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作者 :景洪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 来源 :景洪市农业和科技局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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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10-22 14:59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基本性质为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报表类型为单户表。我单位是景洪市农业和科技局的下属单位,主要开展全市新型农民培训、阳光工程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农机操作手培训。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我单位重要项目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有关要求,利用中央财政农民培训专项资金,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高原特色农业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2017年景洪市农业和科技局拨入中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资金870,000.00元。我单位完成全年下达培训任务390人,年完成率达100%。项目资金支出545,312.00元,年末该项目资金结余324,688.00元。景洪市财政局拨入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资金230,000.00元。培训人数300人,该项目资金已在2017年使用为零。
我单位全年共培训各类农民实用技术人员5,744人次,(其中涉及“精准扶贫”对象培训73人)与去年同期的4,840人次相比,增加18.68%。
我单位在开展项目培训工作中,积极采取横向发展、拓宽培训渠道和门路,广泛开展了以“加强科技培训,促进农民增收”为宗旨的农民实用技术人员,紧紧围绕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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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021,610.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6,610.46元,占总收入的99.8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0.00元,占总收入的0.17%。收入比上年度减少3.15%,主要是在职职工人员工资停发而减少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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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789,764.42元。其中:基本支出1,934,271.42元,占总支出的69.33%;项目支出855,493.00元,占总支出的30.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年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4.3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职职工人员工资停发致使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减少。本年度项目支出855,493.00元,与上年度对比减少20.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主要岗位人员变动,项目开展及培训工作中项目支出费用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4,271.42元。与上年对比支出下降11%,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在职职工人员工资停发致使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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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5,493.00元。上年度对比下降20.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主要岗位人员变动,项目开展及培训工作中项目支出费用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4,583.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6%。与上年对比增加9%,主要原因是中央资金项目培训支出的增加及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5,78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35,784.3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7,383.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7,383.1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199,80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4%。主要用于农业事业运行支出2,199,801.96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1,6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121,61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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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003.34元,完成预算的55.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043.34元,完成预算的87.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60.00元,完成预算的3.8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支出,切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83.96元,下降0.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232.04元,增长68.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416.00元,下降93.7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支出,切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43.34元,占97.33%;公务接待费支出960.00元,占2.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43.3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043.3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业和科技培训项目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和科技培训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景洪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部门资产总额4,574,654.17元,其中,流动资产2,131,928.83元,固定资产2,442,725.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858.3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68,106.14元,固定资产减少254,247.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报废车辆3辆,账面原值254,247.77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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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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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 |
4,574,654.17 |
2,131,928.83 |
2,442,725.34 |
1,212,373.84 |
311,800.00 |
0.00 |
918,551.5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一年来,我单位运用了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提高了产量,增加了效益,促进了农民增收,项目实施效果较好。对绩效自评中反映出的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各项档案资料整理,更加严格投资预算成本控制,更加注重合理安排预算,进一步确保财政资金合理、高效、安全的应用,为全市农业事业及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好地贡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1-4月份退休人员经费由我单位发放,5月起养老保险改革后由社保局发放,单位不填列退休人数,2017年末我单位实有退休人员10人。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