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国有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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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5 09:31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200101000
景洪市国有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国有林场主要职能职责:一、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持森林物种多样性。二、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国有林地林木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区域良种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态监测、科技示范等。三、在确保不破坏天然林和公益林的前提下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和林下经济等。四、协助完成林业资源规划、监测、保护等工作。五、宣传国家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六、负责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掌握火情动态、组织培训森林防火灭火专业人员、配合有关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负责森林资源管理、负责林场管护区内的森林巡护,保护和发展珍贵稀有野生动物植物资源、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现景洪市国有林场相关手续工作在进一步完善。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不断增强法律纪律观念。二是进一步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管机制,保持林场林地用途长期稳定,严格国有林场森林抚育管理,加强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天然林、国有林资源保护力度,持续推动深化国有林场林区改革,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和决心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三是争取完成景洪市国有林场现状上图,核查摸清包括农地发证、国有林权证、集体林权证发证等情况,完善林地使用情况汇总,并争取在年度内形成内部资料上报存档。四是抓好好职工培训,在2022年培训经验的基础上,扎实有效的持续开展好职工技术培训提升工作。根据国有林场培训计划及培训需求,完成岗位技术培训、安全生产培训等各项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和业务素质。五是按计划完成云南省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专项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普文管护站十二道河管护用房建设,争取在2023年上半年完成施工建设并投入使用。完成勐旺清水河管护点建设项目收尾工作,争取在今年2月底投入使用。六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在进入高火险期前,完成景洪市国有林场景讷、大渡岗、普文、勐旺四个基层管护站林区防火巡护通道修缮,保障林区防火巡护通道畅通,确保防火及森林资源安全。七是做好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项目本年度施工作业及后续检查验收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下达的其他年度森林抚育项目任务。八是计划建设一个以市场为导向的苗木繁育基地,引种和培育乡土树种,为当地工程造林及城镇绿化提供所需苗木,建设规模初步拟定在100亩左右。九是按照《景洪市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方案》持续推进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在2023年11月-12月完成成果汇总。十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林业产业发展办公室、森林资源保护办公室、种苗及质量检测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国有林场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景洪市国有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国有林场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年末其他人员12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2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国有林场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国有林场2023年度收入合计21,728,690.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28,690.5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10,720.54元,增长4.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10,720.54元,增长4.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增加国有林场编外人员经费补助和增加森林抚育项目资金等。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国有林场2023年度支出合计21,728,690.55元。其中:基本支出18,137,496.17元,占总支出的83.47%;项目支出3,591,194.38元,占总支出的16.5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10720.54元,增长4.3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594,737.26元,增长411.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景洪市国有林场在职编外参事人员和护林员工资。项目支出减少13,684,016.72元,下降79.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对比减少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国有林场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137,496.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077,248.29元,占基本支出的99.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247.88元,占基本支出的0.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国有林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91,194.3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0,433.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森林管护支出621,739.73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和修复以及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2.森林资源培育支出666,587.00元,主要用于育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
3.森林资源管理支出2,232,434.65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的支出。
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疾病灾害等的支出。
5.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30,433.00元,主要用于勐旺管护站加固改造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国有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28,690.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910,720.54元,增长4.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增加国有林场编外人员经费补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4,8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80,276.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571,98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67%。主要用于天然林管护工程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741,610.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2%。主要用于资源培育、森林资源管理、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5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4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国有林场职工管护、防火。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38.02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38.02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国有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38.02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切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本年度未发生相关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切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本年度未发生相关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国有林场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景洪市国有林场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国有林场资产总额2,399,378.46 元,其中,流动资产53,306.14元,固定资产2,346,067.3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00元(净值),其他资产75,920.3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07,484.1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勐旺乡清水河管护站点业务用房入固定资产。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03,372.07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勐旺乡清水河管护站点业务用房入固定资产及购入新资产。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6,730.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2,230.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6,730.6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6,730.6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2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