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5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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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2-20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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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隶属于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养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扩大养老、工伤保险覆盖面;负责全市企业、机关、事业、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工伤以及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日常工作,落实完成年度的养老、工伤以及城乡居民各项目标任务。
2.负责为单位职工和从业人员办理、查询养老、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的核定、编制应征清册、实收处理、应收实收对账、欠费核定、转移接续工作、个人账户管理;参保单位的新增、中断、终止和信息的修改;参保人员信息的增减、修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职业年金的转入、转出、续接、修改;社会保险关系中断、转移、续接、终止;负责核定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工作。
3.负责养老、工伤、职业年金、城乡居民保险基金以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的管理,审核市本级经办服务窗口办理的在职参保人员待遇审核,审核在职参保申报人是否达到享受待遇的条件、录入申报人审核通过的资料、计算申报人申领待遇的金额;负责实施市级参保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和审核发放、支付。
4.负责离退休的企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和养老、工伤、城乡居民和被征地农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5.负责编制和执行企业、机关、事业、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养老、工伤、职业年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收支预算和决算等编制,做好养老、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的统计分析,完善养老、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统计制度,上报相关财务、统计报表。
6.组织宣传和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法律法规等有关政策,负责全市养老、工伤保险扩面、登记、申报、核定征缴和养老金、职业年金的申领、发放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被征地资金管理使用,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规范会计档案及固定资产管理,报送相关财务报表统计工作。
8.负责具体协调并组织实施养老、工伤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各项工作。组织好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和纠偏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养老、工伤保险政策执行情况及对基金运行安全进行分析,纠正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优化经办规程,健全完善内控制度,降低基金管理风险。
9.完成主管局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经办窗口、财务统计室、稽核室、档案室。
所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实施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参保扩面,通过数据找人、政策找人、服务找人等,精准推进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保。持续引导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鼓励引导被征地农民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占比。
2.多举措持续推动电子社保卡申领工作。突破电子社保卡申领难题,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压紧压实责任,充分统筹好各银行网点及基层力量来配合推动电子社保卡申领工作提速提效。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种渠道,采取针对性的宣传措施,引导群众主动申领电子社保卡,让群众充分了解电子社保卡的便捷性和安全性,提高群众的使用率。
3.强化预算执行保障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执行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的研究分析,扎实做好社保基金的上解、申请和拨付。同时按要求做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
4.强化社保基金风险防范。抓好社保基金安全评估、审计、第三方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持续加大疑点数据核查和违规领取待遇追缴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分类处理,逐项整改销号,常态化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积极防范社保基金运行风险。
5.持续提升社保服务质量。持续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服务、“适老化”关爱温馨服务、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持续深化社保政策法规宣传“五进”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让社保政策“看得懂算得清”,增强社保宣传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3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34.4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5.14万元,降低4.6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1人,相应减少工资五险和公积金,二是社会化管理人员公用经费未纳入预算,经费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34.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34.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4.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14万元,降低4.6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1人,相应减少工资五险和公积金,二是社会化管理人员公用经费未纳入预算,经费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34.4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3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4.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14万元,减低4.65%,主要原因:一是退休1人,相应减少工资五险和公积金,二是社会化管理人员公用经费未纳入预算,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2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143.93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0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7.21万元,主要是企业离退休人员支出。
5.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76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21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7.卫生健康—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4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职工工伤保险和大病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4.25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94万元,与上年持平,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4万元,较上年持平,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55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82万元,降低42.42%,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退休对应公用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减少;二是社会化管理人员公用经费未纳入预算,经费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资产总额115.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24万元,固定资产65.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0.11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6项,账面原值18.4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16001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