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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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10-22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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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群团改革的部署要求,以增强全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深化全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系统改革,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和与大局脱节、与群众脱离的突出问题。
2.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中共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4.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党和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人生梦想。
5.协助市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托养服务、信访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技能技术培训、辅助用品用具供应、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6.承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指导基层残联开展工作,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8.发放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9.开展残疾人事业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康复和教就股,所属单位0个(不含本级)。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行政单位)
纳入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定政治方向,筑牢思想防线
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委有关残疾人工作会议精神及安排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增强忠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党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体制机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通过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形式,以多种方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重要节假日前会议为契机,有效运用“第一种形态”,通过支部书记领学、支部委员导学、支部书记上党课、交流学习体会、观看专题片等方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并通过深入剖析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解读“六项纪律”的具体修订要点,加深党员、干部对《条例》的理解。
(三)落实清廉云南建设工作
市残联始终把政治引领贯穿于清廉云南建设中,召开纵深推进“清廉云南”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组织开展“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自检自查,向党员干部发出“树清廉家风、建清廉家庭”倡议书。2024年3月13日召开2024年全市残联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纪委监委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长对全市乡镇残联理事长、市残联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并在9月24日景洪市残联基层组织干部培训班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为主题再次面向乡镇残联理事长、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授课。
(四)认真履行职责,抓实残疾人各项工作
1.稳就业保民生,不断提升帮扶质量。一是悉心贴心当好“服务员”。为更好地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开拓就业岗位,鼓励企业结合自身用工需求设置适合残疾人就业岗位,开展惠残政策宣传4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走访电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13家,拓展就业岗位23个。二是细致周密当好“培训员”。开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结合本土实际情况、残疾人具体需求,通过“现场业务培训+实地技能教学”方式,开设咖啡、火龙果、芒果种植管理技术培训,客房服务等培训课程,着力提升残疾人技能水平。2024年以来,共组织残疾人培训3期,累计培训达80人。三是纾忧解困当好“帮扶员”。分门别类、量身定制,为有创业意向的残疾人落实资金扶持,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2024年以来,扶持16名残疾人创业,发放扶持资金16.00万元;全市新增残疾人就业128人;鼓励残疾人转移就业,向4名农村劳动力发放转移就业示范带头人补助各500.00元;扶持5名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创业就业补助金各1000.00元。
2.按标准重质量,稳妥推进康复工程。一是找准“需求点”。全面做好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收集基本医疗与康复需求838条,其中康复医疗需求90条、康复训练17条、辅助器具需求356条、支持性服务375条。实行“上门集中评残”模式,2024年开展上门评残14次,共为180人完成残疾等级医学评定。二是延伸“服务线”。将康复服务延伸至村(社区),由康复医生为715名残疾人提供上门康复服务。按照“一对一”评估、“个性化”适配原则,为残疾人提供量身定制精准康复。三是扩大“受惠面”。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与服务70人,共发放残疾人辅助器具315件,安装助听器90台。
3.讲原则看实际,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对标对表“高要求”。严格对照规定,配合民政部门推进两项补贴“应补尽补”。二是统筹推进“高质量”。秉持着“以人为本”原则、采用“上门服务”的模式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康复护理、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基本生活照料、就医就学、安全教育等服务。依托“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服务项目,2024年共为280人提供服务。三是量身定制“高标准”。按照“轻重缓急、把握重点、统筹兼顾”原则,上门摸底和实地指导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结合残疾人生活需求,“一户一策”制定个性化改造方案,以“零距离”带动精准化服务,完成无障碍改造40户。
4.优化落实残疾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2024年结合政务服务平台深化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落实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组织召开协调会议一次,全市残联业务培训一次,领导“走流程”四次,实现五个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确实做到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只跑一次。8月1日召开全市残联业务培训会,将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政策传达到各乡镇、街道、农场,让基层残联优化残疾人服务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切实提高基层残疾人办事效率;9月29日组织各乡镇、街道、农场及涉及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有关单位观看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视频会议;10月30日,积极配合省残联一行到景洪市对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开展调研,到残联业务窗口和综合窗口就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推进情况,现场询问解窗口人员业务熟悉情况、窗口办件量、工作流程、帮办代办以及运用系统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提出要加强宣传推广,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
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坚决夯实责任,召开乡村振兴相关会议,制定《景洪市残联2024年度定点帮扶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清单,强化主体责任。按时填报双网预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行业部门预警信息表。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定点帮扶社区嘎洒街道曼景罕社区干部完成《景洪市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和《景洪市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政策“明白纸”》的发放、张贴。
6.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为促进残健共融共享的浓厚氛围,提升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性。市残联为引导和鼓励更多的残疾人参与活动、融入社会,树立残疾人的自信心,提升残疾人享有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承办了第34次“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第八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残疾人文化进家庭、进学习园地、进公园、进影院、进展馆“五个一活动”,残疾人文化就进社区、第18次“全国特奥日”活动、第67届“国际聋人节”活动、第15次“全国肢残人日”活动、第33个“世界精神卫生日”活动、第41个“国际盲人节”活动等系列活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3,275,144.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2,944.96元,占总收入的99.6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200.00元,占总收入的0.3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36,296.62元,下降44.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36,096.62元,下降44.69%;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200.00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1.上年支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社保基数调增补发和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等人员经费,本年无此类收入,2厉行节约,公用经费,公务接待费的减少。基本收入净减少40.78万元。3.根据景财社〔2024〕4号、276号文件,本年度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减少178.00万余元。4.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1.71万元,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康复训练、实用技术等培训支出较上年减少44.64万元。因此总体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3,275,144.96元。其中:基本支出1,330,473.67元,占总支出的40.62%;项目支出1,944,671.29元,占总支出的59.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36,296.62元,下降44.6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07,773.94元,下降23.46%;项目支出减少2,228,522.68元,下降53.40%;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1.上年支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社保基数调增补发和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等人员经费,本年无此类支出,2厉行节约,公用经费,公务接待费的减少。基本支出净减少40.78万元。3.残疾人事业减少178.00万元。4.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1.71万元,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康复训练、实用技术培训等支出较上年减少44.64万元。因此本年度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0,473.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19,964.83元,占基本支出的91.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0,508.84元,占基本支出的8.31%。人均年基本支出221,745.61元,人均年公用经费支出18,418.1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44,671.2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项目经费507,0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为有康复需求的经济困难家庭7岁以上残疾儿童或成年持证残疾人(含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服务等基本康复服务,有效改善其功能障碍、提高生活质量和社会活动参与能力;
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项目经费463,7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助残就业“十百千万工程”、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盲人就业项目,不断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民生改善,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项目经费50,800.00元,主要用于为持有残疾证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对新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进行补助;对2024年高校残疾人应届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项目经费103,000.00元,主要用于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通过实施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行动,为经济困难家庭7岁以上残疾儿童或成年持证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服务等基本康复服务,有效改善其功能障碍、提高生活质量和社会活动参与能力;
残疾人就业实用技术培训与援助项目经费133,621.29元,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通过开展残疾人节日、宣传、慰问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康复救助服药补等一系列活动,使广大残疾人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生活状况明显改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社会氛围逐步改善;
2024年春节慰问活动项目经费125,000.00元,主要用于代表市委、市政府慰问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使困难残疾人过上欢乐、祥和、愉快的春节;
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补助项目经费275,000.00元,主要用于为有康复需求的经济困难家庭7岁以上残疾儿童或成年持证残疾人(含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服务等基本康复服务,有效改善其功能障碍、提高生活质量和社会活动参与能力;
2024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项目经费221,050.00元,主要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精准康复,残疾人评定补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专项资金,残疾人信访补助,2024年高中、大学新生残疾学生助学补助,2024年残疾人子女考取高中、大学新生残疾学生助学补助;
2023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0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评定补贴;
2023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项目经费36,000.00元,主要用于1.为符合条件的0—6岁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及助听器验配、肢体矫治手术、功能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为有需求的肢体残疾儿童提供亲自同训、家长培训等以家庭为中心的早期干预康复服务。2.为行动不便重度残疾人提供残疾评定上门服务和对低收入残疾人残疾评定进行补贴。3.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高中生、残疾大学新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子女高中生、大学新生;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项目经费17,000.00元,主要用于为0—6岁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提供助听器验配、肢体矫治手术、功能训练等服务,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残疾评定补贴,减轻残疾人经济负担;
残疾人家庭收入调查项目经费12,20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调查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3,594.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85%。与上年相比减少854,196.62元,下降23.94%,完成年初预算的168.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31,29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8%,完成年初预算的174.8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2,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078.5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546.37元、行政运行1,038,146.18元、残疾人康复447,000.00元、残疾人就业677,500.00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58,621.2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人员经费运行经费增加,上级补助残疾人事业、康复相关支出导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大幅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0,215.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50,731.7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5,803.9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79.7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2,0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82,087.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640.00元,决算为18,316.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1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4.01元,下降1.7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7,936.6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93%,完成年初预算的8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40.00元,决算为3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7%,完成年初预算的3.0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35.99元,增长10.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60.00元,下降84.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060.00元,下降84.4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640.00元,支出决算为18,316.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1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4.01元,下降1.7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7,936.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40.00元,决算为3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735.99元,增长10.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60.00元,下降84.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下乡检查督导较上年增加,加大公务用车频率,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检查督导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残联到景洪市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508.84元,比上年减少17,125.91元,下降13.4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根据部门工作安排,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资产总额2,478,734.79元,其中,流动资产76,929.94元,固定资产2,401,804.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4,287.0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7,044.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40.6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740.6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76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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