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普文镇人民政府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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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2-14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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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普文镇人民政府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普文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普文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普文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普文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景办字〔2024〕31号]文件精神和《景洪市普文镇机构编制实施方案》,并报经景洪市委、中国足球彩票批准。普文镇综合设置下列8个工作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股级。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保密、档案、中国足球彩票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内部财务、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2.基层党建办公室,股级。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党校等工作。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基层治理。
3.经济发展办公室,股级。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业经济、科技管理、企业管理服务、营商环境建设、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村(社区)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股级。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创业就业、民政事务、物业管理、社会组织培育管理、退役军人相关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平安法治办公室,股级。负责统战、民族宗教、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6.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负责文化宣传推广、广播电视、文化市场管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工作。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7.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承担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辖区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8.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承担农业农村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机械、畜牧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动物产地产品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治。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保护等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减灾,农村水务技术服务工作,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维修。负责公共设施管理与维护、道路交通养护、搬迁安置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防治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负责林业发展、林业生产经营、造林检查验收、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湿地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服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农业农村相关财统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平安法治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景洪市普文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2.景洪市普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
3.景洪市普文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普文镇人民政府将在景洪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四个年”、“三大经济”、“七大产业”、“七个大抓”工作目标,保持拼的状态、提升争的意识、鼓足干的劲头,统筹抓好基层党建、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民生事业、社会治理等重点任务落实。谱写了普文镇高质量发展和各族群众幸福生活的新篇章。
2025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凝聚奋进磅礴新力量。扎实抓好基层党建。强化基础保障,严格落实“四个一”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班子建设,把抓班子、带队伍放在突出位置,及时研究解决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持续正风肃纪。着力整治党员干部乱作为、轻教育等问题,筑牢守法拒腐防变防线,守好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田”。统筹推进“两个责任”贯通融合、一体落实,对党政班子成员及下级“一把手”常态化用好日常监督谈话措施。激发干事活力。注重在一线急难险重工作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选拔人才,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常态化开展党建督导,着重选拔有品德、能干事、讲奉献的优秀人员充实到党员队伍,强化干部队伍党性修养,激活发展党员的“一池春水”。强化引领融合。大胆探索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时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清醒,做到管业务与管党建、管廉政、管队伍一体推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把全体支部成员及先锋党员的力量凝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切实让“党建+业务”工作同频共振。
二是坚持建设发展,续写乡村振兴新篇章。稳步做好动态监测帮扶。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进一步激发小额信贷活力,积极鼓励返乡劳动力就业创业。充分利用好行业部门预警数据,明确重点排查对象,通过常态化、全方位跟踪,紧扣“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紧盯群众增收目标。将脱贫人口务工增收作为重要抓手,用好稳岗就业政策,继续提供务工信息、补贴交通费、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技能培训、实施以工代赈,多措并举促进脱贫家庭劳动力务工就业。
三是坚持稳进提质,激发经济发展新动力。提质增效产业发展。抓实粮食生产安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壮大特色产业。围绕“3个1”特色产业布局,完善水产产业链,探索开发水产品交易市场,引进水产品深加工,加大“普文鱼”品牌宣传。稳步推进咖啡鲜果、成品“双精品”提升行动,全力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通过构建咖啡文化精品旅游线、举办咖啡文化节等活动,形成咖啡产业经济循环可持续发展。扩大热带水果种植面积,不断探索“一村一品一特色+民族风情体验+热带水果采摘”为一体的休闲旅游新路子。全力推进林下经济,稳定林下茶面积,有序扩大林下咖啡、林下蔬菜种植面积,在黄晶果、脆蜜金柑等种植上再上台阶。创新发展“林+花”种植模式,做好灯笼河“林+菌”种植,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持续推进项目建设。着力推进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更多的项目开工建设。持续推进湾刀河村、大窝塘村农村公益事业奖补项目,谋划曼坝芽村小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平掌寨村小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8个重点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走出去对接企业和市场,不断完善改善营商环境,持续做好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
四是坚持改革保障,增添惠民利民新福祉。扎实开展民生工程。深入实施就地就近就业行动,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工作,精准开展政策宣传、岗位推送、技能培训,促进培训群众从普通劳动力向技能劳动力转化。严格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大力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带动群众创业发展。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智慧医保推进力度。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深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医疗水平提升。持续抓好控辍保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持续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文化惠民工程,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满足群众高质量文化生活需求。深化拓展爱国卫生成果,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做好登革热等传染病防控。
五是坚持治理保护,践行绿色发展新理念。筑牢生态屏障。全面落实“河长制”,围绕水质改善目标开展“清河”、“清四乱”行动,努力做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强化“林长制”,加大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严守林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断抓好污染防治。有序推进村庄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燃放、废旧地膜回收等管控力度,大力推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粪污资源综合利用,守护好蓝天净土。加强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厕所革命”、两污治理、村庄清洁行动,持之以恒抓好拆除及拆后治理“后半篇文章”。加强美丽庭院、美丽村庄、示范村创建力度,全力推进绿化美化三年行动。
六是坚持团结严管,开创基层治理新格局。抓好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抓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交通安全、食品安全以及防汛抗旱、防震减灾、公共卫生等领域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重点区域整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群体服务管理以及禁毒、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访维稳、扫黄打非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巩固拓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成果,促进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深化民族宗教治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根主线,不断提高我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和法治化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60人。在职实有8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09.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88.4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21.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75.2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实有人数减少,与之对应的一般公共预算相应减少;二是2025年无上年结转收入;三是我单位2024年其他收入对应的部分项目已于2024年完工,并完成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88.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88.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88.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92.1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实有人数减少,与之对应的一般公共预算相应减少;二是2025年无上年结转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09.4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8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1.6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响应景洪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号召,坚持厉行节约,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加强资金管理,坚持精打细算,严控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节省出资金用于保障重点支出,压减公用经费支出用于防风化债,用政府过紧日子换取市场主体和老百姓过好日子,为地方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二是在职实有人数减少,与之对应的一般公共预算相应减少。项目支出256.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2.2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财政安排项目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5.35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人大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6.48万元,主要用于市乡人大代表联系群众通话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人大主席团开展会议相关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协事务-其他政协事务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政协工委开展日常工作的办公费和差旅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320.90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人民政府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机关机构事务支出161.24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社会综合治理(维稳)、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保障等日常工作开支。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人民政府纪委日常工作开支。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04.87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党委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145.48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党群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困难党员生活补助。
1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2.0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市级生活补助。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51.43万元,主要用于普文糖厂退休职工生活补助。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7.99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行政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特需费和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44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党群服务中心、普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普文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3家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1.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4.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5.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3.5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0.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及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2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及退休人员的工伤、大病保险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0.70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人民政府基层治理工作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29.20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助及社区(含党建)工作经费。
23.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446.13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24.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执法监管235.60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25.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81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险缴纳。
26.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22.15万元,主要用于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干部、村(社区)离任干部的生活补助及村级组织工作正常运转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5.00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普文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25万元,较上年减少0.97万元,下降3.5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洪市普文镇人民政府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景洪市普文镇人民政府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3万元,较上年减少0.16万元,下降7.3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21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不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对不按规定交纳伙食标准的公务活动也一律不安排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洪市普文镇人民政府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22万元,较上年减少0.81万元,下降3.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21万元,较上年减少0.82万元,下降3.2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按照车辆配置和公车运行相关规定,规范公务用车,控制单位运行成本,降低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本单位重点项目2个,涉及金额11.10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1.乡镇社会综合治理(维稳)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0.4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及全市综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不断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我们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2025年乡镇社会综合治理(维稳)经费项目主要是用于2025年乡镇社会综合治理活动正常开展,保障综治维稳、平安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推进普文镇稳定、和谐发展。
2.基层治理专项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0.7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加强整治普文镇河道碍洪、消防通道堵塞、集镇沿街违法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本镇的烟花爆竹等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执行判决、裁定和调解的案件数不少于50件。加强与普文镇派出所、普文镇交警中队、普文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确保执法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评估和监控,对案件情况进行更为精准地统计、分析和全面评价。创新思路,加强社会宣传。采用各种手段,加强对执法工作的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执法机制和相关政策法规。同时,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暴露和警示,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扩大罚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普文镇人民政府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3.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20万元,增长了0.24%,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在职人员工资总额增加,使得工会经费增加;二是退休人员增加,使得退休公用经费增加。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普文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3个,具体日常公用经费安排如下:
1.景洪市普文镇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日常公用经费安排10.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7万元,增长了211.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按公用经费标准预算增加。
2.景洪市普文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日常公用经费安排29.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64万元,增长了63.8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按公用经费标准预算增加。
3.景洪市普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2025年日常公用经费安排11.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8万元,增长了61.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按公用经费标准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景洪市普文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952.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8.43万元,固定资产1721.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1.3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1.8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1.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6.7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00平方米,账面原值15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景洪市普文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20250214100944045.xlsx
监督索引号53280119056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