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司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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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2-1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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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司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起草或者组织(参与)起草重要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配合做好立法草案征集意见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本局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1个政工室,14个派出机构,共计24个机构,机构具体名称因三定方案涉密不予公开。
所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景洪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从严治党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抓规范、强基础、提效能、树亮点、展形象,更好的团结带领干部职工在服务景洪高质量发展中展示部门更大作为,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1.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统筹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重点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推动各级各部门通过专题学习会、报告会、培训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2.普法和依法治理持续深入。印发《景洪市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景洪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关于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切实提升普法工作成效的实施方案(2024—2025年)》《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有力落实。
3.推动落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24年各级调解组织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127件,累计调解成功3352件,累计调解案件涉及当事人7558人,调解协议涉及金额20371.86万元。
4.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公共法律服务智能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持续推广使用“云南法网”“掌上12348”,全市配置法律服务机器人、乡村法治通159台,通过智能设备及掌上应用系统进行法律咨询1025人次,接听“12348”热线法律咨询解答268人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44.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44.7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4.9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减少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工程款等项目经费;2.2024年退休5人,相应减少人员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44.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44.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4.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4.9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减少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工程款等项目经费;2.2024年退休5人,相应减少人员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44.7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44.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9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4年退休5人,相应减少人员经费的支出;项目支出173.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减少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工程款等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司法行政运行支出829.07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事务支出。
2.基层司法业务支出147.2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部门基层业务的支出。
3.普法宣传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部门普法宣传支出。
4.公共法律服务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5.社区矫正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矫正支出。
6.法治建设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法治建设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和死亡抚恤金3.4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6.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2.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0.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2.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60万元,较上年减少1.40万元,下降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洪市司法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景洪市司法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40万元,较上年减少0.60万元,下降7.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次,共计接待1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在开展工作中厉行节约,务实节俭,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洪市司法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20万元,较上年减少0.80万元,下降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0万元,较上年减少0.80万元,下降6.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普法宣传工作项目:财政安排资金8.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提高全民法治素养为导向,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持续在全民普法上想新招、亮实招、出硬招,着力构建全民普法“大格局”,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持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N”活动;以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化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编印法治宣传资料(宣传品);举办法治文创集市;大力推进城乡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普法+新媒体”,提高法治宣传教育传播力,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传播速度快、留存时间长等优势,形成“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有针对性地投放动漫、短视频等宣传类信息,向群众及时推送最新政策、法律法规解读。全面推进“法律明白人”、“云小普”普法志愿者、普法联络员队伍建设培养,不断壮大基层普法力量,发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在宣讲政策法律、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学雷锋日、“3.8”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禁毒日”、春节、傣历新年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设立法治宣传点、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音频、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民族团结进步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市公民法治意识、法律素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司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4.3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3万元,下降6.46%,主要原因分析是:我单位在开展工作中厉行节约,务实节俭,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景洪市司法局资产总额1601.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46万元,固定资产1308.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7.49万元,无形资产261.11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4.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4.6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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