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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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0〕21号)、《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办发〔2020〕18号和《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 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办发〔2020〕15号)精神和勐养农场社区机构编制设置方案。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反映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福利事业,负责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综合素质。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学习活动,紧紧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为主要学习材料,积极参加党委组织的学习活动。今年来,共参加主题教育学习不少于4次,到基层开展党课培训不少于2次;积极参加机关党支部的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专题培训班等学习活动,不断增强自身理论知识,闲暇时间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保密观等平台开展学习,进一步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筑牢廉洁防线。认真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定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2次,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2次;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分管部门学习与观看廉政教育视频,并定时采取专项检查、个别谈话、查阅台账等方式做好监督检查。2023年,组织学习廉政党课1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在分管工作中,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始终坚决执行和落实党组决议。三是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与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签订责任书46份,针对辖区危险化学品、工贸等46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210次。其中,检查出一般事故隐患248条,使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1份罚款金额1000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发放各类宣传册资料1500余份,受众3000余人次,帮助群众排查出安全隐患10余处。结合节假日,岁末年初开展联合大检查,抓好专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峻打击机动车非法载客,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易燃易爆物品治理,确保生活用电安全。四是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6次,开展节前、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大检查8次。组织开展净餐馆、散装白酒整治、食品小作坊整治等各类食品安全专项行动20余个,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起,罚没金额635元;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80余家次,实地核查办证餐饮经营单位90余家次,检查小作坊10余次,完成农产品快速检测160余批次,对1批次不合格产品开展后续核查处置,立案1起。把好校园食品安全关。与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开展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贩联合整治行动4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70余次,下达责令整改书1份,集中约谈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1次。四是强化教育培训。利用安全生产月、赶摆节等开展各类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五是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0场次,悬挂横幅5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今年来,共接收各类矛盾纠纷139起,成功调处139起,受理信访诉求案件5起,处理5起,调处率100%,12345热线接收案件122起,已处理完成118起,正在处理4起,未发生群体性事件情况。开展安全、反邪宣传活动6次,在集镇、学校及人员密集等场所进行宣传、散发关于安全、关于涉恐人员举报的宣传单1200余份。四是全面提升队伍能力。培养法律“明白人”55名、组建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人民调解员83名。五是常态开展吸毒人员康复监管工作。对现有的3名社戒社康专职人员、23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开展走访行动,及时掌握辖区吸毒人员的动态信息,并向吸毒人员及家属讲解与禁毒相关法律法规。六是统筹协调好社区各项工作。针对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梳理问题和原因,明确整改目标,切实推动问题整改,截至目前,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抓实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和登革热防控工作。抓好部署督导,协调农场、社区推动勐养镇卫生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今年来,共开展卫生整治60余次,喷洒登革热药物40余次。落实民生保障工作。完成全年的医保征收95.32%,养保征收93.15%,走访核查低保户197户321人,临时救助97户279人,退休工人慰问品发放1448人,完成控辍保学劝返学生20余人。扎实推进林长制路长制工作责任。定期开展森林巡查工作12次,道路巡查12次,并做好台账记录。持续推进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农场共计20个耕地流出图斑,流出耕地面积36.67亩,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分两类进行整改。一类进出平衡13个图斑已补足耕地27.2亩;第二类就地恢复7个图斑共9.47亩,均已举证通过。七是抓实综合执法队工作。抓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每天对13个分类垃圾房、辖区零散垃圾堆放点200余个垃圾桶进行清理,全年累计处理生活垃圾约9360吨。对集镇主要街道绿化进行更换、对空地进行增绿1836.6平方米,同时对我镇涉及600余户商户更换门头广告进行摸底排查。邀请市城市管理局联合我镇综合执法队对集镇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进行清理,规范执法程序及法律法规使用,截至目前,已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3份,对流动摊贩进行劝导,集镇经营秩序良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与勐养镇政府合署办公,未单独设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景洪市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
纳入景洪市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5068801.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49601.50元,占总收入的99.6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200.00元,占总收入的0.3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51461.65元,增长44.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41301.65元,增长57.3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减少289840.00元,下降93.79%。主要原因是本年调入人员5名相应增加了工资、保险、奖金等人员经费;社区27名工作者生活补助及社区运转经费和23个居民小组干部补贴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5066081.50元。其中:基本支出4463388.49元,占总支出的88.10%;项目支出602693.01元,占总支出的11.9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52001.65元,增长44.1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03358.64元,增长56.06%;项目支出减少51356.99元,下降7.8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调入人员5名相应增加了工资、保险、奖金等人员经费;社区27名工作者生活补助及社区运转经费和23个居民小组干部补贴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63388.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78776.40元,占基本支出的93.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4612.09元,占基本支出的6.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2693.0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2年白粉病治理专项经费、景洪市2022年州对下天然橡胶白粉病治理专项经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通讯专项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49601.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7%。与上年相比增加1841301.65元,增长57.39%,主要原因是本年调入人员5名相应增加了工资、保险、奖金等人员经费;社区27名工作者生活补助及社区运转经费和23个居民小组干部补贴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支付人大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343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等社会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5467.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医疗互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5090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0%。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188251.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4%。主要用于发放职工薪酬、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91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612.09元,比上年增加44549.40元,增长18.56%,主要原因是本年调入人员5名相应增加人员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195765.33元,其中,流动资产62546.47元,固定资产133218.8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068.2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27062.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90578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