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供销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直属公司和基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构建农村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2.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构建和培育农资经营服务网络、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币场购销服务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乡村流通信息服务网络,与农民结成更广泛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3.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加强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与服务,协调与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关系;检资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情况。
4.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权的职能,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及防汛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5.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加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按出资领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指导全市供销社的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和技改项目管理。
6.代表景洪市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国内外合作社联盟活动;参与国内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
7.负责全市供销社干部职工的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做好劳动人事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
8.负责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财务会计、统计、审计等工作。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3个内设机构。
1.人事秘书股。负责供销社社务日常工作;承担供销社机关会议组织、文稿起草、内部协调、文秘、机要、档案、政务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安全保卫防汛和组织救灾等工作,承担供销社年度目标责任管理;组织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对机关重要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拟订供销社系统改革方案,指导行业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负责宣传、普法、联络、接待和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供销社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人员管理;组织指导本系统职工的教育培训、业务技术培训和技能鉴定;指导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系统的评先表彰、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和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供销社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老干邵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合作经济指导股。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有关供销社改革、农村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对供销社改革和发展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全市供销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七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及教育培训计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会计股。负责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金融、信贷等政策的实施;制定系统财务、会计、统计管理办法,对系统财务系统财务、会计、统计进行管理指导;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负责会计核算,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加强会计电算化基础工作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拨付政治网点补助资金60,000.00元。(其中勐旺供销社20,000.00元、景讷供销社20,000.00元、基诺供销社20,000.00元)。
2.为更好地承担起为“三农”服务的职能,做好企业改制工作,“乡村流通工程”拨付管理工作经费30,000.00元。
3.景洪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勐龙分社消化账务挂账款20,000.00元。
4.拨付基层组织建设经费(勐旺瑶家老曼又专业合作社20,000.00元、景讷应江养殖专业合作社20,000.00元、勐养昆格石斛种植专业合作社17,000.00元、永发城市消费合作社3,000.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在职在 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收入合计2,468,897.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5,811.37元,占总收入的96.63%; 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 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83,086.36元,占 总收入的3.37%。与上年1,612,259.73元对比增加856,638.00元,主要原因是受调资影响,工资福利支出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支出合计2,464,845.85元。其中:基本支出 2,264,845.85元,占总支出的91.89%; 项目支出2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8.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1,719,131.98元对比增加745,713.87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和其他收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64,845.85元。与上年1,483,131.98元对比增加781,713.87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个人政策性增资及政策晋升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67%;办公费、印 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00.00元。与上年236,000,00元对比减少36,000,00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拨付政治网点补助资金60,000.00元;(其中勐旺供销社20,000.00元、景讷供销社20,000.00元、基诺供销社20,000.00元);“乡村流通工程”拨付管理工作经费30,000.00元;景洪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勐龙分社消化账务挂账款50,000.00元;拨付基层组织建设经费60,000.00元(勐旺瑶家老曼又专业合作社2万、景讷应江养殖专业合作社20,000.00元万、勐养昆格石斛种植专业合作社17,000.00元、永发城市消费合作社3,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1,759.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3%。与上年1,695,855.71元对比增加685,903.78元,主要原因是个人政策性增资及正常晋升增资,医保、养老、公积金等各项缴费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4,98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86%。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和管理费用支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0,61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465,678.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0,4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 5,552.93元,完成预算的18.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5,452.93元,完成预算的27.26%;公务接 待费支出决算为100.00元,完成预算的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有效控制接待费的各项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23,458.30减少5,552.93元,下降76.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452.93元,下降7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 100.00元,下降97.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有效控制接待费的各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452.93元,占98.20%;公务接待费支出 100.00元,占1.8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52.9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52.9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综合改革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 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人(其 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改革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197.6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241.35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改革。。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决算中的总计数是包括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会委员会、景洪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的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2016年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40,250.00元,其中:购买计算器1台3,970.00元,支付信息公开子网络维护费5,000.00元,购买碎纸机一台800元,购买红三角消毒柜一台1,980.00元,购买夏普数码打印机一台28,500.00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 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 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