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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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10-24 08:40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管理。
(2)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组织、实施对干部和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领导班子成员的调配、任免等方面;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办理党群管理干部的任免、退休审批手续;承办市委、人大、政协、群团机关工作人员调动事宜:承办部分干部的交流工作,办理党员干部出国(出境)政审申报手续;提出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计划。
(3)负责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审核、督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关内部竞争上岗工作;办理党政群机关非领导职务的审核,指导公务员考试、录用和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
(4)建立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5)对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具体组织对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干部的培训工作。
(6)制订和完善人才工作的规章制度;选拔和协助市委管理市级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拔尖人才。
(7)对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具体负责对离休干部工作管理的指导、检查、落实。
(8)研究和制订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加强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活动,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讨活动,加强党费规范管理工作。
(9)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做好科级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10)指导、检查基层党组织的工作。
(11)做好接待关于组织人事工作的来信来访。
(12)承办市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景洪市委组织部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干部股、组织股、干部监督股、党员教育中心(远教办)、机关组织股、企业组织股、干部教育和人才股。
(三)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以来,市委组织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和州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全国、全省、全州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担当作为,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按照“基层党建提升年”的部署要求,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市、乡两级人大、政府和市政协换届等重点工作,着力选干部、配班子,育人才、聚贤能,强基层、打基础,为推动全市脱贫攻坚和全面决胜小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是: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8,604,983.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70,570.38元,占总收入的99.8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4,413.32元,占总收入的0.12%。与上年对比增加59.59%,主要原因分析为增加全市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开展全市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226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6,753,381.21元。其中:基本支出4,055,766.37元,占总支出的15.16%;项目支出22,697,614.84元,占总支出的84.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3.77%,主要原因分析为增加全市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55,766.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5773.49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提高,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改革后,需单位自行缴纳,资金到账后增加我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金额。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697,614.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999255.76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专项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 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专项经费20909000元;2村集体经济发展经济补助经费468815元;3.州级文明单位经费10000元;4.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207799.84元;5.两新工委工作经费1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72,522.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5%。与上年对比增加14932494.16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提高,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改革后,需单位自行缴纳,资金到账后增加我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金额。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61,662.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8%。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工作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州级文明单位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4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的工资等费用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92,597.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5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2%。主要用于本年开展全市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费用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3,828,8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4%。主要用于本年开展全市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费用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5,9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单位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2,528.05元,完成预算的52.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7,092.05元,完成预算的59.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5,436.00元,完成预算的47.7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尽量压缩经费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4,515.28元,增长9.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0,324.28元,增长109.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809.00元,下降-21.2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尽量压缩公务接待经费开支,但因去年车子大修,而单位资金有限,不能一次性支付,因此分年支付,2017年支付维修费4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092.05元,占44.68%;公务接待费支出95,436.00元,占55.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部门未涉及因公出国(境)的工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092.0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7,092.0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中共景洪市委组织部开展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5,43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5,4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调研费用和接待乡镇干部、村委会干部来我部办事用餐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4,708.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178.36元,主要原因分析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中有所增加,如办公费、差旅费等及因工作原因人员变动,公务用车补助也有所变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及公务用车补助。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资产总额4,027,509.69元,其中,流动资产2,806,160.69元,固定资产1,221,34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42,888.2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741,088.20元,固定资产减少-698,2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6982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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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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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合计 |
1 |
4,027,509.69 |
2,806,160.69 |
1,221,349.00 |
0.00 |
166,800.00 |
0.00 |
1,054,549.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22,00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22,00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我单位对各项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用于项目绩效工作的开展,依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以绩效目标的实现为导向,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精心管理、科学筹划,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推动组织工作扎实开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