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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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4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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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对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社会管理、服务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3)以群众工作为基础,以村镇建设和城市管理为重点,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工作,为本行政区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4)负责本行政区内的综治维稳及信访工作,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做好劳动关系调处工作,维护本行政区社会稳定;负责民事调解及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5)加强乡经济管理工作,拟定符合乡情的经济发展规划,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落地,适时掌控经济运行调整目标,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时研究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负责乡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和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乡直辖地的统计工作。
(6)负责民政等社会事务工作,拟定本乡民政事业发展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开展本行政区内各类公益活动,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妥善处理社会救济与安置优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负责科学普及、文化体育及残联等工作。
(7)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公共卫生、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等工作。
(8)协助区教育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内基础教育工作,维护学校及周边的治安与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落实学校计生有关管理责任。
(9)负责本辖区的“三农”工作,加强林业管理,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内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0)贯彻落实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3年景哈乡参与部门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共8个,年末我乡实有机构8个。分别是:景哈乡乡人民政府、景哈乡综合执法队、景哈乡边防事务中心、景哈乡党群服务中心、景哈乡财政和统计服务中心、景哈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景哈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景哈乡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其中行政机构1个,事业机构7个。与去年相比较,经历了较大变化,根据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中国足球彩票印发的《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景哈乡及时完成了机构改革。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2023年景哈乡人员在职人员77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54人。在职数与上年相比总人数有所增加。另外退休人员25人已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员年末实有人数
2023年景哈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员年末实有人数77人,其中:在职人员77人(在职行政人员23人、在职事业人员54人),其他人员14人(编外岗位人员8人、消防岗人员5人、公益岗1人)。在职人数与上年增加。具体明细为:
乡人民政府上年度在职26人,本年度23人,增减变动原因:新招录2人,调入2人;调出6人;退休1人,其他人员为编外岗位人员14人。
乡综合执法队上年度在职5人,本年度5人,本年度无人员增减变动情况。
乡乡村振兴中心上年度在职19人,本年度18人。增减变动原因:退休1人。
乡财政和统计服务中心上年度在职0人,本年度5人。增减变动原因:新招录4人,调入1人。
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上年度在职3人,本年度5人,增减变动原因:调入2人。
乡边防事务中心上年度在职5人,本年度5人,本年度无人员增减变动情况。
乡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上年度5人,本年度4人,增减变动原因:退休1人。
乡党群服务中心上年度在职4人,本年度1人,增减变动原因:调入1人,调出4人。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景哈乡财政和统计服务中心充分认识到决算工作的重要性,在景洪市财政局各业务股室的指导下,同时在乡党委、政府的关心中,严格遵守“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原则和决算编报要求,对《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进行了认真填报和严格审核,自觉增强了工作责任感,提高部门决算分析利用水平,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决算工作任务。使2023年景哈乡部门决算报表能全面、准确反映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完整、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做到账表一致,全面揭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变动情况和事业发展成效,努力提高补充资料表的准确性和有用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边防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不含本级),分别是:
1.景哈哈尼族乡财政和统计服务中心
2.景哈哈尼族乡党群服务中心
3.景哈哈尼族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4.景哈哈尼族乡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5.景哈哈尼族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6.景哈哈尼族乡边防事务中心(综治中心、应急指挥中心)
7.景哈哈尼族乡综合执法队(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
2.景哈哈尼族乡财政和统计服务中心
3.景哈哈尼族乡党群服务中心
4.景哈哈尼族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5.景哈哈尼族乡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6.景哈哈尼族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7.景哈哈尼族乡边防事务中心(综治中心、应急指挥中心)
8.景哈哈尼族乡综合执法队(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年末其他人员3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39,237,742.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357,742.69元,占总收入的97.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8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2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9,848,903.54元,下降50.39%。减少主要原因是:边境小康村建设资金减少30,000,000.00元,中央疫情防控资金减少8,000,000.00元,公益彩票基金减少1,550,000.00元,土鲁村综治中心减少资金减少290,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0,587,055.04元,下降51.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边境小康村建设资金减少30,000,000.00元,中央疫情防控资金减少8,000,000.00元,公益彩票基金减少1,550,000.00元,土鲁村综治中心减少资金减少290,000.00元。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比上年度减少1,652,3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增加0.00元,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738,151.50元,增长520.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自有资金收入增加,其中 上海拨入沪滇协作资金800,000.00元,市红十字会拨入登革热防控经费50,000.00元,市委政法委拨入工作经费3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38,968,022.69元。其中:基本支出19,922,820.73元,占总支出的51.13%;项目支出19,045,201.96元,占总支出的48.8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0,935,114.94元,下降51.23%。减少的原因是:边境小康村建设资金减少30,000,000.00元,中央疫情防控资金减少8,000,000.00元,公益彩票基金减少1,550,000.00元,土鲁村综治中心减少资金减少290,000.00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工程管护专项资金减少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33,457.96元,增长2.75%,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新招用人员19人,调出12人,退休3人,调入2人,总计净增加6人,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41,468,572.90元,下降68.53%,减少的原因是:边境小康村建设资金减少30,000,000.00元,中央疫情防控资金减少8,000,000.00元,公益彩票基金减少1,550,000.00元,土鲁村综治中心减少资金减少2,90000.00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工程管护专项资金减少30,000.00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22,820.7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731,920.01元,占基本支出的94.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90,900.72元,占基本支出的5.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045,201.9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景哈乡政府边境物理拦阻设施维修(自有)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边境线物理拦阻设施日常的维修维护。
2.景财预〔2023〕6号景哈乡政府沪滇协作(自有)专项资金495,280.00元,主要用于沪滇协作镇乡结对建设项目支出。
3.景哈乡政府疫情防控定向捐款(自有)资金15,000.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物资支出。
4.景财预〔2023〕6号*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搭亥村2022年强边固防“四位一体”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706,354.00元,主要用于打造沿边开放示范区,把强边固防作为最强保障,坚持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边境疫情防控一体抓,提高边疆治理能力,坚决扛牢维护边境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将搭亥村打造成为基层党建强、服务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民族团结示范的强边固防建设标杆。
5.景财预〔2023〕6号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113,62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代表活动支出。
6.景财预〔2023〕6号乡镇社会综合治理(维稳)经费79,482.00元,主要用于辖区内综治维稳工作,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进一步建设平安景哈。
7.景财农〔2023〕277号景哈乡2023年坝那村曼丙村小组产业发展酒厂设备购置项目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曼丙村小组已建设酒厂基础,集中23户酿造酒房配备酿酒相关设施。购置专业化生产设备,及监测设备,形成本地自有特色产业,打造傣家白酒酿造工艺提升示范,发展村集体经济。
8.景财综〔2023〕81号景哈乡莫南村委会曼么村集体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88,090.00元,主要用于在莫南村委会曼么村小组新建村内篮球场大棚,共计700平方米,使用彩石瓦搭建。
9.景财综〔2023〕81号景哈乡莫南村委会曼坝河村小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89,389.00元,主要用于在莫南村委会曼坝河村小组驻地村内道路硬化长100米,宽3米,总面积300平方米;安装特色LED节能路灯55盏。
10.景财预〔2023〕72号2022年第三、四季度抵边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干部临时性绩效补助资金275,4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景哈哈尼族乡2022年第三、四季度抵边村(社区)干部临时性绩效补助资金以及村(居)民小组干部临时性绩效补助资金。
11.景财建〔2023〕152号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恢复资金66,025.00元,主要用于耕地流出问题的排查和整改恢复。
12.景财预〔2023〕6号*景哈乡戈牛村强边固防主题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88,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强边固防主题教育基地(含宣传栏、讲习亭40㎡、教育基地建设120㎡),增强边境一线党员群众国土意识、国门意识、国民意识。
13.景财农〔2023〕250号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热带水果、蔬菜加工厂建设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在景哈乡新建1座热带水果、蔬菜加工厂。
14.景财预〔2023〕6号2023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500.00元,主要用于地方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资金用于文化站免费开放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
15.景财预〔2023〕6号乡镇消防运转经费48,596.80元,主要用于地方消防经费开支范围,给予消防队保障,景哈乡聘用专职消防人员,消防车维修维护,日常工作经费。
16.景财预〔2023〕6号*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现代化小康村建设)专项资金4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完成9个行政村“一村一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设计、评审和论证、项目推进等经费。
17.景财预〔2023〕232号边境疫情防控工作补贴及抵边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404,600.00元,主要用于拨付边境疫情防控工作补贴及抵边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
18.景财预〔2023〕6号乡镇社区、村委会、村小组(含党建、党员培训)工作经费201,600.00元,主要用于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19.景财农〔2023〕88号景洪市村庄规划编制缺口专项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安排景哈乡坝那村委会村庄规划编制费用。
20.景财农〔2023〕67号2021年强边固防“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专项资金468,5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景哈哈尼族2021年戈牛村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建设。
21.景财农〔2023〕36号2023年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景哈哈尼族乡三个抵边村强边固防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22.景财预〔2023〕6号*景哈乡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群服务中心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率建设专项资金139,400.00元,主要用于景哈乡土鲁村、坝那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景哈乡土鲁村达西利村民小组桌椅配套30套及制度建设。景哈乡边境地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
23.景财农〔2023〕28号2023年景哈乡戈牛村委会累那大寨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专项资金383,150.00元,主要用于推进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完善村内各项基础设施、文娱设施建设,可极大的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村容村貌,改善人居环境,使农村公共事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对民族特色起到了积极的宣传效果,力求全面保护和传承优秀的地域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能加深外界对民族文化的认识与了解。
24.景财农〔2023〕56号2022年度景洪市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五面红旗”创建专项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度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五面红旗”创建专项经费下达景哈哈尼族乡20,000.00元,其中:土鲁村委会达西利村民小组10,000.00元,戈牛村委会博洛寨村民小组10,000.00元。
25.景财农〔2023〕86号2023年景洪市农村厕所改造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20,000.00元,主要用于景哈乡自然村卫生公厕新建改建。
26.景财行〔2023〕211号(省级)社区康复专职人员生活补助经费112,000.00元,主要用于景哈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2022年1-12月州级补助金的发放。
27.景财农〔2023〕161号景哈乡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50,000.00元,主要用于戈牛村委会布兰村小组、土鲁村委会回果村小组微型消防站建设,以及配套消防设施设备。
28.景财建〔2023〕265号△“12.24”地震抗震救灾专项补助资金5,000.00元,主要用于景哈哈尼族乡地震抗震救灾使用。
29.景财资〔2023〕113号2023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26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补助。
30.景财行〔2023〕10号抵边联防所装备经费61,745.00元,主要用于2023年景哈乡抵边联防所人员服装、执勤标识等专用材料费。
31.景财农〔2023〕226号2023年哈尼族传统民间故事挖掘整理的专项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对哈尼族传统文化挖掘整理、非物质文化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培训,制作哈尼族非物质文化宣传书籍,以及短视频,通过集中培训学习、以及宣传等,使得更多的人了解我乡哈尼族乡非遗文化保护情况,也为挖掘旅游资源、乡村文化振兴注入更加优质、更富吸引力的文化内容。
32.景财预〔2023〕6号*边境地区抵边乡镇10月疫情防控人员经费420,28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疫情防控点执勤人员补助,误工补助,伙食补助。
33.景财农〔2023〕28号2023年景哈乡坝那村委会曼丙村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专项资金383,150.00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完善村内各项基础设施、文娱设施建设,可极大的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村容村貌,改善人居环境,使农村公共事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对民族特色起到了积极的宣传效果,力求全面保护和传承优秀的地域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能加深外界对民族文化的认识与了解。
34.景财预〔2023〕6号*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2,383.00元,主要用于以三县市沿边27个行政村为范围,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结合“国门文化”建设,重点推进建设或改造提升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中华文化符号为主要元素的文化场所;推进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在沿边行政村创建“国门书社”,作为县图书馆村级服务点统一建设、统筹管理、综合使用。
35.景财农〔2023〕129号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现代农业良种育苗基地建设项目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一处现代化农业良种育苗基地。
36.景财预〔2023〕6号景洪市2022年民营天然橡胶林业补助试点项目专项资金586,400.00元,主要用于落实2022年民营天然橡胶林业补助试点项目,引导民营植胶者加大天然橡胶定植和胶园抚育的投入,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提高关键环节先进技术应用普及率,提升胶园建设和抚育水平,缩短非生产期,提高单产,加快转变产业发展方式,增强天然橡胶生产能力、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7.景财农〔2023〕76号2022年景哈乡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入户厕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92,000.00元,主要用于景哈乡土鲁及戈牛村委会卫生户厕未达标村小组进行整体改造,对未达标户厕进行重新修缮。
38.景财农〔2023〕250号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现代农业良种育苗基地建设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在景哈乡新建一处现代农业良种育苗基地。
39.景财社〔2023〕227号重阳节高龄老人慰问州级补助经费3,600.00元,主要用于对老年人的关心和爱护,州委、州政府在重阳节前夕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40.景财农〔2023〕129号景哈哈尼族乡土鲁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在土鲁村委会回坝村小组建设河沟石墙三面沟。
41.景财教〔2023〕48号2023年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和省级配套专项资金48,5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美术馆 公共图 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要求,资金用于文化站免费开放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文化服务支出。
42.景财建〔2023〕164号2022年退耕还生态林到期森林抚育补助资金20,600.00元,主要用于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完成造林、森林抚育任务,提升林木良种培育能力和林木良种使用率;开展湿地等生态保护体系建设,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开展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
43.景财预〔2023〕6号2022年州级体育彩票专项公益金(第二批)资金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全民健身的发展,更好地推动群众体育、训竞体育和体育产业等方面协调发展,促进我乡体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44.景财农〔2023〕28号2023年景哈乡坝那村委会曼丙村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专项资金5,0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完善村内各项基础设施、文娱设施建设,可极大的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村容村貌,改善人居环境,使农村公共事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对民族特色起到了积极的宣传效果,力求全面保护和传承优秀的地域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能加深外界对民族文化的认识与了解。
45.景财预〔2023〕6号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保障专项经费31,711.00元,主要用于乡镇辖区内常住人口补助。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保障支出。
46.景财金融〔2023〕83号2022年度中央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47.景财农〔2023〕268号2022年民营天然橡胶良种良法已更新胶园抚管补助项目专项资金187,300.00元,主要用于推广良种良法,推进速生、高产、稳产、绿色、高效新一代胶园建设,促进天然橡胶产业稳定发展。
48.景财农〔2023〕129号景哈哈尼族乡土鲁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项目引水渠专项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在土鲁村委会搭亥新寨村小组修建引水渠工程。
49.景财农〔2023〕166号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坝那村委会2023年“乡村振兴百千万”精品村奖补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在坝那村委会帕瓦老寨村小组建设农文旅乡村旅游附属设施钢结构观景台1座,修筑占地约8平方米。
50.景财农〔2023〕250号景哈乡戈牛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幸福村饮水设施建设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在景哈乡戈牛、累那大寨、曼令新寨3个自然村新建水井。
51.景财综〔2023〕105号2023年州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第一批)资金53,904.00元,主要用于体育健身工程基础建设。
52.景财行〔2023〕240号景哈乡执勤人员补助资金198,660.00元,主要用于对执勤人员进行补助保障。
53.景财农〔2023〕162号景洪市2022年州对下天然橡胶白粉病治理(乡镇培训费)专项经费21,960.00元,主要用于聚合现有技术、人才、资源优势,组建天然橡胶病虫害专业化培训队伍,对景哈乡开割胶园橡胶树白粉病等主要病虫害实施监测,组织开展技术培训。
54.景财预〔2023〕6号*景洪市2022年州对下天然橡胶白粉病治理专项经费64,126.00元,主要用于聚合现有技术、人才、资源优势,组建天然橡胶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队伍,对景哈乡开割胶园橡胶树白粉病等主要病虫害实施监测,组织技术培训、发布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并组织进行统防统治。
55.景财预〔2023〕6号*景洪市2022年民营天然橡胶良种良法补助项目专项资金560,0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推广良种良法,推进速生、高产、稳产、绿色、高效新一代胶园建设,促进天然橡胶产业稳定发展。
56.景财建〔2023〕266号△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村庄美化绿化造林的补助资金160,040.00元,主要用于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完成造林、森林抚育任务,提升林木良种培育能力和林木良种使用率;开展湿地等生态保护体系建设,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开展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
57.景财预〔2023〕253号景洪市景哈乡环坝路一期工程结算审核编制资金50,568.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景哈乡环坝路一期工程结算审核编制工作。
58.景财建〔2023〕221号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第二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专项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工作。
59.景财建〔2023〕17号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工程管护专项资金8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能力建设,提高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能力,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进一步向提高质量转变,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由稳步复苏向进一步和谐发展转变,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资金使用规范。
60.景财预〔2023〕6号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8,228.00元,主要用于提升乡镇财政服务能力,办公设备采购、办公室修缮、制度牌制作等增强乡镇财政服务保障。
61.景财建〔2023〕114号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全面完成我乡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建设任务,做到防灾减灾,确保国土安全、生态安全以及承担乡部署的松材线虫排查、 椰心叶甲调查、黄脊竹蝗复查、草原有害生物普查等工作,还要对薇甘菊、红火蚁、松毛虫等重点监测对象进行常态化防治。
62.景财建〔2023〕206号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国土绿化支出造林补助)资金200,680.00元,主要用于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增加造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强化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实施林业草原科技推广和林木良种草种培育。
63.景财行〔2023〕202号景哈乡2023年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做好人大履职、人大代表、乡村振兴、创文创卫工作,切实保障各项工作的实施,给予安排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64.景财社〔2023〕138号T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839,530.45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卡点、强边固防、重点村整治工作人员相关生活保障。
65.景财农〔2023〕28号2023年景哈乡戈牛村委会累那大寨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专项资金5,0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完善村内各项基础设施、文娱设施建设,可极大的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村容村貌,改善人居环境,使农村公共事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对民族特色起到了积极的宣传效果,力求全面保护和传承优秀的地域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能加深外界对民族文化的认识与了解。
66.景财社〔2023〕266号2023年景洪市登革热防控专项资金210,000.00元,主要用于景哈乡消杀人员补助及第三方购买服务(垃圾清运费)、宣传牌(册)制作费、专用燃料费、租车费等登革热防控支出。
67.景财农〔2023〕28号2023年景哈乡坝那村委会曼丙村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专项资金600,000.00元,主要用于加强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加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全面推动体育事业进步。
68.景财预〔2023〕6号*景哈乡强边固防示范带创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702,955.00元,主要用于景哈乡土鲁村达西利村小组至坝那村坝那新寨村小组沿线环境提升。
69.景财行〔2023〕80号2023年景哈乡社区康复专职人员生活补助经费60,480.00元,主要用于景哈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补助发放。
70.景财预〔2023〕6号2022年州级体育彩票专项公益金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全民健身的发展,更好地推动群众体育、训竞体育和体育产业等方面协调发展,促进中国足球彩票体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71.景财综〔2023〕81号景哈乡景哈村委会曼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89,171.00元,主要用于景哈村委会曼卡村小组花池建设。
72.景财预〔2023〕6号景洪市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第七批)资金1,976.00元,主要用于对受灾农户发放景洪市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第七批)资金,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农业受灾地区基本恢复农业生产,保障全年农业生产稳定。
73.景财行〔2023〕152号2023年景洪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5,5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支出。
74.景财教〔2023〕55号景洪市傣历1385年新年节系列活动项目专项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景哈哈尼族傣历 1385 年新年节系列活动项目支出。
75.其余资金为涉密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23,588.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8%。与上年相比减少38,934,798.04元,下降51.06%,主要原因是边境小康村建设资金减少30,000,000.00元,中央疫情防控资金减少8,000,000.00元,公益彩票基金减少1,550,000.00元,土鲁村综治中心减少资金减少290,000.00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工程管护专项资金减少3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85,723.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类支出,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3,238,642.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主要用于景哈乡综合执法队消防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10,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科普活动)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10,068.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主要用于景哈乡党群服务中心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类经费支出,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98,163.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主要用于景哈乡社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类经费支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67,674.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费等人员类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景哈乡生态环境保护中心日常办公经费、差旅费。宣传费、培训费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04,423.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主要用于综合执法队中心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类经费支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19,922,153.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8%。主要用于景哈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及景哈乡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费等人员类经费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6,0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69,883.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70,430.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主要用于边防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费等人员类经费支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099.17元,决算为78,007.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774.22元,决算为78,007.8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1.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324.95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099.17元,支出决算为78,007.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774.22元,决算为78,007.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324.95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做到只减不增。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5,366.64元,下降36.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5,366.64元,下降36.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及调研等工作导致公务用车频率同比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森林管护、代表活动、残疾工作、调解工作、爱路护路、图斑整改、登革热疫情防控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1,188.41元,比上年减少361,250.51元,下降40.48%,主要原因是政府人员调出3人,公用经费减少,对网络通讯费,电费等的支出减少,本年度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部门机关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42,035,660.77元,其中,流动资产4,938,903.44元,固定资产19,905,348.3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6,850,809.00元,无形资产340,6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432,694.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924,820.4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994.8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2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74.8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994.8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994.8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决算执行及编制后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19056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