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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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2-14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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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是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市委的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具体承担全市行政体制改革,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日常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定,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3.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4.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政策建议。
5.在州下达的编制总量内,负责全市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提出各级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分配及调整的建议;依据国家、省、州有关事业单位编制标准,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6.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7.审核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市政协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市级民主党派机关,市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8.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其他机构(含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审核乡(镇)领导职数的设置与调整。
9.负责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业管理职能的审核和报批。
10.审核市属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1.审核市级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的编制使用申请;审核市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科级领导职数使用申请;审核市级财政统发工资单位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会同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审核办理增减员手续。
12.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13.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
14.负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5.承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机构编制管理股、监督检查股(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1.景洪市机构编制管理评估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按照中央、省、州有关史志工作的要求和《中共景洪市委党史研究室党史工作规划(2023~2027年)》,履行好史志研究职能职责,立足市委中心工作,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景洪的实践研究、深化党史研究和资料征编、强化史志编修和年鉴编纂、抓实党史史志宣传教育、加强业务指导、推进史志基础工程建设“六大任务”,运用好研究成果谋划精品项目、打造精品力作,持续讲好景洪党史故事、景洪历史故事和新时代故事,为“五史”教育提供好鲜活素材,在更高水平上推动景洪党史和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高质量完成两书出版任务,有效推进五年规划工作任务。一是结合新时代编纂工作要求,立足景洪实际,切实提高编纂校稿质量,做好《中共景洪市委执政纪要(2023)》《景洪年鉴(2024)》的校稿出版工作,高质量完成出版任务。二是着眼景洪市党史、地方志事业发展现状,全面系统梳理党史事业发展五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狠抓落实,科学推进。
(二)加强对革命遗址、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深入挖掘新革命遗址及历史。把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作为要事来抓,争取上级和各方面的关心、支持,组织、凝聚全市党史工作力量,积极做好革命遗址遗迹、党史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有效完成“勐养镇‘寻党记’口袋公园”项目建设,助力景洪红色旅游线路的打造。进一步摸排和挖掘新革命遗址及其背后的红色故事,加大党史宣传工作力度,发挥革命遗址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功能。
(三)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基地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党史宣教精品化。加强对历史廉政元素的提炼,做好党史研究成果廉政文化转化,用好用活党史学习教育基地,逐步丰富党史廉政文化,着力讲好景洪党史、景洪廉政故事,促进党史宣教与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深入融合,打造红色廉政文化阵地示范品牌,切实增强党史服务景洪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持续贯彻落实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用好用活“雨林初心”党史宣讲团,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宽渠道,持续推进党史“七进”工作,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方式,线上线下齐发力不断提升党史宣教影响力和感染力。宣传好党领导下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发展变化历史,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配合各级各部门开展好各类党史宣教活动。
(五)严守涉史志意识形态安全防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加强对党史资料、各类志书等出版书籍的把关,严格落实稿件审校制度;坚持对革命遗址、纪念场馆展陈内容和解说词的审核;强化对涉史志问题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应对处置和舆论引导。经常开展涉党史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加强网上史志阵地建设,管好用好“景洪融媒”市委党史研究室主页,做好正面宣传,坚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
(六) 推进《景洪扶贫志》、《<中国共产党景洪历史>第二卷(1978~2012)》编纂工作。主动深入撰稿单位督促检查和调研存在问题,攻坚克难,切实解决问题关键,确保《景洪扶贫志》于2025年6月完成编纂任务,提交出版印刷;按照编纂工作方案,做好资料征集和研究编写阶段性工作,有序推进《<中国共产党景洪历史>第二卷(1978~2012)》编纂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8.8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81万元,增长2.30%,主要原因分析为在职人员社保及公积金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8.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8.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8.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81万元,增长2.30%,主要原因分析为在职人员社保及公积金基数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8.8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1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分析为在职人员社保及公积金基数增加;项目支出4.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万元,下降20.00%,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部门工作安排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55.35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差旅费、办公费、交通补贴、交通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绩效目标考核奖等。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0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法规体系建设,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加强党中央、中央编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提高机构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支出35.53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退休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1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0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1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3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4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9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8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15人次。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1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机构编制工作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4.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
1.2025年印发《景洪市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实施办法》,细化评估指标体系,对全市市直各部门及(街道)乡镇进行全面评估。
2.2025年印发《景洪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结合中央、省、州实施方案的要求,以2025年7月份前,全市完成党政机构改革。
3.结合<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创新挖潜服务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云编【2017】34号)文件要求,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综合执法改革。继续搞好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对全市小散弱的事业单位进行改革。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3万元,下降6.56%,主要原因分析为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14.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8万元,固定资产10.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5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2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