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作者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来源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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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3 16:06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0601000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属事业单位,负责种植业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种植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指导全市粮食作物产品安全生产;开展农业科普教育、农业科技培训、农业科技咨询;负责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的业务技术指导、参与科研院所农作物基础理论研究。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I、积极落实水稻旱作推广项目
根据《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水稻旱作示范推广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3〕29号等文件要求,集成推广“最佳”种植方式、“最少”药肥用量、“最省”人工投入、“最大”产量效益的水稻旱作绿色高效轻简化栽培技术模式。结合景洪市粮食生产实际,及时编制《景洪市2023年水稻旱作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完成水稻旱作种植面积3322.3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000亩的110.74%,其中勐龙镇900亩、勐罕镇393亩、基诺山乡1600亩、嘎洒街道109.8亩、景哈乡99.5亩、勐旺乡130亩、勐养镇90亩。项目涉及7个乡镇街道18个村委会社区310户种植户。开展技术培训11期、315人次。
II、积极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和大豆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大食物观、大粮食观,千方百计扩种大豆油料作物,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18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各州(市)粮食和油料生产底线指标的通知》(云农种药〔2023〕5号)和《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粮食和油料生产底线指标的通知》(西政办函〔2023〕13号)要求,结合景洪市生产实际,及时编制《景洪市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依据《2023年云南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方案》制定了景洪市的技术方案,并发到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和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项目涉及11个乡镇街道,完成示范种植面积1254.23亩,完成任务数的104.52%。其中勐龙镇6亩、勐罕镇30亩、普文镇76亩、中国足球彩票251.23亩、嘎洒街道243亩、景哈乡58亩、勐旺乡100亩、景讷乡100亩、勐养镇130亩、嘎栋街道150亩、基诺山乡110亩。在勐龙镇开展2个大豆品种与大豆玉米行比配置(3:2和4:2)田间试验1组,筛选出适宜景洪生态区域种植的大豆品种。开展技术培训13期、339人次。
III、粮食作物生产技术培训情况
在全市范围内先后开展了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栽培技术、水稻旱作生产、冬菜后玉米免耕技术、大豆绿色高质高效栽培技术、中稻无公害规范化高产栽培技术、多年生稻栽培管理技术、小糯玉米种植技术等培训。目前开展培训25期,参加培训700余人次,发放技术资料1000余份;其中对脱贫村的脱贫户开展多年生稻及水稻规范化栽培技术培训1期,培训50余人次。
IV、积极参与省州科研院开展粮食试验示范工作
开展云南省农科院水稻区域性试验7组,主要为了筛选出适合我地区的水稻品种和栽培技术。参与云南大学资源植物研究院开展多年生研究及示范种植,开展多年生稻区域试验1组,截至目前,开展云大25和云大26示范种植推广250余亩。
V、大力发展粮食特色产业。市委市政府组建工作专班,大力发展小糯玉米产业,2023年景洪市小糯玉米播种面积突破8.2万亩。全市形成了以小花糯(天紫23)和版纳小白糯(拇指玉米)两大特色产品小糯玉米产业链,精深加工企业从2家增加到39家。形成以嘎洒街道、勐龙镇、勐罕镇、普文镇为主的集中种植区域,同时收购勐海县、勐腊县种出的小糯玉米。投入230万衔接资金发展6000亩周年小糯玉米生产种植基地。在泼水节期间举办“西双版纳景洪市小糯玉米产业发展论坛”,组织全市小糯玉米产业重点企业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小糯玉米)、景洪市首届小糯玉米节和2023年产才融合+小糯玉米现代农业创新创业大赛。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3,920,719.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0,189.70元,占总收入的76.7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10,530.10元,占总收入的23.2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131,546.59元,下降44.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988,027.99元,下降56.99%;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856,481.40元,增长1584.65%。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比上年减少;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多年生稻项目款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3,777,253.38元。其中:基本支出1,878,223.70元,占总支出的49.72%;项目支出1,899,029.68元,占总支出的50.2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297,270.23元,下降46.6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3,769.73元,下降12.31%;项目支出减少3,033,500.50元,下降61.50%;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8,223.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75,694.85元,占基本支出的94.54%;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102,528.85元,占基本支出的5.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9,029.6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景财农〔2023〕274号景洪市2023年水稻旱作示范推广项目资金566,400.00元,主要用于在全市范围完成水稻旱作示范推广面积3000亩,示范区突出绿色生态环保、资源高效利用、提高生产效率为目标,推广粮食轻简化节本增效关键技术。
2.景财农〔2023〕202号2023年景洪市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项目资金178,340.00元(中央资金),主要用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任务1200亩,力争实现玉米不减产,同时增收一季大豆的要求,突出绿色生态环保、资源高效利用、提高生产效率,完成2个绿色高质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模式示范。
3.景财农〔2023〕274号2023年景洪市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专项资金51,893.00元(省级资金),主要用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任务1200亩,力争实现玉米不减产,同时增收一季大豆的要求,突出绿色生态环保、资源高效利用、提高生产效率,完成2个绿色高质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模式示范。
4.景财农〔2023〕1号2022年杂交稻旱种推广专项资金335,333.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杂交稻旱种推广飞防服务。
5.景财农〔2023〕178号多年生稻育种基础研究及推广示范项目资金608,680.95元,主要用于云南大学多年生稻科技小院景洪试验站的沟路渠等田间试验条件、组培实验室及种子资源保存(冷库)进行维修维护及提升改造。
6.景财农〔2023〕178号景洪市2023年水稻杂种优势利用与新优质新品种选育及示范试验专项资金45,000.00元,主要用于水稻区域试验2组,生产试验2组;筛选出2个合适在中国足球彩票种植的水稻品种。
7.景财农〔2023〕1号2020年至2022年多年生稻种质创新及应用研究二期专项资金8,907.60元,主要用于筛选出2个合适种植在中国足球彩票辖区的多年生水稻品种,1项适合中国足球彩票种植的种植技术,辐射带动农户种植多年生稻30户。
8.景财农〔2023〕1号2022年多年生稻技术试验示范专项资金86,450.40元,主要用于10000份多年生稻中间材料田间筛选试验,推广种植多年生稻100亩。
9.景财农〔2023〕1号2021年水稻杂种优势利用与优质新品种选育及示范专项资金13,307.63元,主要用于8个水稻品种的配套绿色轻简化栽培技术研究测试,以及200份F3、F4代小材料筛选任务,完成示范水稻绿色轻简化栽培技术1项。
10.景财农〔2023〕178号水稻、玉米种植保险工作经费2023专项资金4,717.10元,主要用于到各个乡镇宣传水稻、玉米保险政策,收集有投保意愿的种植户承保资料,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到现场进行查勘核实损失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0,189.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69%。与上年相比减少3,988,027.99元,下降56.99%,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1人,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9,665.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2,431.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451,492.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6,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及退休人员住房不达标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253.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253.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253.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253.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景洪市公务用车改革后,事业单位车辆未定编制,未定编制车辆不属于公务车,所以,“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143.36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143.36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景洪市公务用车改革后,事业单位车辆未定编制,未定编制车辆不属于公务车,所以,“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资产总额873,724.28元,其中,流动资产228,854.83元,固定资产38,439.9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03,277.66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3,151.8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2,655.8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852.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1项,账面原值43,03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170.6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180.6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170.6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170.61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3-1表至公开13-10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