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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作者 :景洪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 来源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10-22 17:05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0901000

景洪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是土壤肥料技术指标的测定和土壤肥力监测,研究作物施肥配方,负责土肥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认真做好“土壤三普”工作

景洪市高度重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组建机构,强化领导。成立了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统计局及各乡镇、街道、农场社区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景洪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下设2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和技术服务组,保障全市土壤普查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2)组织编制普查方案。参照省州方案编制印发了《景洪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明确了普查对象与内容、技术路线和方法、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

(3)收集了部分相关图件资料和数据。根据本次土壤普查所需相关图件数据,市土壤普查办积极对接市自然资源、生态、林草、水利、统计等相关部门,签订保密协议,收集了景洪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景洪市最新高清遥感卫星影像图(空间分辨率最低为2米)、景洪市2022年土地利用类型变更调查数据等。普查工作正式启动后根据工作需要,将持续收集景洪市地形图、景洪市地质图、景洪市行政区划图、土壤污染详查等矢量数据。

(4)按照国家下发的表层样点和剖面样点工作底图(保密数据),开展表层样点和剖面样点校核。结合地形地貌图、国土“三调”后的土地利用变更图及遥感影像,校核样点布设的合理性、典型性、可到达性,对存在疑问的样点进行现场校核。经反馈国家三普办审查,全市土壤普查表层样点和剖面样点分别为1721个、47个,表层样点和剖面样点已审查通过并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平台”下发。

(5)土壤三普专项经费落实情况。经测算,景洪市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需投入财政资金813.19万元左右,其中:野外调查与采样、土壤样品制备费约239.04万元,土壤样品检测费约391.35万元,土壤普查成果汇总与评价约110万元,工作经费(差旅费及租车费)43万元,设备费(电脑、复印机等)20万元,宣传与技术培训10万元。目前2023年中央、省级预算资金183.79万元,州级预算资金30万元,市级预算资金28.5万元,尚有缺口资金570.9万元。

(6)技术培训情况。2023年4月份,州级组织景洪市2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云南省2023年首期土壤普查工作外业调查采样技术理论及实操培训,经实操考核和理论考试合格。8月8日,州级组织景洪市1名技术人员参加了云南省土壤普查信息化工作平台实操培训,取得了相应的合格证书。9月8日,景洪市组织土壤三普办及辖区所有乡(镇、街道)、农场等相关技术人员47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 “西双版纳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培训”班。9月15日,景洪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启动会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河长办)、市林草局、市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农场、社区分管领导、乡村振兴中心相关人员共计61人参会。10月12日,景洪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2023年土壤普查外业采样启动暨现场实操演练。邀请了西双版纳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技术组专家对景洪市土壤三普外业调查采样进行现场实操演练指导。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技术组相关人员,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及市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勐养镇、基诺乡、中国足球彩票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土壤三普工作的技术人员,勐养镇曼洒浩村委会干部、勐养镇曼洒浩曼么耐和纳回帕村小组组长共计21人参加。通过多形式的技术培训,为景洪市土壤三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保障。

(7)外业调查采样工作情况。2023年外业调查采样的任务为:开展土壤三普外业调查表层采样与样品检测1721个,其中,耕地样品366个、园地样品1249个、林地样品97个、草地样品9个;开展土壤剖面调查采样47个。任务完成情况:截至12月15日2时,成立了外业调查采样队26支,共开展表层土壤样品采集1719个,完成任务数的99.9%;剖面土壤样品采集47个,完成任务数的100%。

(8)景洪市“土壤三普”内业机构选定。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于9月28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意向,11月16日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11月28日发布竞争性成交公告。12月11日与中标公司(云南佳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稳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的各项技术措施

2023年,土肥工作以实现零增长为核心目标,坚持“增产施肥、经济施肥、环保施肥”理念;采用“精、调、改、替、休”技术路径,大力推广化肥减量增效的各项技术措施。2023年1-11月,累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増施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97.8万亩次。

3.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技术

(1)认真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根据《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农业资源环境、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及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数据的通知》要求,2023年,我站在景洪市农业农村局环境资源股的指导及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协助下,完成全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秸秆“五料化”农户分散利用量和市场化主体利用量的调查,其中景洪市市场化主体35家,较上一年增加2家,农户分散利用量的任务为抽选6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20户农户进行抽样调查,总共120户的任务。现已全部上报至全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系统。

(2)扎实推进清洁田园建设,逐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截至2023年11月,秸秆作物收获面积215299.7亩,收获的作物主要为玉米、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7.7%,其中秸秆还田率占71.6%,用作饲料25.1%,用作其它占1.0%,未利用占2.3%。

4.强化耕地质量监测管护工作

耕地质量监测是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地力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景洪市建成各级耕地质量监测点任务合计5个,其中州级1个,县级4个。为切实抓好耕地质量建设的各项工作,2023年进行监测点的日常管护、田间试验、野外调查取样、土样检测等工作。目前大渡岗大荒坝州级监测点玉米和勐龙曼南坎县级监测点玉米已经通过现场测产,为全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化验检测组、农技推广组,所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土壤肥料工作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景洪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无项目支出,故表13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1,868,866.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8,866.3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822.05元,增长1.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967.08元,增长1.03%;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145.03元,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同时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医疗、公积金、工会费等随之增长。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是因为调减上年多计代扣代扣税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1,868,866.34元。其中:基本支出1,868,866.34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967.08元,增长1.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7,779.08元,增长2.62%;项目支出减少28,812.00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同时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医疗、公积金等随之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68,866.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75,147.60元,占基本支出的94.99%,人均197,238.6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3,718.74元,占基本支出的5.01%,人均10,413.1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本年我单位无项目资金收支,开展土壤普查的项目资金由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8,866.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8,967.08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同时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医疗、公积金、工会费等随之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9,907.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0%。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9,322.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344,976.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9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及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4,6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4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2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2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4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2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2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0,265.31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265.31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土壤普查、化肥减量增效、耕地质量监测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景洪市土壤肥料工作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土壤肥料工作站资产总额367,380.44元,其中,流动资产346,189.52元,固定资产20,356.6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834.3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574.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318.94元(净值),原值127,2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6项,账面原值127,25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029.0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029.0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29.0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529.07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项目支出,故《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0901111

景洪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20403035061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