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10-22 16:56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31801000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财政局是市政府综合管理全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监督、参与对全市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对全市经济发展进行宏观调控;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制定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市本级年度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市本级年度财政决算;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和执行情况,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全市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罚没收入专用票据等财政票据,建立健全票据的保管、发放、登记、核销、稽查等工作制度。管理全市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户、销户管理。做好全市基本建设投资、水利、农业、科技、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类财政性专项资金拨付和调度;并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追踪问效管理及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对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指导和信息统计分析;管理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接受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审批政府采购计划,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活动。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管理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提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议,组织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监督检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对全市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决(结)算执行及工程造价相关的评审。对项目招标标底的合理性,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的评审。对政府投融资、兜底贷款安排的建设项目资金的评审。对全市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登记、划转、转让等产权管理工作,对国有资产收益的核定和收缴,负责全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和监督管理。对全市政府性债权债务清理、催收及债务的清偿,并实行动态管理;拟定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的相关政策;建立全市公共资源数据库。对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监督制止乡村债务的发生和对原有债务化解的实施。严格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能;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管理和指导全市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景洪市财政局
内设20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综合股、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企业股、会计股、监督检查股、政府采购办公室、信息股、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投资项目评审股、绩效管理股、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投资项目评审股、绩效管理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景洪市票据监管中心
没有内设科室
3、景洪市市场服务中心
没有内设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财政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2 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9,550,618.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17,875.96元,占总收入的98.3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32,742.77元,
占总收入的1.70%。
|
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2447502.04元,增加14.31%;其他收入减少709569.66元,减少68.08%。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
景洪市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0,444,694.85元。其中:基本支出15,683,265.12元,占总支出的76.71%;项目支出4,761,429.73元,占总支出的23.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2280409.4元,增加12.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职工工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83,265.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02580.6元,增加23.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职工工资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81%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61,429.7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3249.9元,减少5.24%,主要原因是库区基金经费比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59,514.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9%。与上年对比,增加2880231.09元,增加17.48%,主要原因是2017年职工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136,644.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信息化支出,财政业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经费的开支。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8,944.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0%。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26,547.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92,227.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主要用于农业开发工作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67,7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金融工作经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07,3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开支。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6,057.74元,完成预算的30.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454.00元,完成预算的34.5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369.74元,完成预算的27.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234.00元,完成预算的32.6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支,厉行节约。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0,521.54元,下降45.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3,454.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880.77元,下降32.89%,主要原因是车辆用油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094.77元,下降53.08%,主要原因是加强接待管理,严格接待手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经费3454元,系市政府安排副局长出国的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454.00元,占4.0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369.74元,占35.29%;公务接待费支出52,234.00元,占60.7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454.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到缅甸开展罂粟替代种植会议。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369.7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369.7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下乡、扶贫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23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2,23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业务的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财政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3,866.18元,上年支出346,695.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27170.78元,主要原因是核算口径发生改变,发到个人工资部分的公务交通补贴也统计在一起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差旅费报销、业务培训、扶贫等等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景洪市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11,459,508.82元,其中,流动资产1,509,114.07元,固定资产9,950,394.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93,368.3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670,014.99元,固定资产减少-1,823,353.36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没有增加,其他资产没有增减。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05项,账面原值959348.3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43,46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84,46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59,00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景洪市财政局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只有一个,为财政局一体化维护、预算软件维护等,金额30万元。根据财政部门有关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及时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秀。在项目资金管理中采取的措施是: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范财政资金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严格执行项目申报程序,对于急需安排和优质项目,确保项目的资金支出合理,使用及时。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审批程序。严格执行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进行跟踪检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