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嘎栋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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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4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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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嘎栋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卫生计生、中傣医事业发展的有关规定,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群众建立良好卫生习惯。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重视医防融合,显成效。进一步推进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深度融合,优化常见多发慢性疾病的基层诊疗和健康管理流程,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设基层医防融合服务模式,努力实现预防保健、疾病诊疗和健康管理的有效融合,2023年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共向上转诊6人。
2.重视医疗服务,利于民。为进一步提高临床医生诊疗水平,结合当地疾病特点,2023年新增骨密度检查、新增幽门螺旋杆菌抗体、登革热抗原及支原体肺炎抗体检测项目。
3.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感。
进一步优化就诊流程,门诊候诊区增加饮水机、候诊椅等设施,2023年2月开通线上挂号及缴费功能,让部分患者通过线上挂号、缴费,减少多次排队的流程;5月安装门诊叫号系统,让患者免去了以往站着排队等候就诊现象,不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感。
进一步优化健康证办理流程,增加醒目的标识标牌,设有独立的填表处,为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提供良好环境。
4.建立健全制度及流程,不断完善组织管理。
为加强医院各项管理工作,针对医院管理及业务需求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2023年重新调整医院领导班子分工,补充医院自主用人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我院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综合管理体系,推进长效机制建设,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防范廉政风险,切实纠正不正之风,使我院各项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1.全科门诊、2.妇产科、3.中傣医科、4.口腔科、5.护理部、6.医学检验科、7.功能科、8.药剂科、9.公共卫生科、10.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嘎栋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景洪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嘎栋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6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的原因是开展医疗业务需要,增加了实有车辆1辆,为救护车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嘎栋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9,995,527.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17,199.94元,占总收入的38.0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2,377,582.37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61.9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45.44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588,538.19元,增长49.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68,267.26元,增长12.8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5,720,350.84元,增长85.93%;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79.91元,下降9.68%,其他收入减少为2023年代扣代征个税手续费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量增加,工作量增加,医疗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嘎栋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8,641,361.45元。其中:基本支出6,550,565.74元,占总支出的35.14%;项目支出12,090,795.71元,占总支出的64.8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783,626.99元,增长34.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668,709.73元,下降46.39%;项目支出增加10,452,336.72元,增长637.94%;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加,相应的人员及医疗成本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嘎栋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50,565.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10,015.42元,占基本支出的97.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0,550.32元,占基本支出的2.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嘎栋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90,795.7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乡镇卫生院11,094,411.51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五险、乡镇卫生院救护车维护、定额补助、村医州级生活补助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2.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57,730.0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五险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606,727.2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五险、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专用材料费支出。
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7,968.00元,主要用于重大传染病防控专用材料费支出。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1,290.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补助支出。
6.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的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购置支出。
7.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600.00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费及办公费支出。
8.农村社会事业支出69.00元,主要用于家庭医生计划生育服务劳务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嘎栋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17,130.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86%。与上年相比增加868,198.26元,增长12.8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业务量增加,人员增加,收入增加相应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1,683.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主要用于缴交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36,693.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8%。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工作支出,包括乡镇卫生院支出,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8,7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908.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291.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617.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嘎栋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908.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291.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617.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政策,厉行节约,本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嘎栋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景洪市嘎栋卫生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嘎栋卫生院资产总额12,152,958.91元,其中,流动资产7,945,871.22元,固定资产3,842,612.4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64,475.2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65,496.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4,898.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5项,账面原值572,8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0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61008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