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中国足球彩票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10-24 09:52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2701000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群团改革的部署要求,以增强妇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深化全市妇联改革,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和与大局脱节、与群众脱离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妇女利益代表者维护者的作用。
2.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按照党委中心任务和国家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妇女群众需求,确定妇联工作任务,依法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发展;发挥妇联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参与中国足球彩票社会和公共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协商。
3.加强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建设、阵地建设、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服务中心、妇女之家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拓展工作覆盖面、扩大组织影响力;整合资源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
4.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通过评选先进典型,弘扬先进文化,注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广大妇女综合素质,促进女性终身教育,实现全面发展。
5.广泛了解、收集妇情民意,反映妇女儿童的诉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
6.组织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引领妇女参与改革发展,促进女性创业就业;参与女性人才资源管理和女性人才培养、推荐和输送工作,促进女性人才成长。
7.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弘扬家庭美德,培养良好家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供相关家庭服务。
8.加强网上妇联建设,依托网络平台开展网上宣传、网上服务、网上维权、网上活动。
9.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和民族宗教、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的联系;拓展同各地区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
10.承担景洪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妇儿工委办”)的日常工作;负责女职工委员会、女企业家协会2个团体会员的指导服务。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定不移举旗帜、抓落实,政治引领作用更加彰显
景洪市妇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夯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一是把牢政治方向。市妇联深入开展“作风整顿年”活动、“八破八立”解放思想大讨论行动,扎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见行见效,并对事关妇女儿童事业、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妇联改革和建设的内容进行解读。成功推荐景洪市4个集体及个人获国家级荣誉称号(妇联系统)。二是强化理论宣讲。建立一支“雨林巾帼”宣讲团,侧重面向妇女及家庭群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清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路线方针政策,带领景洪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截至目前,开展宣讲200余次,2万余人次受益。三是顺利完成换届。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1月5日至6日景洪市妇女第七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来自全市各族各界、各行各业的194名妇女代表共谋未来五年景洪市妇女事业发展蓝图,会议通过了《坚定不移跟党走踔厉奋发新征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谱写好中国梦的景洪篇章团结奋斗》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市妇联第七届执委会、常委会和主席、副主席、挂职副主席、兼职副主席。四是深化妇联改革。市妇联着力从建组织、带队伍、优服务等方面入手,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联系服务引领职能。完成了《景洪市妇联2023年十件惠民实事清单》。开展基层妇联组织达标示范创建工作,组织196名妇联干部参加景洪市女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两新”组织建立妇女组织160个,市直机关单位符合条件的100.00%建立。
2.凝心聚力谋发展、勇作为,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
景洪市妇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基层、服务妇女,找准妇联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结合点、着力点,引领广大妇女建功立业。一是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各级妇联主席带头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摸清“三新”领域组织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截至目前,全市共走访企业740家,建立“三新”领域妇联组织63个。组织开展巾帼家政服务、巾帼电商、傣陶制作、高素质农民培训等各类培训100余人次。扶持妇女创业就业贷款29人538万元。建立“巾帼创业孵化基地”1家、“‘妇字号’家庭休闲农场”1家、“巾帼示范休闲农庄”1家、“女性创业洽谈室”1家、“巾帼示范基地”3家。二是建好用好致富站。坚持“党建+群建+旅游+企业+社会组织+农户”发展模式,探索“互联网+”模式,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农户对接市场,通过个人售卖、企业代售、线上销售等方式,帮助群众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目前建有曼沙、滨港国际等4个固定站点。致富站搭建至今销售额已达790万余元,截至目前,2023年销售额4,319,138.12元。景洪群团助农致富站的典型经验《群团助农致富站连起“小生产”与“大市场”》被西双版纳报、《中国妇女报》等刊登,还被西双版纳州效能办、学习强国等采用。三是擦亮“洁”字品牌。市乡村组妇联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统一思想,把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专项行动与创卫、绿美行动和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相结合,不断擦亮“洁美人家”“洁美村寨”品牌。2023年以来,开展“洁美人家”现场示范教学培训19期609人,评选出景洪市“雨林绿美家庭”626户,“洁美人家”1,189户和挂牌“洁美村寨”10家,“洁美人家”的培训图片被《中国妇女报》采用刊发。
3.持之以恒树新风、促和谐,家庭文明建设成果丰硕
景洪市妇联持续推动家庭文明品牌建设、深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强化家风家教宣传、常态化选树“最美家庭”活动,促进全市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建设首家家风馆。市妇联联合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等多部门联动打造建设面积320平方米的首家景洪市家风馆,集宣传展示、教育指导、互动体验为一体的综合性常态化展馆,为家风家教理论宣讲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家风馆开展家风教育活动124场次,接待参观学习2,582人次。二是构建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市妇联整合教育部门家庭教育相关资源,形成多部门协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家校社共育工作格局,建立了景洪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创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1个、家庭教育服务站16个、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16个,其中评为州级家庭创新实践基地7个。建立村(社区)家长学校169家。以家庭为切入点,把深受广大妇女干部、家庭和少年儿童喜爱的,家庭教育讲座送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2023年开展家庭教育讲座80余场次,受众群众达9,000余人次。三是巩固家庭文明建设成效。发挥各级妇联组织在家庭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建设好家庭、传承好家教、弘扬好家风。通过选树“最美家庭”、讲述“最美家庭”家风故事,不断弘扬向上向善的新时代好家风。今年来,获评全国“最美家庭”1户、云南省“清廉家庭”1户、云南省“健康家庭”3户、云南省“绿色家庭”2户、云南省“最美家庭”2户。
4.坚持不懈强效能、优服务,妇女儿童工作卓有成效
景洪市妇联充分发挥基层妇联广泛联系妇女群众的组织优势和巾帼志愿者队伍优势,把贴心服务覆盖到千家万户,架起与群众关系的“连心桥”。一是拓宽普法维权维度。以“普法强基”为契机,市妇联联合市检察院、市乡村振兴局在全市建立了118个法治学堂,将法治学堂搬进直播间、走进村村寨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各乡镇、街道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11家。组织动员各级妇联干部、巾帼志愿者,深入学校、家庭有效开展维权关爱、家庭教育、心理健康等关爱服务。组建3家律所妇委会,挂联16个乡镇、街道、农场社区妇联,挂联覆盖率达100.00%。《景洪市妇联“法治学堂”让普法“小阵地”汇聚维权“大能量”》在全省妇联维权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并在云南普法、云南政法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景洪市妇联组建以检察官、律师等参与的专家队伍,走村进户开展普法宣传的经验做法被《中国妇女报》采用刊发。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各级妇联联合村社区民警、网格员、司法所、派出所力量,以“三访四察五送”工作为载体,深入村(社区)、家庭对重点人员加强排查梳理,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和婚恋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融入网格建设,建立台账,及早介入预防,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各级妇联发动各方力量,共走访51.28万名群众、734家企业及“三新”组织,组织开展“五送”活动704场次,帮助解决问题828个。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市妇联印发《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等多项制度,建立月上报、季督查、年考核的常态化考评机制,确保婚姻辅导工作规范有序、扎实高效。截至目前,各级妇联组织共排查化解婚姻家庭纠纷665起,其中低风险632起,中风险24起,高风险9起,已化解630起,化解率94.00%。
5.走访慰问送关爱、显真情,组织建设更加充满活力
一是关爱妇女。以“三八”妇女节为契机,各级妇联开展“巾帼暖心”活动,走访慰问妇女老党员、离退休妇女干部、全国五好家庭、单亲两癌妈妈、困境妇女等,为她们送去妇联“娘家人”亲切的节日问候和爱心慰问品。市妇联联合市卫健局、市妇幼保健院开展免费女性“两癌”筛查工作,完成“两癌”筛查任务数9,455人,成立景洪市困境妇女“两癌”救助服务站,精准识别帮扶“两癌救助”人员。完成2023年度中央、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26人20.8万元。二是关爱儿童。持续做好市三小161名异地集中就学瑶族学子“一对一”帮扶工作,累计协调帮扶资助资金100余万元。对接北京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上海来伊份公益基金会,组织协调爱心人士、企业等,在寒暑假、“六一”儿童节等,为困境学子送去关爱,为15名困境大学生申请助学金,照亮困境学子读书梦。2019年以来协调捐赠资助困境学子资金40余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包括办公室、发展和权益股、家庭和儿童工作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2,466,488.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7,488.12元,占总收入的90.7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9,000.00元,占总收入的9.2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31,618.67元,增长27.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1,618.67元,增长21.22%;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140,000.00元,增长157.30%。主要原因是景财行〔2023〕22号妇联专项工作经费增加101,898.61元、景财行〔2023〕97号2023年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增加11,100.00元、新增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61,200.00元、新增景财行〔2023〕42号景洪市妇女第七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113,255.50元、新增景财行〔2023〕223号景洪市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49,920.50元、自有资金项目增加14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466,488.12元。其中:基本支出1,581,330.36元,占总支出的64.11%;项目支出885,157.76元,占总支出的35.8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6,438.67元,增长27.1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6,444.06元,增长6.50%;项目支出增加429,994.61元,增长94.47%;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景财行〔2023〕22号妇联专项工作经费增加101,898.61元、景财行〔2023〕97号2023年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增加11,100.00元、新增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61,200.00元、新增景财行〔2023〕42号景洪市妇女第七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113,255.50元、新增景财行〔2023〕223号景洪市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49,920.50元、自有资金项目增加14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1,330.3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49,438.17元,占基本支出的91.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1,892.19元,占基本支出的8.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妇女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5,157.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景财行〔2023〕22号妇联专项工作经费403,781.76元;
2.景财行〔2023〕42号景洪市妇女第七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113,255.50元;
3.景财行〔2023〕97号2023年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28,000.00元;
4.景财行〔2023〕22号景洪市妇女联合会自有资金专项经费187,200.00元;
5.景财行〔2023〕223号景洪市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49,920.50元;
6.景财社〔2023〕47号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及创业载体创业孵化平台经费11,200.00元;
7.景财金融〔2023〕84号2022年度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7,488.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2%。与上年相比增加391,618.67元,增长21.22%,主要原因是景财行〔2023〕22号妇联专项工作经费增加101,898.61元、景财行〔2023〕97号2023年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增加11,100.00元、新增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61,200.00元、新增景财行〔2023〕42号景洪市妇女第七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113,255.50元、新增景财行〔2023〕223号景洪市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49,920.50元、自有资金项目增加14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65,953.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170,995.57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45,037.26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49,920.5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5,035.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553.2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081.82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1,2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6,032.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69,466.8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1,366.7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99.0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5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0,4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10,46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10.00元,决算为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10.00元,决算为2,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8.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1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10.00元,决算为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7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00.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00.00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长1,000.00元,国内接待3批次,接待34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走访调研交流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892.19元,比上年增加11,842.59元,增长9.86%,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人员经费年均基数上调,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妇女联合会资产总额145,045.69元,其中,流动资产21,695.92元,固定资产121,090.7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2,259.0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705.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4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779.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779.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99.6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9.6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