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水土保持监督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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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5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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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水土保持监督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促进水土保持,维护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水土保持机构及人员资质管理,水土保持宣传与人员培训。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积极宣传景洪市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年),认真抓好水土保持宣传工作,2023年累计开展现场宣传3次,发放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宣传册255套、环保袋255个,开展业务培训4次,线上线下累计培训511人次,水土保持宣传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水土保持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完成完成水土流失治理63.7958平方千米,完成率为106.33%,超额完成年度水土流失治理目标。依据《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2008)计算出2023年度的效益可达年度水土保持措施新增减少土壤流失量39,378.51吨,水土保持措施增加收入26,587,754.42元,受益人口32,071人。截至2023年11月13日已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2件;景洪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764.74万元。生产建设项目中有7件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开工前缴纳。接受70个项目的监测成果的提交,已接受31个项目的自主验收报备;正在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4件;截至2023年10月10日已开展19个项目的现场检查,已下发20份监督检查通知,20份监督检查意见,已收到9个项目的整改回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2件。对4个项目开展现场核查。2023年分别在9月使用区域监管APP及桌面端口结合开展水土保持动态监管,对本年度水利部下发的27个疑似扰动图斑开展“待复核”图斑现场复核,并对“已复核”信息进行完善,进行合规性判定、数据质检、反馈和现场核查工作,最终上传提交电子核查资料,完成图斑复核27个(含4个拆分),完成率100%。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函》(云水函〔2023〕2904号)的要求,通过认真、实事求是地对照检查、自评,2023年景洪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自评得分92.5分,2023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自评等级为“优”。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水土保持监督室、工程质量监督室、工程建设管理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水土保持监督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景洪市水土保持监督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水土保持监督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水土保持监督站2023年度无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景洪市水土保持监督站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景洪市水土保持监督站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水土保持监督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3,272,609.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72,609.2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99,772.77元,下降34.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99,772.77元,下降34.1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入、招考录用、调出、退休等净减少人员10人,人员经费减少169.9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水土保持监督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3,272,609.26元。其中:基本支出3,272,609.26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99,772.77元,下降34.1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99,772.77元,下降34.18%;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招考录用、调出、退休等净减少人员10人,人员经费减少169.98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72,609.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76,233.89元,占基本支出的94.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6,375.37元,占基本支出的6.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水土保持监督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2,609.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699,772.77元,下降34.1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招考录用、调出、退休等净减少人员10人,人员经费减少169.9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7,801.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7%。主要用于支付我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3,775.00,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99,335.36元,职业年金支出119,099.10元,死亡抚恤金支出5,592.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7,336.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主要用于支付我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151,240.3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6,174.75元,大病保险及工伤保险支出19,921.3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330,013.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0%。主要用于支付我单位人员经费2,137,413.0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2,600.37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7,4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主要用于支付我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247,45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472.00元,决算为20,256.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472.00元,决算为20,256.3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5.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水土保持监督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472.00元,支出决算为20,256.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472.00元,决算为20,256.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支出,降低车辆运行维护成本。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584.89元,下降43.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584.89元,下降43.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支出,降低车辆运行维护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水土保持监督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景洪市水土保持监督站为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水土保持监督站资产总额75,928.06元,其中,流动资产1,720.72元,固定资产74,207.3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480.5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956.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64,68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079.6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079.6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079.6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71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由主管部门公开,我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故无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项目支出,故《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332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