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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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2-14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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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覆盖。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组织拟订全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工资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3.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与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景洪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6.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维持不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专业技术和工资福利股、财务和基金监督股、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社会保险股、劳动权益保障股、事业单位管理股。
所属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2个,分别是:1.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1.景洪市劳动权益保障服务中心(未独立核算单位);2.景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未独立核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实现之年和系列三年行动决战决胜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全市人社系统要深化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全州人社工作会议、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的部署安排和州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协调、稳步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以高标准、高质量达成“十四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十五五”规划的顺利开局筑牢坚实根基。一是聚力提升高质量充分就业新水平。紧紧围绕高质量充分就业这一核心目标,全面落实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以及城乡基层的就业支撑计划,大力推进大学生兴滇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家门口务工车间的建设,为就业市场的稳定和繁荣注入强劲动力。二是聚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加快建设“三个城市”,积极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聚力积蓄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动能。紧扣“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主线,聚焦景洪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优化人力资源供给结构,促进产业与就业高效联动。四是聚力促进群众增加收入促消费。立足人社职能,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提升群众消费能力,在改善民生的同时助力经济增长。五是聚力提升严防各类风险隐患。高度警觉各类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40人)。在职实有7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79.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71.4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8.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54.22万元,下降9.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减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71.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71.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71.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48.67万元,下降9.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减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79.4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37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4.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2.40万元,下降12.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减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项目支出447.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18万元,增长12.6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特定目标项目1个,项目金额同比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91.19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行政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的公用经费以及信息化建设网络工作平台专项经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经费、个人权益记录单专项经费等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就业管理服务193.56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的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123.93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事业运行151.37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景洪市劳动保障权益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4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120.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7.21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企业离退休人员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754.27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15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2.96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9.84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2.78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保险及大病保险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9.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8.57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决新建变压器专项资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就业管理服务2.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工作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276.74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子档案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档案密集柜采购项目资金支出。
19.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50.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专项资金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2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13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355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9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9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109.56万元,比上年减少29.74万元,下降21.35%,减少的原因是2025年社会化管理人员公用经费未纳入预算,经费相应减少。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景洪市劳动权益保障服务中心、景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5年日常公用经费11.53万元,比上年增加1.76万元,增长18.01%,增加的原因是:本年预算编制时人数同比去年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2006.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34万元,固定资产1938.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6.42万元,其他资产1.1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3.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59.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6项,账面原值18.4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16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