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商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作者 :张军
- 来源 :景洪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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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2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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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商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商务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景政办发〔2017〕43号)执行。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口岸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口岸建设的工作部署;研究新形势下对外经贸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国足球彩票商贸流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业(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的协调管理,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乡镇农集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广和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监测管理;负责酒类流通协调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
三是贯彻执行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行业发展规划,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做好成品油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商贸物流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推动行政执法,参与打击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节能环保等工作。在上级商务部门、市安委会的指导下,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商贸系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是管理全市进出口贸易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拟订和执行全市外贸进出口规划;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申报全市进出口配额计划,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
五是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市属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企业管理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在授权范围内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工作。
六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政府对东盟国家的经济贸易方针、政策,在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的授权下,参与相邻东盟国家的区域性经贸合作;指导边境小额贸易和边民互市的管理工作。
七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口岸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口岸工作的规定,研究改进口岸管理体制,实施口岸的正规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负责口岸(通道)的综合管理工作,加强与口岸联检单位的业务联系和工作协调;申报、编制口岸开放、建设规划;审理、申报口岸(通道)的开放与关闭、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费计划;组织口岸(通道)的集疏工作;负责全市口岸(通道)吞吐量的统计;指导口岸单位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协调口岸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
八是管理机关人事劳动工作;负责全市商务干部职工的业务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培训和提高工作。
九是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不断推进社消及批零住餐工作。一是积极促进入统升规纳限工作,优化限上限下企业结构。充分发挥批零住餐专班的作用,确保住宿业和餐饮业平稳增长,控制好零售业环比和同期下降幅度,争取批发业逐渐回暖。二是充分挖掘会展、节庆、旅游及民族特色餐饮等消费热点潜力,联合各大商贸企业、电商企业、各乡镇积极开展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展会等,不断激发城乡居民消费潜力。积极培育假日消费、定制消费、绿色消费、品牌消费等新增长点,探索推进步行街、商贸街和夜间经济发展,增加品质商品、特色餐饮、休闲娱乐等供给,满足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鼓励本地企业“走出去”参加各种展会、博览会,帮助企业拓宽销售渠道,助力企业恢复销售活力。
2.加快口岸建设做强口岸经济 。一是继续全力推进“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打洛—勐龙边境经济合作区”申报,通过边境经济合作区的设立,将勐龙口岸经济区纳入省级盘子,获取国家、省级园区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扩大与周边国家贸易规模,加强与缅甸四特区协同发展,联动缅甸四特区南板地区双边园区建设,形成产业互补、贸易互助,助力沿边开放向好发展;二是加快勐龙通道的提档升级,通过智慧化建设和通道提升改造,解决国门通道出境车辆拥堵和出入境人员人车混行的问题,提升通道通关安全性;三是加快“景洪市中老铁路勐龙240通道公铁联运冷链物流仓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争2024年项目提前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助力落地加企业入驻园区;四是紧盯“景洪市勐龙口岸经济区跨境特色农产品综合园区建设项目”专项债券申报,配合中储能东南建设发展(云南)有限责任公司争取专项债券2024年申报获批;五是加快推动勐龙通道粮食、水果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申报,力争昆明海关批准粮食类、水果类产品采取“一事一议”申报获准;六是继续配合好景洪港码头恢复国际客运功能,持续推进勐罕码头及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建设项目;七是执行好2023年8月14日下发的《云南省边民互市贸易操作指引(试行)》文件精神,鼓励边民主动参与二级市场线上交易,通过账户交易完成进出口环节付汇结算。通过相关税收抵扣优惠政策,助推落地加工二、三级市场联动发展。八是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对接目标企业,主动服务签约企业项目落地。持续关注云南白药集团项目推进情况和新注册的西双版纳玺途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9月稀土进口情况。同时,鼓励景洪市国有投资公司组建境外投资和外贸公司,真正走出去开展外贸进出口业务。努力推动与缅甸四特区协同发展,充分利用好境内境外区域优势互补,吸引境内外企业进行双向投资。九是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企业,积极走访外贸、外经、外资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及相关诉求,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经营和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点走访矿企、糖企、替代企业和稀土、药材进口外贸企业,聚焦企业进出口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通过及时对接相关部门或开展专题培训帮助协调解决。
3.持续服务好外贸外资企业。一是积极开展外贸和企业调研,努力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力争完成对外贸易增长目标任务。做好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企业年审、资金申报,返销计划申报、资金发放及出入境人员审批备案等工作;二是进一步调查掌握境外农产品种植及返销情况,鼓励企业开展替代种植返销产品落地加工,积极争取替代种植项下需带出境的生产物资的出口便利化政策,为替代企业营造更好的对外投资环境;三是谋划招商引资项目,与专业化第三方机构和境外商协会等组织合作,开展外资招引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景洪市商务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对外贸易和外经外来投资股、市场管理股、商贸服务管理股、口岸股;所属单位1个,为景洪市口岸贸易服务中心(景洪市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商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景洪市商务局;
2.景洪市口岸贸易服务中心(景洪市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纳入景洪市商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商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商务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商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6,130,782.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130,782.2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200,115.80元,增长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200,115.80元,增长32.6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疫情防控财力补助、景洪市中老铁路勐龙240通道公铁联运冷链物流仓储基础设施项目等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商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6,130,782.28元。其中:基本支出4,902,109.43元,占总支出的5.69%;项目支出81,228,672.85元,占总支出的94.3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184,382.78元,增长32.6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43,028.39元,增长15.10%;项目支出增加20,541,354.39元,增长33.8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是增加疫情防控财力补助、景洪市中老铁路勐龙240通道公铁联运冷链物流仓储基础设施项目等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商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02,109.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37,919.29元,占基本支出的92.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4,190.14元,占基本支出的7.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商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228,672.8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5,023,402.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景财预〔2023〕1号春节慰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购春节坚守一线的边检站、海关的相关工作人员慰问品支出;
2.景财金融〔2023〕1号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建设专项资金419,652.00元,主要用于肉牛查验场水土保持验收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保金、肉牛查验场及国门联检楼630KVA变压器安装工程款支出;
3.景财金融〔2023〕1号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边境小额贸易资金1,151,255.00元,主要用于勐龙“240”通道国门联检楼项目工程进度款支出;
4.景财教〔2023〕88号(科教文化股)奔赴雨林.畅享西双版纳暑期消费劵发放活动资金1,389,444.89元,主要用于投放赴雨林.畅享西双版纳暑期消费券,激发景洪市市民消费潜力,进一步活跃消费市场;
5.景财社〔2023〕320号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2,809,168.38元,主要用于突发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缺口资金及勐龙通道闭环管理专班突发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缺口资金支出;
6.景财社〔2023〕321号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补助资金571,343.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期间漏项资金支出;
7.景财社〔2023〕138号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财务补助资金2,200,000.00元,主要用于突发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缺口资金支出;
8.景财社〔2023〕266号2023年景洪市登革热防控专项资金88,7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城区登革热防控支出;
9.景财金融〔2023〕82号口岸建设专项资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勐龙通道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款、勐龙通道运维管理及机构运转补助等支出;
10.景财建〔2023〕82号景洪市(勐龙)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勐龙)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项目前期测绘费、可研编制费、总体规划编制费、子项目专债项目资料编制费及环评规划费等支出;
11.景财预〔2023〕250号第三批云南大通关建设奖补专项资金8,266.00元,主要用于勐龙通道运维管理及机构运转补助等支出;
12.景财预〔2023〕250号智慧口岸建设项目和中老铁路专项扶持资金60,097.98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勐龙镇240通道道路修复项目质保金及景洪市勐龙通道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款等支出;
13.景财金融〔2023〕73号2022年第二批限额以上市场主体倍增促进消费增长资金395,900.00元,主要用于限额以上74家企业市场主体培育促进消费增长补助资金支出;
14.景财金融〔2023〕1号网络销售竞赛支持专项资金280,000.00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州2022年云南省网络销售竞赛2家企业奖补资金支出;
15.景财金融〔2023〕34号贸易流通企业第二批奖补专项资金597,0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2021年批零住餐营业额或销售额增幅较大15家企业、2021年批零住餐营业额或销售额前五名企业15家、2021年新增入库企业16家及2021年第四季度在库限下抽样企业(含个体及“金样本”)45家奖补资金支出;
16.景财金融〔2023〕48号千企冲刺销售第二批竞赛奖补专项资金950,00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千企冲刺”销售竞赛4家企业奖补资金支出;
17.景财建〔2023〕125号景洪市中老铁路勐龙240通道公铁联运冷链物流仓储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4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中老铁路勐龙240通道公铁联运冷链物流仓储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款支出;
18.景财金融〔2023〕92号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物流体系建设保证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退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物流体系履约保证金支出;
19.景财金融〔2023〕1号限上企业培育促消费奖补专项资金275,400.00元,主要用于在库应急保供22家企业、内贸流通统计监测信息服务平台样本12家企业奖补资金支出;
20.景财金融〔2023〕28号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第一批省对下专项资金57,625.60元,主要用于罂粟替代种植工作小组开展业务工作支出;
21.景财金融〔2023〕1号境外罂粟替代种植示范专项资金180,000.00元,主要用于境外罂粟替代种植项目补助资金支出;
22.景财金融〔2023〕22号第二批中央外经贸促进外贸稳中提质专项资金121,927.00元,主要用于稳企增信保订单项目奖补资金支出;
23.景财金融〔2023〕98号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项目专项资金39,658.00元,主要用于支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人员费用补助)7家企业进行参会补助支出;
24.景财金融〔2023〕1号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奖励专项资金394,680.00元,主要用于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资金支出;
25.景财金融〔2023〕1号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屠宰用肉牛查验场)设备采购专项资金39,500.00元,主要用于肉牛查验场查验平台设备采购支出;
26.景财预〔2023〕250号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奖励专项资金801,320.00元,主要用于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资金支出;
27.景财行〔2023〕88号(行政政法股)奔赴雨林.畅享西双版纳暑期消费劵发放活动资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投放赴雨林.畅享西双版纳暑期消费券,激发景洪市市民消费潜力,进一步活跃消费市场;
28.景财金融〔2023〕47号境外罂粟替代种植项目专项资金6,401,000.00元,主要用于境外罂粟替代种植项目补助资金支出;
29.景财金融〔2023〕55号第三批2021年境外罂粟替代种植项目资金5,753,700.00元,主要用于境外罂粟替代种植项目补助资金支出;
30.景财金融〔2023〕99号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第二批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项目资金8,270,000.00元,主要用于境外罂粟替代种植项目补助资金支出;
31.景财金融〔2023〕95号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项目资金3,544,400.00元,主要用于境外罂粟替代种植项目补助资金支出;
32.景财金融〔2023〕97号省对下境外罂粟替代发展专项经费15,640.00元,主要用于罂粟替代种植工作小组开展业务工作支出;
33.其余项目为涉密项目不予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商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130,782.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1,200,115.80元,增长32.65%,主要原因是增加疫情防控财力补助、景洪市中老铁路勐龙240通道公铁联运冷链物流仓储基础设施项目等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54,006.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主要用于景洪市商务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3,207,972.8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0,127.1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500.0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610,407.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889,444.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主要用于对企业补助1,889,444.89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3,74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2,032.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9,652.3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63.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41,406.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1%。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5,669,211.38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0,972.32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6,505.3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9,066.5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650.6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68,363.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58,266.0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10,097.98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70,278,25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9%。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73,265.6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2,000,000.00元,对企业的补助28,204,985.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2,5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市商务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352,56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1,162,9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162,995.00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500.00元,决算为69,267.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000.00元,决算为55,834.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61%,完成年初预算的99.7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900.00元,决算为12,552.9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12%,完成年初预算的34.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00.00元,决算为8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商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500.00元,支出决算为69,267.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000.00元,决算为55,834.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900.00元,决算为12,552.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00.00元,决算为8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在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接待审批,做到无公函不接待、不超标接待、不列支超出公务接待规定的其他费用;同时严格规范公务车的管理派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5,304.03元,增长57.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5,834.6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160.57元,下降70.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0.00元,下降29.6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前往老挝、缅甸开展替代种植示范项目验收、核实替代企业情况及替代企业项目调研等工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累计13人次。具体情况如下:
⑴开展老挝替代种植示范项目验收及替代企业项目调研工作3人次,支出9,387.00元;
⑵开展缅甸替代种植示范项目验收及替代种植项目进行调研6人次,支出30,807.60元;
⑶开展老挝替代种植示范项目核查调研工作4人次,支出15,640.00元;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市商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下乡到乡镇检查、口岸建设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商务厅到景洪开展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现场考核评价工作1批次17人次,接待支出200.00元;接待漠河市委市政府赴景洪考察调研1批次19人次,接待支出680.00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商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190.14元,比上年增加77,349.35元,增长26.97%,主要原因是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735.00元、手续费55.00元、水费662.40元、电费8,000.00元、邮电费12,588.26元、差旅费49,344.00元、维修(护)费3,000.00元、培训费720.00元、公务接待费880.00元、劳务费1,900.00元、工会经费61,216.56元、福利费412.0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2,552.92元、其他交通费147,1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974.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商务局资产总额83,156,695.01元,其中,流动资产5,494.90元,固定资产2,573,643.8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0,084,400.44元,无形资产377,999.09元(净值),其他资产115,156.77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123,602.67元(增加的原因是新增景洪市中老铁路240通道公铁联运冷链物流仓储基础设施等项目),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7,970.15元(增加的原因是景洪市勐龙镇240通道道路项目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处置房屋建筑物400平方米,账面原值1,074,912.95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6项,账面原值111,68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12.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52.9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112.9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112.9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的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210438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