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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统计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10-22 15:50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41001000

景洪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据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统计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关于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国家统一部署的本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各行业和社会、科技、能源、投资、消费、收入、人口、劳动力、旅游、资源环境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统一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负责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及小康社会进程测算。

6)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执行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审核备案和审批本市统计调查项目。

8)建立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乡镇、街道、农场的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9)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10)依法协助乡镇、街道、农场管理乡镇、街道、农场统计站。负责全市统计教育和对乡镇、街道、农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面精准脱贫的决战之年,更是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探路之年。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统计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下达的经济目标任务,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宗旨,着力打造服务型统计,强化统计服务管理,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较好的完成了统计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做好常规统计年报、定期报表

按照国家统计制度的规定,我局共承担着19个专业的全面统计上报任务。景洪地处州府所在地,统计调查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繁重,为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逐步提高,从年初开始我局就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注意从源头抓起,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切实把数据搞准搞实,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2.加强统计参谋助手作用

组织精干力量完成了景洪市国民经济年快报资料的编辑,在每月编制月度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册子的基础上完成了《景洪市经济工作手册》和《2016年统计年鉴》的撰写,为市委、市政府和经济管理部门提供了优质的数据服务。截至11月份,共发放各类经济数据资料约2700余册。

    3.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截至2017年3月15日,中国足球彩票已完成农户表和农业经营单位表上报工作,上报率达到100%。上报普通农户56349户,规模农业经营户2160户,农业经营单位993个,共59502个普查对象。下一步,将积极做好数据开发工作。

    4.按时按质完成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核查工作  

在接到州统计局下发的《西双版纳州统计局关于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后,结合中国足球彩票实际情况制定了《景洪市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核查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工。此次核查中国足球彩票需核实的调查单位共310家, 实际核实308家(有2家企业于2016年度审核登记时已申请退出一套表平台),其中工业45家、服务业50家,建筑业22家、批发和零售业55家、住宿和餐饮业18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业82家、投资36家(其中4家企业所属的5000万元项目已于2016年完工,2016年底项目已退出一套表平台)。

5.严格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深入推进依法统计

今年以来,为努力提高全社会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统计人员对做好统计调查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高依法统计的法治观念,我局切实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组织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和贯彻国家关于统计调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一是广泛开展 “七五”普法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我局积极参加普法知识教育、干部普法用法活动,参加普法率达100%;二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学习和宣传。

6.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是严防死守,打好登革热防控攻坚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景洪市统计局  

景洪市统计局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股、核算监测股、一产业统计股、二产业统计股、三产业统计股、工业能源统计股、统计法规股、普查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统计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261,352.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98,352.82元,占总收入的98.5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3,000.00元,占总收入的1.48%。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了99070.33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了人员经费,减少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项普查活动经费和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041,295.34元。其中:基本支出2,968,382.42元,占总支出的73.45%;项目支出1,072,912.92元,占总支出的26.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25826.9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项普查活动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68,382.4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60924.2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标准的调整增加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35%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2,912.9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686751.18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展的景洪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项目,普查设备采购全部支出完毕。2017年主要是普查“两员”补助发放,故项目支出大幅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2,465.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2%。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47702.73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展的景洪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项目,普查设备采购全部支出完毕。2017年主要是普查“两员”补助发放,故项目支出大幅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11,992.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专项普查活动、统计抽样调查、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方面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39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06,164.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国家统计局景洪调查队其他农林水调查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培训等方面。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0,8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297.00元,完成预算的44.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297.00元,完成预算的30.9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高度重视各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厉行节约工作、“三公经费”控制工作和“小金库”治理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有关的政策和规章。以建设“俭约型机关”为目标,按照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的要求,推行公务接待俭约餐制度,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2,654.44元,下降21.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509.44元,下降14.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145.00元,下降25.8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历行勤俭节约各项要求,我局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各项开支,促使“三公经费”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00元,占43.20%;公务接待费支出26,297.00元,占56.8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全市统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29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2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统计部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学习交流统计工作开支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统计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402.9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5472.94元,主要原是列入“其他交通费用”——2016年7月以后增加的交通补贴,发放的是半年数54000.00元,而2017年发放的是全年数135750.00元,比上年增加了8175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27783.67元、电费4995.96元、邮电费3234.28元、差旅费2320.00元、公务接待费4940.00元、工会经费2514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357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5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898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景洪市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1,814,693.67元,其中,流动资产420,469.17元,固定资产1,394,224.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1,277.9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98,501.97元,固定资产减少102,77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92886.00元;报废报损资产48项,账面原值17288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1,814,693.67

420,469.17

1,394,224.50

0.00

209,278.00

0.00

1,184,946.5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2,98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82,98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严格落实了市委市政府各项任务要求,在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上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对接,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通过自评,大部分项目实际完成绩效值均已达到预期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要求,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个别项目绩效指标有待改善。我局2017年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经全面综合评价,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90分,自评结果为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我单位对此部分没有相关名词需做解释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41001111

景洪市统计局表2018102009392400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