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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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2-12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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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2)负责景洪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统一监督指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督查考核股。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未独立核算单位)
2.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未独立核算单位)
3.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未独立核算单位)
4.景洪市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基础,固根本,党建业务同频共振
一是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与落实。强化“一岗双责”,抓好部门党内监督工作,用好谈心谈话“法宝”,对干部职工可能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以“线上+线下”、以案促学等模式,将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转化为实际,不断深化警示教育。二是积极锤炼打造过硬队伍的能力与本领。持续巩固日常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激发党支部活力,增强支部党员的光荣感、使命感。以“党建+执法”模式将执法业务、执法培训与政治理论有机结合,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向聚合、深度融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2.固成果,建机制,精细管理攻坚突破
一是主动适应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形势新要求,更加注重理顺市各街道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主动思考执法体制改革模式,在新形势下履行好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二是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有新成效。不断加大对运输车辆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对运输乱象实行“零容忍”政策,坚持“一案多查”“深挖彻查”,严厉打击车辆运输乱象,提升城市环境干净整洁。三是城市管理有新手段。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合理调配执法力量,增强早、晚空档期治理,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城市管理工作,通过采取面上车巡、段上步巡、点上值守等方式,用好用足法律手段,依法依规进行严管重罚,提升市容环境整体水平。
3.聚主责,重日常,违建查处常抓不懈
一是高位部署,统筹推动。按照机构改革要求,组建职能机构,编写全市工作方案,细化“两违”工作职责;二是严抓严管,落实工作责任,将“两违”整治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加大巡管力度,确保工作及时,防微杜渐。三是明确工作重点,严厉打击典型案件,倒排工期,加快推进“江边酒吧一条街”违建拆除,为全市“两违”治理工作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4.重法治,慎执法,法治建设绘就蓝图
一是全面提升综合执法水平。通过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各街道实际问题,持续加强向上对接、向下指导,确保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接得住、走得动。二是聚焦法治建设,着力推动执法办案量质并提。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针对重点热点领域,建立规范化的工作流程指引,分门别类制定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案快办”案件办理细则及标准规范。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全力做好行政执法争议的预防与实质性化解。三是创新探索柔性执法措施。2025年将继续坚持“文明柔性执法”,找准尺度与温度的平衡点,采取“首违不罚”“批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式,实现文明执法与文明管理的双赢,进一步激发城市经济内在发展活力,让城市更有烟火气。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在职实有4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93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65.8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72.65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195.42万元,下降59.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所属职能预算项目减少,相应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865.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65.8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65.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184.39万元,减少59.6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所属职能预算项目减少,相应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38.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86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8.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9.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减少38人,退休人员减少195人,相应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3,867.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75.29万元,主要原因是所属职能预算项目减少,相应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78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42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6.26万元,景洪市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1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0.66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死亡人员遗属抚恤。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35.01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8.66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82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缴费21.70万元,景洪市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缴费4.12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4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在职人员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2.25万元,景洪市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在职人员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0.49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645.31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3,934.83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保障运行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27.03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景洪市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经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9.25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在职人员公积金缴费支出55.31万元,景洪市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公积金缴费支出13.94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99.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81.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201.86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39万元,较上年减少6.27万元,下降53.7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77万元,较上年减少5.10万元,下降86.8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97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62万元,较上年减少1.17万元,下降20.2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2万元,较上年减少1.17万元,下降20.2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预算总量控制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6.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62万元,增长36.93%,增加的原因是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改革,新成立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在职人员增加,相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景洪市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2025年日常公用经费10.87万元,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32,866.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3.73万元,固定资产201.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1,567.54万元,无形资产0.11万元,其他资产953.5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10.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44项,账面原值26.2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