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研究、指导全市各族青年工作;统筹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服务各民族青少年成长成才工作;联系非党青年知识分子、宗教界青年和少数民族等各族各界青年代表人士,并开展交流和联谊工作;开展对台港澳地区青年及侨胞青年的统战工作,联系台港澳青年代表人士;负责与国内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市青联秘书处的日常工作,指导地方和行业青联工作;完善青年人才的举荐、选拔和培养机制。拟定全市共青团、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制度;开展对青年社会组织和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工作;拟定青年志愿服务工作规划、意见;指导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协调、引导青少年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负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景洪项目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等青年社会服务工作的典型选树工作;指导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全市青年社会组织的指导和联系工作;完成青联、团市委领导班子和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3.学少和权益股。研究指导全市中学团的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握青年学生思想动态,开展学校团的各项活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引领;指导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素质拓展、勤工助学等活动;组织开展全市中学的校园文化体育和课外实践活动;负责留学生联系服务工作;参与学生青年外事交流和服务工作;指导学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指导全市少先队工作;负责市少工委的日常事务;研究并组织开展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及综合能力提升等多种教育活动;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指导少先队校外阵地建设;负责少先队宣传工作;研究制定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少先队地方工作委员会、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和队员队伍建设;开展“希望工程”工作,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贫困家庭青少年、残疾青少年等困难青少年群体关爱帮扶行动;开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构建符合青少年特点的维权工作体系,加强维权队伍、阵地建设;畅通青少年诉求渠道,代表青少年向党委、政府反映有关诉求;研究并起草有关青少年权益的意见、规划,向党委、政府提出相关建议;履行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的职能;推动出台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加强全市青少年普法工作;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未成年人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工作;完成市少工委、团市委领导班子和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52,592.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9,186.37元,占总收入的90.2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3,406.00元,占总收入的9.78%。与上年对比减少792,085.59元,主要原因:一是农场、街道、乡镇团委工作经费减少110,000.00元;二是“五·四”活动经费减少50,000.00元;三是奖励金减少130,280.00元;四是承办的州级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补助资金减少90,000.00元;五是承办的省级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补助资金减少150,000.00元;六是人员调出减少相关人员经费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040,980.60元。其中:基本支出666,911.69元,占总支出的64.07%;项目支出374,068.91元,占总支出的35.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90,429.7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减少人员经费支出,承办的对企事业单位补助补贴等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6,911.6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9,434.62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在职人较上年减少2.25人(调出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12,511.95元,在职公用减少26,922.67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4,068.9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0,995.08元,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度支付以前年度项目经费支出;二是2017年度取消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补助项目。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景财预〔2017〕90号农场乡镇团委专项经费支出140,600.00元(其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00.00元、办公费7,465.43元、电费154.02元、邮电费1,620.55元、差旅费1,810.00元、公务接待费900.00元、劳务费6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000.00元)。开展的主要工作:一是领导基层团委开展基层团委工作;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团州委要求开展相关基层团委工作。
2.西财行发〔2016〕21号中央补助西部志愿者专项经费支出13,368.65元(其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368.65元)。开展的主要工作:大学生西部志愿工作基层生活补助支出。
3.景财行发〔2016〕7号大学生志愿者专项经费支出25,700.00元(其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700.00元)。开展的主要工作:大学生西部志愿工作基层生活补助支出。
4.团州委拨农村青年电商培训专项经费支出28,000.00元(其中:培训费28,000.00元)。开展的主要工作:组织全市青年(含农村青年)电子商务运行培训。
5.景财综〔2014〕152号扶持农村青年妇女创业贷款贴息专项经费支出99,026.75元(其中:财政贴息99,026.75元元)。开展的主要工作: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扶持农村青年妇女创业项目贷款贴息工作。
6.景财农改发〔2015〕3号新农村建设项目贴息专项经费支出67,373.51元(其中:财政贴息67,373.51元)。开展的主要工作: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扶持农村青年妇女创业项目贷款贴息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9,591.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85%。与上年对比减少741,768.0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减少人员经费支出,承办的对企事业单位补助补贴等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1,19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性人员经费支出和对基层团委的工作经费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3,493.75元(其中:基本工资89,542.00元、津贴补贴176,058.00元、奖金113,406.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987.75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5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7,700.05元(其中:办公费17,829.08元、水费135.00元、电费886.42元、邮电费4,383.55元、差旅费3,850.00元、公务接待费4,310.00元、劳务费1,150.00元、工会经费5,956.00元、其他交通费用31,200.00元、其他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9,200.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200.37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200.3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67,373.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我单位无此项支出。主要用于对企事业单位贷款贴息的补助支出,其中: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67,373.51元(其中:财政贴息67,373.51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8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824.00元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1,824.00元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8,000.00元,支出决算为4,310.00元,完成预算的3.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10.00元,完成预算的3.6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接待人员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1,192.00元,下降87.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196.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996.00元,下降81.5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取消公务用车,我单位2017年度无公务用车;二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接待人员和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31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1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基层团委来访人员。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100.0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523.61元,主要原因是耗材等办公费减少、劳务费支出减少、人员调出公务员交通补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行的日常工作开支,其中:办公费10,363.65元、水费135.00元、电费732.40元、邮电费2,763.00元、差旅费2,040.00元、公务接待费3,410.00元、劳务费500.00元、工会经费5,956.00元、其他交通费用31,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706,666.54元,其中,流动资产582,777.54元,固定资产123,88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16,615.8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32,194.87元,固定资产减少184,42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84,421.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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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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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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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合计 |
1 |
706,666.54 |
582,777.54 |
123,889.00 |
0.00 |
0.00 |
0.00 |
123,889.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按照市级要求的20万元以上的预算项目需要做绩效评价要求,我单位2017年度未涉及绩效评价项目。我单位2017年度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范制度要求,资金使用过程中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达到预期要求,资金的使用效益明显,但项目绩效管理还需建立和加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不断完善绩效评价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