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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10-23 11:29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30301000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  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景办字〔201916号),设立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为中国足球彩票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景洪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接受市委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财经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党的经济工作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全市经济工作,完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负责全市经济领域重大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接受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节目标及调节政策,协调、衔接和平衡各主要行业规划和相关的政策措施。

2研究分析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对本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预测,提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3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4提出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与投资方向,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安排或转报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按管理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组织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可研、开工报告、后评价等的管理和协调,会同市有关主管部门审查项目初步设计。

5负责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专项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能源体制改革的建议;执行国家、省、州有关规定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平衡;负责审核、申报能源方面的中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负责产业政策和能源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

6分析全市招标投标市场发展形势和招标投标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执行情况;加强部门之间在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执法活动方面的沟通,形成合力,依法正确履行行政监督职责;牵头开展招标投标工作联合检查和调研;研究涉及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跟踪、监督上级发改部门下拨补助资金的项目建设,严格按工程进度建议财政拨付,并做到专款专用;抓好工程质量关,督促工程进度,使每个项目能尽快按要求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监督有关业务部门的经营性收费项目管理,协同处理全市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方面的争议。

7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政策;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参与境内外招商引资工作。按权限审批或审核转报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组织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8研究提出景洪市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发展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的建设。认真做好国家扩大内需项目管理工作。

9做好科学技术、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0负责本市重点建设项目和民办事项的筛选和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省、州及市重点项目建设的督促、协调、指导和项目投资计划的编报、建设进度的跟踪管理。

11做好国防经济动员工作;负责协调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之间的关系;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保障工作。

12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及价格方针、政策。

13调控本市价格总水平,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订和调整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重要商品价格与重要收费,并对其进行管理;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审核工作,建立市场价格监测制度。

14开展价格认证工作。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案件涉及的各类标的物进行价格认证。

15协同市财政局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管理和收费标准的管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开展年度审验工作。

16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省、州粮食政策。

17承担本市范围内的全社会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职能,制定和出台粮食流通监管的相关配套办法。完善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为规范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保障。

18负责全市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积极组织和协调储备粮食的收购,监督检查储备粮油的库存数量、质量安全,做好救灾救济粮食的供应,保障国家宏观调控粮油供应的需要。

19拟订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规划计划,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20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监督管理等职责。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

21承担重要物资储备和有关储备统计工作。

2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以上职能,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有: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信访、综合性文件起草、新闻宣传、人事、劳务工资、财务、中国足球彩票、机关综合治理、安全维稳、内部审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2行政审批股。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计划,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根据相关要求及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申报、核准、审批和备案工作。参与审查和审批政府出资项目的可研、初设和概算。

3产业和经贸股。负责扶贫工作,组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调度。五年计划发改系统兴边富民专项建设项目统筹。五年计划发改系统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建设项目统筹。综合分析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合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4社会发展股。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文化、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联合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5价格管理股。按照定价目录和管理权限,制定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标准,并实施管理。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价格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统计工作。研究分析市场调节价商品的产销成本、利润和市场供求情况,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国家、省、州发改委指定的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案件涉及的各类标的物进行价格认证。

6国民经济综合股。组织和编制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每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包括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部门规划和政策。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汇总和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7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办公室。制定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改革实施方案;参与制定全市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省、州、市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或方案,跟踪调查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调查研究改革开放重大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具有超前性或有重大影响的改革项目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及时推广。负责指导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促进城乡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与经济、社区持续发展的政策研究和咨询工作;开展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研究和宣传培训工作。联合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8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以及省州市重大项目计划;负责重点(大)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组织协调解决重点(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统计分析重点(大)建设项目情况,及时提供重点(大)项目信息以供决策;负责牵头组织重点项目并联并行审批联审会议;参与和协调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重点建设项目考核及后评价工作;对违规问题,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9粮油和物资监督管理股。负责对上级拨付的粮食政策性业务补贴资金和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承担重要物资流通统计分析及市场价格的监管;协调政策性贷款项目的业务工作。承担市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承担粮油流通市场统计;组织实施市级储备粮油收储、轮换和动用计划,提出市级储备粮库点的定点意见并负责资格审查;制定粮油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的相关工作,指导粮食流通企业管理及安全生产;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承担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发、年审工作;按规定权限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等粮食流通环节,以及储备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和农户科学储粮工作。拟订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规划计划,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监督管理等职责。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重要物资储备和有关储备统计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整治住宿业客房市场价格秩序一是成立发改、文旅、市场监督管理等六个部门组成的景洪市联合执法检查小组,确保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同作战、内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节日市场监管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在缺乏上位法律法规的支持下,各部门主动担当作为,认真研究出台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规范住宿业客房价格秩序。今年,景洪市出台3份关于规范住宿业客房价格的相关文件,开展了3轮宾馆酒店民宿客栈客房价格报备;2轮集体约谈宾馆酒店民宿客栈。三是检查组对辖区住宿业客房价格开展随机检查。重点检查不按要求报备的49家宾馆酒店,同时进行价格报备宣传工作,要求各酒店、宾馆负责人诚信经营,严格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擅自哄抬价格。共检查出29个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景洪市辖区1497家宾馆酒店民宿客栈按要求完成客房价格报备。

2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起步工作,积极申报五城共建重点县。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等方向,按照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529项具体任务指标体系,梳理出景洪市五城共建建设现状、短板弱项,设计出两步走路线图,高质量完成《景洪市五城共建实施方案及项目清单》,助推景洪市成为西双版纳州五城共建重点县,并在全省五城共建重点县遴选工作中以第六名的成绩入选云南省202310五城共建重点县名单。已争取到19个项目进入省五城共建重点辅助项目盘子,预计能够申请2.98亿中央预算内资金,16.93亿地方专项债,在全省16个重点县中排前列。

3.政务服务便利化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耗时压减至0.2个工作日,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压减至20天,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内;线上报装办电率100%;市场化交易用电规模2.93亿千瓦时,占比75.1%;居民客户“刷脸办电”、企业客户“一证办电”比例99.69%;故障平均停电时间1.51小时/户,供电可考虑99.912%,同比上升0.042%;全面实现用水用气报装“一网”“一门”办理、“一次”办结,审批时限压减至0.5个工作日内。全面开展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不动产转移登记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办结,平均办理时限0.66天;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99%网上办理,99%以上高频税费业务“指间办”,58个事项可容缺办理,缴纳税费便利化程度明显提升;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零跑动”事项比例达95.01%,“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100%,线上政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应进必进”事项进驻率100%,“进必能办”事项进驻率100%。政务服务事项办结率100%,承诺办结时限压缩率79.33%。设置“一件事一次办”专窗1个,办结率100%;提供“一对一”政策咨询指导、申报辅导、帮办代办审批手续、协调解决审批问题,截至目前,为企业和群众帮办代办111件,涉及88个项目;实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过程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全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程度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产业和经贸股、社会发展股、价格管理股、国民经济综合股、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办公室、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粮油和物资监督管理股。所属单位2分别是

  1.景洪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2.景洪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2.景洪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3.景洪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纳入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3,566,254.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66,254.9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593,488.25元,增长47.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597,408.25元,增长47.5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920.00元,下降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2个下属事业单位,相应的增加基本支出548,161.68增加项目资金——征地补偿款6,000,000.00能源行业管理939,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3,566,254.95元。其中:基本支出6,604,506.66,占总支出的28.03%项目支出16,961,748.29,占总支出的71.9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445,100.01元,增长46.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48,161.68元,增长9.05%;项目支出增加6,896,938.33元,增长68.5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的机构改革增加2个下属事业单位,相应的增加基本支出548,161.68增加项目资金——征地补偿款6,000.000.00能源行业管理939,5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04,506.6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92,506.11元,占基本支出的92.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2,000.55元,占基本支出的7.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961,748.2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5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25,5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景洪市农产品成本需要农户报送数据,支付给农户的误工补助费。

2向上争取资金奖励专项资金149,973.08元,主要用于该弥补市发改局开展业务工作所需的各类支出。

3景洪市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服务补助资金1,436,000.00元。主要用于提升景洪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景洪市信用信息系统、建立信用制度规范、开展各类专项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4烟草打假打私补助经费193,702.06元。主要用于开展受烟草部门委托,对假冒伪劣及走私的烟制品做价格认定,为打击涉烟违法犯罪量刑提供价格依据。

52023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939,500.00主要用于景洪市2022年建成接入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监管平台的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6储备粮油检测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政策性粮食及地方企业商品粮的主要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进行检测。

7军供粮点配套资金及储备粮仓储功能提升补助资金375,0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军供政治粮点及市级储备粮库的仓储功能提升改造。

8市级储备物资管理费75,892.00元。主要用于物资储备过程中发生的仓库占用费、维修费、人工费等支出。

9粮食流通领监管工作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以保障政策性粮食和地方储备粮监管、以及上级部门布置的粮油库存检查、案件核查、专项检查、专项行动等工作的开展,推进粮食行政首长责任制各项任务的落实。

10数字经济扶持产业发展项目资金2,667,141.65元。主要用于项目应运而生。该项目资金主要补助扶持云南云供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属3家子公司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运营成本,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

11景洪市澜沧江、流沙河流域城区段水生态修复及水生态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前期经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前期项目的可研编制,专债申请、银行贷款、设计客流量预测等工作。

12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物资调运经75,240.00元,主要用于规范景洪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有效保障储备物资及时有效调配,不断提高全市应急救灾能力。

13其余5为涉密项目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66,254.9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597,408.25元,增长47.5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2个下属事业单位,相应的增加基本支出548,161.68增加项目资金——征地补偿款6,000.000.00能源行业管理939,5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17,755.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1%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类、运转类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2,824,51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9%主要用于保证人民防空相关业务活动正常,保障人防部门正常业务工作运,保障人防两所一中心相关设备设施的更新升级及正常运行。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4,288.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5%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休费192,482.9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474,540.7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2,197.88抚恤505,067.20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5,007.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18,897.73元、事业单位医疗34,621.3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5,793.6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316.7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606,641.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9%主要用于数字经济扶持产业发展项目资金2,667,141.65元、景洪市澜沧江、流沙河流域城区段水生态修复及水生态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前期经2,000,000.002023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939,5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6,9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补助406,91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475,8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用于储备粮仓储功能提升补助资金300,000元、军供政治粮点配套费75,000元、粮油检测费20,000元、市级储备物资管理费75,892.00、粮食流通领监管工作经费5,000.00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5,2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物资调运所产生的费用;

23其他(类)支出6,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6%主要用于民兵训练基地的征地款;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210.00元,决算为70,69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决算为61,85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49%,完成年初预算的137.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210.00元,决算为8,84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51%,完成年初预算的19.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8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210.00元,支出决算为70,69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45,000.00元,决算为61,85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45,210.00元,决算为8,8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减少和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

虽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但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45,000.00元,决算为61,851.00,超预算支出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232月划入我单位3辆公务用车,车辆编制在原单位未变更,车辆费用却在我单位支出,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7,674.00元,增长207.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4,751.00元,增长261.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923.00元,增长49.3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20232月划入我单位3辆公务用车,车辆编制在原单位未变更到我单位,车辆费用却在我单位支出,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原因是:2023年新增2个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能职责同时增加,上级单位到中国足球彩票开展调研、专项业务检查工作也相应增加,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工作,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到中国足球彩票开展调研、专项业务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2,000.55元,比上年增加25,897.39元,增长5.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2个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数增加,在职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行政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10,446,107.05元,其中,流动资产996,745.73元,固定资产691,155.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444,280.00元,无形资产236,704.86元(净值),其他资产77,220.6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475,553.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6,474.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85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851.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3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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