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10-24 16:55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000101000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省、州、市有关环卫、绿化、路灯的规定;负责监督指导景洪市城市规划区、乡镇、农场管委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亮化等设施的规划设计;负责景洪市城市规划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亮化工作的监督、考核;负责城区亮化光彩工程的管理维护,核实各轮廓灯电表读数、核算电费、兑付电费。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公厕管理工作。认真落实2023年重点惠民实事任务,新增一批“三无三有”标准公厕,解决好群众如厕问题,努力补齐影响市民生活品质的短板。一是“以商养厕”附带建设一个小型移动公厕的原则来建设,计划建设10座公厕,截至2023年12月已完成了前期选址工作。同时已完成3座公厕建设,4座正在建设中,建设进度70.00%;二是完成景洪市建成区(嘎洒街道、嘎栋街道)154座旱厕点位排查核实工作。
2.“两区”移交工作。按照西双版纳州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两区”第一批社会事务移交工作第四次调度会议》文件要求,2023年5月至今,中心按上级要求逐步推进“两区”环卫、绿化、事项接管工作。一是完成了“两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面积核实测算,公厕、洗手设施等事项的统计,并做好了资金预算工作。二是上报了“两区”具体接管方案待市政府批复实施。“两区”移交工作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完成。
3.中国志愿网及景洪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云平台志愿服务管理工作。结合景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下发、自选及特色3种志愿活动形式,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一是完成景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特色活动32次,自选活动29次,培训活动8次,规定活动9次;二是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共进行2次信息维护,补录47次计划任务;三是参加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班13次。累计开展志愿者活动100余次,出动人员758人次。
4.驻村指导,乡村振兴工作。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3年中心选派杨晓鹏、刘周2名同志参与驻村指导,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等全面振兴。
5.市政城市规划与工程监督、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对“两江一城”、“绿美”项目涉及市政绿化、道路开口、电缆线施工等建设的监管督查及“两江一城”项目跟踪指导。对接上级部门及城发公司做好“绿美城市”建设的沟通协调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协同局审批股现场踏勘绿美社区悦澜山、宣慰大道州政府段、沧江路等186次。处理12345政府热线案件19起;办理广场临时使用审批表66份。二是协同市城管局审批股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便民、规范、高效”的原则,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签署意见、核算费用等。截至目前,共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118件,办结率100.00%,其中:市政类办结85件,工程涉绿、砍伐、迁移树木审批办结12件,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办结21件。三是参与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协调上级和相关单位完成创建工作,累计参与省、州、市级绿美相关工作调度调研30次,参加绿化美化培训7次;开展绿美绿化主题活动16次;报送绿美相关简报20余篇(其中,绿美城市相关简报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纳3篇)。认真对照绿美城市三年行动方案,按时按量完成2023年度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申报创建工作,按照目标任务,按时按量对接相关单位完成项目建设。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规划和工程监督室、考核办。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4人(离休0人,退休19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1,686,977.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86,977.2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465,089.34元,下降38.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465,089.34元,下降38.9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53人,相应财政拨款减少,本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1,686,977.29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6,977.29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465,089.34元,下降38.9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465,089.34元,下降38.98%;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53人,相应基本支出减少,本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86,977.2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12,219.12元,占基本支出的95.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4,758.17元,占基本支出的4.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86,977.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7,465,089.34元,下降38.9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53人,相应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7,875.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947,875.21元,项目支出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85,215.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85,215.86元,项目支出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641,779.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办公经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641,779.22元,项目支出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12,1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12,107.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904.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904.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904.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904.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一线维护工作交由景洪市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不产生“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为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471,857.89元,其中,流动资产574,224.02元,固定资产2,897,632.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57,843.0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39,291.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1辆,账面原值1,447,810.08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1,447,810.0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1,8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7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7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由主管部门公开,我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故无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由主管部门公开,我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故无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项目支出,故《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24112517373.xlsx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0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