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来源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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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3-14 10:40
关于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
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4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景财预[2018]47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省、州、市有关政务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市政府的决定,会同相关部门对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入中心的服务工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务咨询和办理各类行政管理服务事项手续。
3.负责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管理、协调和监督,组织各窗口高效、便捷、依法实施行政审批和证照办理工作。
4.监督、检查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的各部门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环节、流程进行精简、优化,依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进行组织协调和督办。促进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5.负责组织投资项目报件咨询接件、录入分办、初步审查、受理审批、查询反馈和跟踪监督,推动实施审批事项授权办理、重点项目并联审批、企业重大项目代办和三级联动审批等工作。
6.负责组织网上大厅办件咨询、接件取件、查询反馈、跟踪监督和办件异常处理;负责受理网上大厅业务办理中的相关咨询、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相关部门处理;负责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各业务系统的管理和运维保障工作。
7.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做好监督评价工作,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中介超市平台。
8.负责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单位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勤和履职情况鉴定。
9.负责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送政务服务的有关信息资料;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对外宣传与联系,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对外影响力、吸引力。
10.协助市监察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的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并按有关规定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管理。
1.监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运作规则开展工作,促进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公开、公正、公平。
3.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规则。
4.负责交易中心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送交易中心的有关信息资料;负责对外宣传与联系。
5.接受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三)对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工作进行指导。
1.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及公共管理制度,指导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办事指南,实施政务信息公开。
2.对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行指导,对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3.对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业务素质。
4.对为民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设3个股室:
(一)办公室
承担政务服务管理局日常政务和有关事务的协调联络工作;承办领导批件;负责管理局的公文处理、日常会议的会务准备、文稿起草、材料整理及收发、机要、保密、文印、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对上级来文提出拟办意见,处理各级各部门的来文抄件;负责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财产管理、车辆调配、物品采购、设施设备维护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工作目标任务的实施及检查考核工作;负责牵头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督办股
负责检查、督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业务工作的开展和“六件”管理、“六制”办理和“六公开”服务的执行情况,做好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负责对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评比、鉴定工作;负责群众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报送、归档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区工作秩序维护,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办事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口头、书面和网上的投诉;负责组织投资项目报件咨询接件、录入分办、初步审查、受理审批、查询反馈和跟踪监督等工作;负责组织网上大厅办件咨询、接件取件、查询反馈、跟踪监督和办件异常处理;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做好监督评价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的统计汇总和分析上报工作;负责与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业务股
负责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中心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准确发布中心政府信息;负责网站政民互动栏目答复工作;负责重要事项联审(联合踏勘)的组织协调和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对各单位业务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进行协调;负责指导检查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窗口业务规范办理;对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办件数据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负责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规则、制度以及配套文件,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对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有关部门处理;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做好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和创新政府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全面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通过实体政务大厅和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搭建和融合,逐步实现全市审批部门和审批事项的统一咨询、接件、受理、监督、反馈,实现线上线下数据的交换互联,借助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厅相结合的模式为服务对象、办事人员、管理人员三类人员提供服务,体现了简政放权中放管结合的理念,让部门的服务功能得到提高。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并联审批接件窗口,实现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就近申报、一窗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接件窗口根据统一规范的流程,统一、分发,受理、实现投资项目同阶段事项同步审批,跨部门审批事项并行处理,通过“统分结合”的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强化行政监督。2017年1-10月,景洪市投资项目审批共报审340项,具体事项429件,计划投资759亿元。市级网上审批服务大厅2017年1-10月窗口接件265件,网上来件5件,办结275件。二是不断推进中介超市建设。自2016年6月景洪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于建成运行以来,景洪市清理规范了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6个,在景洪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对应40个事项,景洪市中介机构入驻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信息化管理系统16家,实体进驻3家。2017年1月-10月共发布采购公告78个、选取结束78个、签约项目93个、履约结束74个、资金节约率20%。三是全力建设政务服务平台。计划在2017年底前,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建成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2017年6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将景洪市直36个部门、16个乡镇(街道、农场)的行政职权、公共服务、内部审批3类事项目录清单全部录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景洪市行政职权事项入库5885项:行政许可入库387项、行政给付入库15项、行政处罚入库4729项、行政确认入库88项、行政征收入库40项、其他行政权力入库626项;公共服务事项入库488项;内部审批事项入库20项;总计入库事项6393项。标志着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实现共享交换,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公开,网上审批、网上办事依法、规范、高效,基本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
(二)政务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一是规范服务。窗口服务工作中,我们坚持推行“六件”管理、“六制”办理和“六公开”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并建立了受理、告之、办理、反馈的办事运转流程,使窗口业务办理规范有序。截止10月31日,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类办件65950件,办结65280件,办结率达98.9%,受理群众咨询36310人次。二是积极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2017年9月29日,在政务服务中心举行“多证合一”改革启动仪式,标志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整合为一。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多证合一”办理窗口,市民办理营业执照可以在政务中心一站式全部办理完毕,极大的方便群众,得到广大市民的一致赞扬。1-10月“五证合一”共办理了2977件。
(三)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项治理和巡视整改第二阶段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交易中心针对2015年8月1日以来所有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按照规则先行、规则主导原则,完善了中心的制度、各类交易规则和程序,进一步明确了交易各方在交易过程中的交易职责和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交易活动的场地预约、信息发布、投标报名、专家抽取、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操作流程,有效规范了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截止2017年10月31日,全市(含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484宗,成交金额355730.57万元,节约资金2893.02万元,国有资产增值1276.81万元。二是按照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一网三平台”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工作。逐步实现从项目交易的受理登记、专家抽取、开标、评标、成交确认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目前,工程建设类交易项目除了开标、评标使用纸质来进行外,其余的从项目受理至发布中标公示都使用电子平台进行操作。今年7月,政府采购已全程执行电子招投标和评标,全国各地供应商可免费查阅、下载、使用。有效促进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同时也能制约暗箱操作。三是进一步规范投标保证金的使用,为了避免招标人违规挪用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作他用的行为,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5号)的规定,制定了《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办法》,并与建设银行对保证金代收代退办法和如何将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一次性退还未中标人和中标人等问题进行了沟通、协商。
(四)规范管理,做好信访服务群众工作。一是加强信访工作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认真执行值班带班制度。我局在全系统内公布成员的联系电话,并规定成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联系畅通,指挥有力。局机关设立专门的值班电话,特别是在节假日和十九大期间,严格实行局领导和值班人员共同坐班,认真做好交接班和信息上报工作,有力地保证了政务服务信访工作的开展。三是将政务局督办股设置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发生纠纷及时处理,进一步处理好办事群众的意见、建议,有效地减少办事企业和群众的投诉事件。
(五)真抓实干,扎实开展精准扶贫。一是2017年,我局选派一名农村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到景讷乡贺孔村委会参加景洪市扶贫工作组,积极参与到精准扶贫工作中,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真帮实促,努力做好村民的贴心人。二是进行技术帮扶,于5月24日邀请农业技术人员到曼召村委会,为曼召村、南岭村小组等村民小组的贫困户和村干部讲解芒果种植、修枝、施肥、病虫害防治及养鸡技术。三是针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施分类扶持,认真分析致贫原因和自身发展条件,因地因户因人制宜,采取精准帮扶措施,扶持有条件的贫困户通过发展种植业、养殖业脱贫。今年上半年,为贫困户解决化肥120袋,猪饲料70包,仔猪16头,芒果、柚子苗740株,共计6.11万元。四是尽力为我局下派扶贫工作人员支持和帮助,解决我局工作队员驻村点景讷乡贺孔村委会扶贫工作队经费1.5万元,不定期到驻村点看望慰问工作队员,给予精神和物质的支持和帮助。四是按照全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求,市政务选派两名副局长和两名工作人员到勐罕镇和景讷乡,走村入寨、入户开展实地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的标准扎实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
(六)全员行动,做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和登革热、寨卡病毒防控工作。围绕开展以除“四害”、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的爱国卫生活动,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开展健身活动清、扫责任路段等工作,有效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改善人居环境卫生,预防和控制春夏季节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全面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健康意识。一是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平台LDE显示屏幕滚动播放《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并在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网站上发布,在各窗口和中心宣传栏摆放预防登革热宣传单,大力推进爱国卫生与预防登革热防控工作。二是开展灭蚊防病工作。我局积极开展登革热和寨卡病毒防控,按要求于每月月底对我局卫生责任路段进行认真清扫。并做到每个月定期组织人员对责任路段进行打扫,每天安排专人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及周边环境的清扫和垃圾清理工作。三是成立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登革热和寨卡病毒防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班子成员就我局责任片区进行了划分,明确防控目标,细化工作职责、任务,积极开展入户宣传。每周三次的对我局登革热防控片区进行入户检查宣传,排查风险点。并深入住户和居民小区翻盆倒罐指导、动员、帮助居民彻底清除积水、打扫无人管区公共卫生,做到无卫生死角,切实清除蚊虫滋生场所。今年6月以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每天派专人到责任片区进行入户检查宣传,取消双休日,全员一起开展登革热宣传入户工作。并与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共同制定登革热和寨卡病毒防控方案,对政务大厅各死角开展自检自查,每周安排专职人员认真喷洒灭蚊药剂,不留死角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登革热和寨卡病毒防控工作。
(七)利用平台,全力创建文明城市。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利用政务服务中心这一为民服务平台,紧紧围绕《景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一是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屏、政务局门户网站和关注文明景洪城微信公众号等载体,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活动,增强窗口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支持创建工作的责任感与主人翁意识。二是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在办证大厅LED屏、政务服务管理局网站上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务局走廊上粘贴核心价值观宣传画,并在政务服务中心门口显眼处粘贴核24字核心价值观永久标牌,营造宣传氛围,提高知晓率和覆盖面,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对窗口职工进行宣传教育,利用单位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文明创建宣传标语,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服务之星”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树立文明形象。自觉把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的理念渗透到各项工作中,树立人人是形象,人人有责任的服务意识,从点滴做起,不断提升个人形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三是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志愿者服务岗,为办事群众提供引导、咨询等便民服务。各窗口严格落实中心各项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从仪容仪表、文明用语、审批服务等方面抓好规范化管理,推进规范服务、便利服务、亲切服务,努力营造廉洁、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编制2018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景财预[2017]436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2020年市级部门项目支出规划和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编审体系说明的通知》(景财预[2017]435号)的通知精神,按照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安排标准,结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人员和车辆情况,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政策规定,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
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以“强化预算编制前期工作、狠抓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为重点,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机关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切实减少和避免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功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分别是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部门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总收入415.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1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财政拨款收入415.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5.1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5.13万元(本级财力415.1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13万元,占总支出的75.91%,项目支出100万元,占总支出的24.0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主要反映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支持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机关的各项支出需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正常运转的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5.1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1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13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226.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5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退休生活补助费及公用经费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3.1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6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25.3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0万,主要用于政务、交易、政采中心保障日常工作及电子化平台维护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15.13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284.89元,其中:基本工资55.64万元、津贴补贴62.81元、奖金23.83万元、绩效工资44.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1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7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4万元、住房公积金25.2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68万元,其中:办公费5.98万元、印刷费1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13.7万元、差旅费7.2万元、维修(护)费26万元、培训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3.80万元、福利费0.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7.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6万元,其中:退休费6.46万元;资本性支出7.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7.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415.1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16.73万元,增长39.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个人工资标准提高,相应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和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增加交通补贴预算,增加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财政对工伤和生育保险预算。2、虽然“三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经费压缩,但2018年新增项目“一网三平台”建设50万元。
1、2010301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226.9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1.23万元,增长29.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有关调资政策人员工资增加。
2、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6.5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4.79万元,下降42.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5月退休人员的工资纳入社保管理,现2018年社会保险缴费数未含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费,2018年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由财政统配,所以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少。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5.1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5.19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未体现,由财政统配。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0.0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0.07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未体现,由财政统配。
5、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0.3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未体现,由财政统配。
6、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0.9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91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未体现,由财政统配。
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3.1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38万元,下降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转为退休1人。
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6.6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转为退休1人。
9、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25.3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6.65万元,增加35.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有关调资文件人员工资增加,公积金经费也增加。
10、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00万,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0万元,增长42.86%。增加的原因是:“三个中心”运行经费虽有小幅度压缩经费,但2018年新增项目“一网三平台”建设5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3.1万元,比2017年减少5.4万元,下降14.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控制数下降,单位在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基础上,根据工作和岗位的实际需求配置国有资产。具体预算情况如下:2018年项目支出政府采购7.1万元,其中办公家具16张5万元、便携式计算机3台2.1万元;2018年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维修(护)费26万元,用于政务大厅和电子化平台。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5.1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4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与上年对比增加86.74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资标准比上年提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缴费增加,工资调整,工会经费相应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万元,如“三个中心”及一网三平台的办公经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30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根据景政复[2017]927号文件,增加了一网三平台项目运行维护费50万元,用于电子化平台维护。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是116.68万元,比上年增加29.97万元,增长34.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景政复[2017]927号文件,增加了一网三平台项目运行维护费50万元,用于电子化平台运行维护。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万元; 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6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出访活动,我单位无此项业务开展。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33.33%,主要用于政务系统、便民大厅窗口、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互相交流学习、培训等开支。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厉行节约,实行预算控制、只减不增,严格审批、限额报销,控制接待数量和接待标准、压缩了接待费用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车辆配备,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保障工作协调、办理业务、到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扶贫点下乡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
附表: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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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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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7年年初预算数 |
2018年年初预算数 |
本年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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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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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 |
6 |
-2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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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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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6 |
4 |
-2 |
-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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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
2 |
2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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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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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费 |
2 |
2 |
0 |
0 |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
1、2018年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
9、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0、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1、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2、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3、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4、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5、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16、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8、2018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19、2018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20、2018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