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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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2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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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隶属于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承担政府行政职能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要负责全市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本中心将秉承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竭诚为广大劳动者和各类用人单位提供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主要业务如下:
1.就业与再就业服务。主要负责《就业创业证》管理发放、就业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认定、公益性岗位开发、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审核、发放,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
2.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主要负责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
3.失业保险服务。主要负责单位职工参保缴费台账管理、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受理与待遇核定、失业保险金发放等。
4.企业职工档案托管服务。主要负责国有、集体企业职工档案接收管理、档案查询等服务。
5.鼓励“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
6.职业介绍服务。主要是为各类求职人员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和推荐介绍工作等服务;为各类用人单位提供现场招聘、专场招聘服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就业是民生之本,2023年就业中心结合“十四五”人社工作规划和人社事业发展计划,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以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目标,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着力解决就业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着力兜住重点群体就业底线,确保全市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3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100人,完成目标任务3,100人的100%;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722人,完成目标任务1,300人的132.46%;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345人,完成目标任务1,050人的128.09%。通过“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50人,完成目标任务81人的185.18%;发放贷款2,48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165万元的213.64%;带动就业233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0,953人,完成目标任务114,000人的106.09%。脱贫人口劳动力转移就业9,075人,完成目标任务7,600人的119.40%,其中脱贫人口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207人,完成目标任务数230人的90%;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279人,完成目标任务数270人的103.33%。各类培训13,696人次,完成目标任务5,000人次的273.92%,其中脱贫人口劳动力培训1,721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600人次的108%,开展职业技能补贴类培训总人数为3,460人次,完成目标任务4,000人次的86.5%,其中脱贫人口劳动力技能性培训552人次,完成目标任务600人次的92%,农村劳动力补贴培训2,787人次,完成目标任务2,000人次的139.35%;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150人次,完成目标任务40人次的375%,拨付技能培训补贴368.9万元。
2.强化就业服务,激发公共就业服务活力。
组织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活动,通过举办各类招聘会、岗位推介及政策宣传活动,提升群众知晓率,为企业和就业人员搭建方便快捷的转移就业“快车道”。一是开展“春风行动”“云南人才服务月”“金秋招聘”等现场招聘会7场,提供565家企业1.89万个就业岗位;开展直播带岗活动4场,邀请262家企业参加,提供就业岗位1,241个,观看人数26.32万人。二是广泛收集和发布用工信息,持续做好岗位信息线上发布,累计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信息84期598家企业13,000个岗位;发布各类就业创业政策91余条。
3.狠抓就业帮扶,全力稳定各类重点群体就业。
积极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吸引和支持大学生等各类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就业。一是深入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就业创业政策进校园暨创业创新指导帮扶宣讲活动,为2023届毕业生“送就业政策、送创业指导”,现场参与毕业生180人,线上收看直播人数达100余人。二是将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创业培训计划范围,提升高校毕业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激发创业热情,完成大学生网络创业培训、SYB培训551人次。三是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发放中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5人0.5万元;完成4名大学生创业补贴的推荐工作。四是落实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发放40家企业71人补贴20.14万元。五是对2023届758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信息进行全面摸排核实,通过多轮电话的方式,以及动员乡镇、社区人员进行联系,现服务人数758人,服务率100%,目前登记就业去向率为99.86%。六是做好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等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管理保存档案34,124卷。七是培育创新创业生态助力毕业生充分就业,推荐岩温叫、岩温香参与“最美高校毕业生”典型选树活动,通过宣传先进事迹、优秀典型,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树立到基层干事创业的择业观。八是因地制宜实施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完成省级对2022年认定授牌省级创业孵化平台——西双版纳现代服务产业园区的实地复审工作,园区获得省级100万元园区建设经费,切实为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强而有力的载体支撑。九是落实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2023年累计拨付81家见习基地吸纳193名就业见习人员补助110.16万元,切实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增强岗位实践经验。十是持续做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最大限度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截至目前,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701人(含23年以前安置未到期人员),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1,772.1万元,社会保险补贴650.01万元。十一是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发放969人补贴315.17万元。
4.巩固拓展人社帮扶成果,赋能乡村振兴。
一是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建立了市、乡、村三级联动1,067人的就业信息员队伍,动态跟进辖区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分类收集劳动力岗位信息,做好岗位推荐,引导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截至目前,实现就近就地就业11,291余人,日工资100—280元/天不等,有序推动劳动力转移就业向高度组织化发展。二是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推动与松江区人社部门深化合作交流,强化人才交流,形成多点开花态势。截至目前,贫劳动力转移到上海就业19人,年人均收入60000元。组织引导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意愿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接受“雨露计划+”中短期技能培训,目前已输送2人到比亚迪公司就业。三是把“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使用2023年沪滇资金和就业补助资金开发了62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累计发放补贴480.72万元,兜底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业可创”的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四是积极建设发展帮扶车间,全市运营3家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95人次。五是落实脱贫人口补贴政策,发放107人次10.7万元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不断提升其外出务工及创业的积极性。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失业保险部、创业创新部、就业援助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就业失业登记管理部、稽核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48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8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47,438,089.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368,089.92元,占总收入的99.8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1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480,653.36元,增长24.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440,653.36元,增长24.8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40,000.00元,增长133.33%。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就业补助资金,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专项资金增加。新增电子档案项目;二是其他收入新增就业中心拨入联合招聘会费用较上年增加。故全年收入合计增长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47,428,089.92元。其中:基本支出27,480,105.80元,占总支出的57.94%;项目支出19,947,984.12元,占总支出的42.0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483,993.36元,增长24.9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928,960.34元,增长33.72%;项目支出增加2,555,033.02元,增长14.6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保险基数调增,在职人员经费及全市公益性岗位工资保险较上年增加,新增电子档案项目及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480,105.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212,699.36元,占基本支出的99.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7,406.44元,占基本支出的0.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47,984.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招聘会工作经费支出80,000.00元,主要用于搭建就业双选平台,举办各类招聘会,帮助劳动者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2.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支出67,813.00元,主要用于开展精准的就业推荐、职业引导、创业帮扶等。
3.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及创业载体创业孵化平台经费支出2,003,533.72元,主 要用于在管理工作中所发生的创业担保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及鼓励和支持1家社会投资机构利用老旧厂房开展创业平台建设。
4.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3,329,488.20元,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
5.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支出1,337,9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6.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支出107,000.00元,主要用于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提升其外出务工及创业的积极性。
7.国企改革下岗离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支出1,274,949.20元,主要用于国企改革下岗离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
8.电子档案建设项目支出1,140,900.00元,主要用于人事档案电子化建设,设备购买支出。
9.省对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支出560,000.00元,主要用于就业见习补贴,帮助高校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升华理论知识、增长实践技能、缩短工作适应期,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
10.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待遇补助经费支出35,000.00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村)工作经费。
11.“雨露计划+”就业助力云南乡村振兴项目支出11,4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改善家庭生活质量,切实增加受益对象的工资性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93,140.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9%。与上年相比增加9,351,688.16元,增长25.45%,主要原因是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863.55万元(主要是就业补助资金拨入增加,新增电子档案项目)2.农林水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77.08万元主要是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专项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321,776.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99%。主要用于在职、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大学生创业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助、职业技能培训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交通和生活补助、一次性创业补贴以及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9,334.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287,53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扶贫支出、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4,4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50.00元,决算为3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50.00元,决算为3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50.00元,支出决算为3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50.00元,决算为3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严控接待标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本年因公出国(境)费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元,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00.00元,下降64.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00.00元,下降64.8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支出成本,严控接待标准,故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赴三县市开展就业帮扶车间补贴资金跨县市交叉检查接待勐腊县就业中心2人,我单位陪同1人发生的接待支出100.00元及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赴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流学习接待勐腊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行5人,我单位陪同3人发生的接待支出280.0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406.44元,比上年增加74,623.80元,增长38.71%,主要原因是搬迁新办公楼,产生搬运费,劳务支出增加;办公费,水电费等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670,689.36 元,其中,流动资产669,011.60元,固定资产1,905,671.7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6,005.9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12,897.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70,740.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23,18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1,0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05,06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01,06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97,66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由主管部门公开,我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故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说明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16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