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作者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 来源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02-17 15:12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1600000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承担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指导工作,承办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与审批工作。参与涉农的相关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和实施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财政下达的和省、州、市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5.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做强做优高原特色农业。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8.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州和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参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配合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内农垦改革发展工作,协调市级相关部门管理垦区经济社会事务,服务垦区经济社会发展。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机关党委)、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农产品质量监管股)、政策与改革发展规划股、项目计划投资与乡村产业发展股、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养殖业与渔政管理股、乡村建设股、帮扶协作股、保障后扶股、市场信息与交流合作股(农情统计股)、科教人才与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田建设股)、农办秘书股、农垦管理股。

所属单位0个,分别是: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推动粮食生产提质增效。一是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积极开展杂交稻旱种和经济作物间套种粮食作物,因地制宜推广杂交稻旱种、稻渔共作、蔬菜轮作等模式,不断提升粮食生产综合能力,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二是持续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三是加强管控,摸清耕地现状并进行分类整治。

2.持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措并举推动支柱产业“提质增效”和“土特产”产业发展壮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持续推动“两个增收”走在前列。

3.加快推进产业项目建设。一是加强项目策划包装,精准发力向上争资争项。二是加快推进景洪市两大古茶山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先行区和天然橡胶产业集群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建设任务。三是稳步推进区域性冬繁育种基地建设和勐养、普文、东风3个屠宰场搬迁选址、征地、投产等工作。

4.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建立健全乡村建设项目库,落实乡村建设任务清单。持续推进景洪市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着力推进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农村村容村貌整治等工作,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农房建设、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力争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持续推进绿美乡村建设,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5.深化推进农垦改革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精准对标农场企业化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农垦改革,充分发挥农垦规模化优势,围绕农业现代化深化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加快垦地一体化发展步伐,推动解决在城乡规划、产业融合、一体化城乡公共设施和民生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积极将垦区住房保障、就业、改善人居环境等工作纳入市政府统筹安排,加大垦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切实提高垦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培育集种植、管理、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公司。

6.持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筑根基。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首要任务,加强理论学习,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增效能。坚持管在日常、严在经常,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坚决反对“四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不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三是开展机构改革添活力。坚持不立不破、先立后破,进一步理顺机构职能职责,盘活用人机制,强化责任担当,努力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廉洁“三农”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在职实有3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7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60.2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6.34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45.90万元,下降49.56%,主要原因是:减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农业保险保险费等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76.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76.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60.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45.90万元,下降49.56%,主要原因是:减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农业保险保险费等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76.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6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24万元,增长14.25%,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增加4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1052.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50.48万元,下降63.73%,主要原因是:减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农业保险保险费等资金收入,支出相应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0.97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4.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9.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6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大病保险缴费。

7.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515.4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8.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3万元,主要用于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项目。

9.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10.00万元,主要用于洪市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专项资金。

10.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271.5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资金。

1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 农村社会事业587.32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项目专项经费97.70万元、景洪市农村厕所革命(户厕)市级配套奖补专项资金489.62万元。

12.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81.80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和生活补助资金108.00万元、景洪市乡村振兴专干专项资金73.80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3.9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5.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4.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20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3.5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与上年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7.1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次,共计接待170人次。

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等相关制度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40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3.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加0.00万元,减少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0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3.0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等相关制度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0.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0万元,增长5.57%,增加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景洪市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7407.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76.52万元,固定资产2001.0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721.96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7.7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72.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6.5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8.0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2项,账面原值18.8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数据的精准性,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1600111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2025021702114931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