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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
  • 浏览 :
  • 发布时间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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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80119056301000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勐罕镇党委、政府设置5名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负责党政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负责机关党务政务、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具体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划、意见和建议,做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做好基层党建各项工作;负责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办结和上报;负责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乡村振兴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科技、科协、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林权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民族宗教、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文化事业、残联等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组织开展社会面整治,建立打防管控建治指挥体系;建立健全基层治理机制;负责辖区内的矛盾纠纷、专项整治、网格化管理、示范创建、平安创建、人民武装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分级分类管理、帮扶辖区特殊群体;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力量保证。负责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负责消防、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一指挥调度综合执法队以及上级派驻镇的各类执法队伍。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勐罕镇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财政和统计服务中心负责编制镇财政预决算、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做好财务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审计;负责农业农村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服务业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镇划分代码库维护等统计调查任务;负责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党群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便民服务工作,贯彻落实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推进放管服工作,优化便民办事流程;指导督促村、组便民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负责全镇产业发展;负责组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负责农业机械、畜牧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动物产地产品检疫、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治;负责防汛抗旱减灾,农村水务技术服务工作,全镇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维修;负责农业经济活动,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负责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公用设施管理与维护、道路交通养护、搬迁安置等工作;负责镇村旅游、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管理与维护、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生态环境保护中心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防治环境污染、森林防火;负责村镇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林业发展、林业生产经营、造林检查验收、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湿地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服务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创业就业、未成年人保护、妇女儿童保护、残疾人、民政事务、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宣传推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广播电视、文化市场管理、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等服务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6.综治中心(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国防教育培训。负责推动村、组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负责对案事件及矛盾纠纷收集上报、分流、转办、督促、反馈;负责农村土地承包权益纠纷调解;负责对存在风险的人员进行评估、帮扶、教育、引导工作;负责强化网格精准化管理,加强专兼职信息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调动综合治理群防力量,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开展群防群治;负责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治安防范、村寨治理等工作。负责应急值守、自然灾害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速报工作;负责加强应急避难所建设,边境地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建立完善村、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机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7.综合执法队(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负责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受镇人民政府委托,负责授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建立健全与市直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负责消防安全、综合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辖区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督促村、组开展消防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勐罕发展进程中负重攀登、砥砺拼搏的一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围绕景洪市观光休闲旅游度假副中心发展定位,守正创新、苦干实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全镇财政预算收入5678.25万元增长57.46%;实现非税收入100.5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0.54%完成农业固定资产投资0.93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92.72%;完成税收地方预算3277.4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75.02%

一、经济建设扎实推进全力以赴争项目、扩投资,发展后劲不断增强。项目建设提档升级。向上申报项目41个,申报资金10亿余元。落地强边固防四位一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乡村振兴高标准建设示范点等39个项目,完成投资3026.93万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勐罕镇旅游环线综合服务区)落地曼嘎俭村,乡镇股份经济联合总社成功组建,推动村级经济健康发展。招商引资有力有效。高质量谋划包装招商引资项目,与雨林的果、盛丰农业、秸秆集团3家企业签订框架合作协议,争取上级资金6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48.24%农业经济蓬勃发展。完成粮食种植面积1.99万亩,产量0.94万吨;完成热带水果种植5.47万亩,产量10.3万吨;蔬菜1.68万亩,产量0.6万吨;橡胶13.79万亩,干胶产量1.33万吨,坚果0.36万亩,产量0.4万吨。建成高标准农田1.05万亩,完成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投资1.38亿元。积极探索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林下种植实现经济效益190余万元。文旅产业蓬勃发展。探索小组团乡村旅游综合体模式,推出民俗文化特色旅游组团2个,曼法岱、曼峦站等一批新网红点逐步升温。如期完成傣族园景区环境卫生大整治,景区品牌传播力进一步增强。引进文旅康养企业3高质量举办百香果·柠檬节”“菠萝·菠萝蜜节、不忙集市等文旅活动完成曼远村3A级景区申报初审工作,曼团红色教育基地配套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农文旅产业加快融合发展旅游小环线多元化、开放式景区建设稳步推进。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90.94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78亿元。

二、镇村治理稳步实施常态长效抓统筹、强整治,全面提升镇村面貌。村庄规划按期完成。坚持规划先行、循序渐进,完成7个行政村76个村小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曼累讷村委会荣获2023年云南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优秀成果一等奖。曼么村委会、勐波村委会村庄规划成果入库。基础设施加快完善。完成集镇微修复500平方米,规范美化1350平方米,庭院整治靓化提升2760平方米,电网线路入地1700余米,柏油罩面1.46万平方米,镇村基础设施优化升级。人居环境持续提升。持续推进一环一纵拆违拆临工作,完成曼嘎俭、勐波、曼累讷等3个村委会7个村小组污水处理、垃圾清运等环卫一体化工作,完成村貌外观提升500余户,拆除残垣断壁、私搭乱建面积1.8万平方米,清运生产、生活垃圾3000余吨。荣获2023云南省卫生乡镇称号。

三、绿色勐罕强力建设。坚定不移护生态、亮底色,绿色低碳深入人心。绿地建设成效明显。创建勐波国有林生物多样性生态胶园建设项目200亩,新植苗木2200株,新增绿化面积1000余平方米。森林保护全面落实。实施“4+”策略,推动林长治四棵树发展理念落实,新在建林长制主题公园4个。兑现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1.9026万元,21902.6亩。水生态治理扎实有效。加大澜沧江勐罕段采砂作业监管力度,开展镇村两级河长巡河695次。加强修复,整治河湖面积47.82万平方米,有效处理环保投诉32件,解决环境污染问题28宗,镇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四、社会事业稳步推进。坚持不懈惠民生、增福祉,幸福指数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成效显著。开展转移就业和产业技术培训7场次,参训人数达375人,实现就业375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0万元,新增创业实体2个,带动就业4人。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24起,追回欠薪4万余元。发放保障金、救助金和高龄、困境儿童等各类补助金428.15万元,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教育教学成果喜人。申请完成雨露计划补助21人次,发放补助金4.6万元,资助家庭困难学生89人。镇中心小学升学考试获得双A成绩学生人数占比排名全市乡镇小学第2;镇中学中考成绩595分以上140人,600分以上129人;八壹中学高考本科上线率47.92%,应届生高考本科上线率全州第3名。医疗卫生健康发展。落实全民医保计划,全民医保参保人数达2.59万余人。中心卫生院南院区过渡性用房建成使用,曼听、曼嘎俭等村卫生室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群众就医条件极大改善。强化宣传教育,科学防控登革热疫情,形成全民知晓、全域参与的群防群控新局面。食品安全保障有力。加大对七小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高效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⑤包保,包保率100%。继续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新技术,傣族园景区实现网络明厨亮灶覆盖率100%

五、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倾心竭力保安全、固底线,发展基础更加牢靠。风险化解抓牢抓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⑥”,调处矛盾纠纷317件,有效化解群体性风险事件4起,实现群体性事件、非访事件和民转刑案件零发生。治安水平明显提升。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2起,破案率同比上升4.63%。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8万余件。辖区发生简易交通事故527起,死亡6人,同比下降76%。加强澜沧江沿线船舶、非法便道、渡口的常态化管控,查获拟非法出入境人员289名,边境管控不断优化。粮食安全得到保障。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按时完成2021—2022年度2486.10亩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完成整改2023第一季度耕地流出16598.79亩。发放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212.89万元,粮食种植面积达到1.99万亩。辖区内申请设施农业用地5宗,申请面积204亩。完成土地确权面积15.1万亩,确权率98.8%。上报宅基地农转建审批1批次31宗、完成设施农用地审批5宗。

六、自身建设持续加强。持之以恒守初心、铸忠诚,政府效能明显增强。政治立场进一步坚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⑧”,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强基固本。全力配合景洪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高标准组织完成全国新时代边疆党建论坛现场会。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深入践行十种鲜明导向⑨”,大力开展两个革命⑩”“四个年?”八破八立?”解放思想大讨论,抓好景洪市健康证办证难以案促改、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深入整治作风顽疾,坚决惩治害群之马,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累计为群众办好事、实事1494件,已办结1487件,办结率为99.53%。形成调研成果1个,完成主题教育问题整改93条。提高“12345”热线办理水平,254件热线诉求全部办结。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13件人大代表建议全部办复,代表满意率100%。同时,民族宗教、双拥、武装档案、史志、红十字、计生、退役军人、工会、妇女儿童、青少年、老龄、残疾人等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所属单位7(不含本级)分别是:

1.景洪市勐罕镇财政和统计服务中心

2.景洪市勐罕镇党群服务中心

3.景洪市勐罕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4.景洪市勐罕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5.景洪市勐罕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6.景洪市勐罕镇综治中心(应急指挥中心)
7.景洪市勐罕镇综合执法队(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景洪市勐罕镇勐罕镇人民政府

2.景洪市勐罕镇财政和统计服务中心

3.景洪市勐罕镇党群服务中心

4.景洪市勐罕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5.景洪市勐罕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6.景洪市勐罕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7.景洪市勐罕镇综治中心(应急指挥中心)

8.景洪市勐罕镇综合执法队(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0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年末其他人员2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56782450.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672804.51元,占总收入的99.8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9646.21元,占总收入的0.1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721752.35元,增长57.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经费新增四位一体项目、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资金等21753100.00元,体彩公益金项目较2022年减少877300.00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154100.00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875805.23元,增长58.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经费新增四位一体项目11704000.00元,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资金5400000.00元,边疆党建长廊建设资金1410000.00元,2022年民营天然橡胶林业补助试点项目专项资金1812700.00元,勐罕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经费330000.00元,2023年曼么村委会竹荪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500000.00元,景洪市村庄规划编制专项资金400000.00元,西双版纳州建州70周年参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经费200000.00元。同时,2023年体彩公益金项目勐罕镇经费较2022年减少880894.77元。,故总体增长20875805.23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增加0.00元,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154052.88元,下降58.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到捐赠收入,本年无相关收入,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154052.8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56755808.06元。其中:基本支出23482172.91,占总支出的41.37%项目支出33273635.15,占总支出的58.6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629848.50元,增长57.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621600.00元、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42651.50元,新增四位一体、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资金等项目支21594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64201.84元,下降3.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621600.00元、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42651.50元,项目支出增加21594050.34元,增长184.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四位一体、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资金等项目支出21594050.34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增加0.00元,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482172.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229810.69元,占基本支出的94.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52362.22元,占基本支出的5.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273635.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1.景财农〔2023332022年勐罕镇曼么村委会帕当下寨生产道路以工代赈项目专项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项目建设,保障人民生活生产道路安全畅通,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稳定群众收入防止返贫致贫问题,推进产业和群众增收致富。

2.景财农〔2023277号勐罕镇2023年曼么村委会竹荪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勐罕镇曼么村委会与西双版纳州傣菇香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企业+村集体+脱贫户的方式合作种植竹荪,企业提供技术、垫付竹荪菌包和药物的资金;村集体负责提供土地、发酵料和日常管理;农户入股和参与管理务工,最终收益返还企业提供发酵料和药物的成本后,由村集体和参与管理的农户通过合作协议书约定进行分配。

3.景财农〔202396号勐罕镇曼累讷村曼远村小组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项目实施,完善村内基础设施,为发展乡村旅游奠定坚实基础。

4.景财行〔2023152号勐罕镇2023年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16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代表活动支出。

5.景财预〔20239号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134470.00元,主要用于从乡镇人大的工作性质、特点和职责出发,因地制宜,统筹推进人大视察、调研、审议等监督工作,坚持人大代表为人民的工作理念,筹备好每年两次的人代会,建设和使用好人大代表活动阵地,组织理论及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代表履职成效,充分发挥人大工作决策促进作用、凝心聚力作用、参谋助手作用,打好监督组合拳。

6.景财预〔20239号勐罕镇乡镇财政体制盘活资源奖专项资金1979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支出、解决曼么下寨地基平整部分缺口资金、政府各业务工作宣传、律师代理费、集镇绿化、保洁。

7.景财预〔20239号勐罕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自有)资金7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便民服务中心工程款。

8.景财预〔20239号景洪市勐罕镇疫情定向捐款(自有)专项资金2758.5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支出。

9.景财预〔20232542021年至2023年勐罕镇人民政府办公楼租赁经费1050000.00元,主要用于2021-2023年政府办公楼房屋租金。

10.景财预〔20239号乡镇社会综合治理(维稳)经费127457.00元,主要用于乡镇社会综合治理(维稳)工作经费。

11.景财预〔20239号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保障专项经费56084.00元,主要用于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保障。

12.景财预〔20239号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868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厕所修缮、改扩建档案室、水管改造等,力争提高财政服务。

13.景财行〔202355号西双版纳州建州70周年参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提升、场地布置、民俗文化展示、文艺演出等方面。

14.景财行〔2023251号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深入推进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建成在全省全国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边疆党建长廊示范村寨。

15.景财行〔2023111号景洪市边疆党建长廊建设(曼峦站村乡村振兴高标准示范项目)资金1410000.00元,主要用于为了尽快将勐罕镇曼峦站村打造成为一个乡村振兴高标准示范村,利用补助资金对曼峦站村适宜土地及房屋进行改造建设,并建成各项商业项目。

16.景财行〔2023223号勐罕镇边疆党建论坛会议现场打造项目资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将曼空迈、曼团、曼远三个村小组的基础设施、村内业态、会议现场等打造成交通条件好、产业基础强、自然风光美、人文环境优、民俗文化浓的会议现场。

17.景财行〔20232402023年执勤人员补助资金122200.00元,主要用于为贯彻落实省、州、市边境管控工作会议精神,勐罕镇设治安查缉点2个,分别为勐波天然林管护站查缉点和南班河口滩查缉点,进一步做好沿江管控工作。

18.景财行〔202393号勐罕镇强边固防工作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为贯彻落实省、州、市边境管控工作会议精神,勐罕镇设治安查缉点2个,分别为勐波天然林管护站查缉点和南班河口滩查缉点,进一步做好沿江管控工作。

19.景财教〔2023612023年科普省对下转移支付专项资金4200.00元,主要用于为提升全民科普素质,加强基层科普能力建设。

20.景财教〔202355号景洪市傣历1385年新年节系列活动项目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开展景洪市傣历1385年新年节系列活动,从而坚定文化自信、促进文化繁荣兴盛,全面提升泼水节民族文化内涵,深入挖掘展示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

21.景财教〔2023109号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曼累讷村委会音响设备购置。

22.景财教〔2023482023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48500.00元,主要用于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动,完善文化体育建设工作。组织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宣传,村级文化骨干辅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及设备运行维护,业务活动用房小型修缮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等。

23.景财教〔2023123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加快累讷村委会的文化器械配置,更好的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提升群众文化生活品质。

24.景财教〔2023932023年公共文化领域省对下转移支付专项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动,完善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宣传,村级文化骨干辅导等。

25.景财社〔2023105号省对下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完善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羡慕实行动态管理,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信息员全面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核实其基本信息、转移就业状态、收入情况等,使用网页版和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系统方式更新劳动力资源库,实现实名制、分级管理,做按季更新、动态管理、大数据汇总。

26.景财预〔20239*边境地区非抵边乡镇10月疫情防控人员经费9548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参与新型冠装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抽调协助防控人员、对口支援民兵、强边固防工作补助及生活补助;构建坚实的疫情防治防线,有效控制边境疫情传播;坚决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

27.景财社〔2023138T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150240.00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增强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做到工作部署更细致、政策考虑更周全、资金安排更科学,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

28.景财预〔20239*边境地区非抵边乡镇9月疫情防控人员经费924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参与新型冠装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抽调协助防控人员、对口支援民兵、强边固防工作补助及生活补助;构建坚实的疫情防治防线,有效控制边境疫情传播;坚决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

29.景财社〔20232662023年景洪市登革热防控专项资金314200.00元,主要用于勐罕镇登革热防控工作、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爱国卫生运动专项资金。

30.景财社〔2023320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286195.00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增强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做到工作部署更细致、政策考虑更周全、资金安排更科学,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

31.景财社〔2023136号勐罕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经费330764.8.00元,主要用于完成项目建设,创成国家卫生乡镇,使环境卫生质量得到显著改善,生态与居住环境得到不断优化,城镇管理与服务能力得到整体提升,群众健康卫生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32.景财社〔20232952023年景洪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步道)专项资金928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项目建设,创成国家卫生乡镇,使环境卫生质量得到显著改善,生态与居住环境得到不断优化,城镇管理与服务能力得到整体提升,群众健康卫生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33.景财农〔2023892023年景洪市农村厕所改造建设项目资金97000.00元,主要用于扎实推进西双版纳州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勐罕镇曼搭村委会曼迈戈龙村小组新建公厕1座,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无害化卫生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建立美丽宜居新家园,农村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

34.景财农〔2023562022年度景洪市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五面红旗创建专项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参与西双版纳州开展的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五面红旗创建活动,勐罕镇获评产业红旗村1个、生态红旗村1个,对评为红旗村的村(居)民小组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补助1万元工作经费,共计补助2万元工作经费。

35.景财建〔2023296号景洪市村庄规划编制专项资金4000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3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市84个行政村(社区)村庄规划编制,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36.景财预〔20239*2022年天然橡胶白粉病治理专项经费41361.60元,主要用于落实天然橡胶白粉病防治工作,橡胶白粉病监测预警和防治力量调查工作。

37.景财农〔2023162号勐罕镇2022年天然橡胶白粉病治理培训经费14160.00元,主要用于天然橡胶白粉病治理培训。

38.景财农〔20232892021年农业生产救灾项目资金11,685.00元,主要用于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干旱、洪涝和风雹受灾地区生产恢复,确保农业生产稳定。

39.景财预〔20239号景洪市2022年民营天然橡胶林业补助试点项目专项资金18685.00元,主要用于落实2022年民营天然橡胶林业补助试点项目,引导民营植胶者加大天然橡胶定植和胶园抚育的投入,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提高关键环节先进技术应用普及率,提升胶园建设和抚育水平,缩短非生产期,提高单产,加快转变产业发展方式,增强天然橡胶生产能力、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0.景财建〔2023206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国土绿化支出造林补助)资金316187.00元,主要用于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增加造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强化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实施林业草原科技推广和林木良种草种培育。

41.景财农〔202333号勐罕镇曼景村委会曼景村2023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试点项目资金310000.00元,主要用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项目能有效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所需基础设施和旅游需求设施。

42.景财农〔202328号勐罕镇曼嘎俭村委会曼春罕村小组民族团结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资金383313.00元,主要用于勐罕镇曼嘎俭村委会曼春罕村小组民族民族团结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

43.景财农〔202328号勐罕镇曼空岱村民小组乡村振兴示范建设项目资金38800.00元,主要用于勐罕镇曼空岱村民小组乡村振兴示范建设项目。

44.景财农〔202328号勐罕镇曼嘎俭村委会曼春罕村小组民族团结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资金6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项目能有效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所需基础设施和旅游需求设施。

45.景财农〔202328号勐罕镇曼空岱村民小组乡村振兴示范建设项目资金155200.00元,主要用于勐罕镇曼空岱村民小组乡村振兴示范建设项目。

46.景财农〔202396号景洪市乡村振兴高标准示范项目资金9706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实施,丰富乡村旅游内容,试点拓宽集体和村民增收渠道。

47.景财农〔202396号勐罕镇曼嘎俭村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实施,丰富乡村旅游内容,试点拓宽集体和村民增收渠道。

48.景财农〔202396号勐罕镇曼累讷村曼团村小组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实施,丰富乡村旅游内容,试点拓宽集体和村民增收渠道。

49.景财农〔2023129号景洪市勐罕镇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资金5400000.00元,主要用于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按照因地制宜、大力扶持、多元发展的思路,大胆实践,积极探索推行党组织+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通过租赁、参股、联营、股份合作等方式,探索拓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途径,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机制。

50.景财农〔202328号勐罕镇曼嘎俭村委会曼春罕村小组民族团结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资金5000.00元,主要用于勐罕镇曼嘎俭村委会曼春罕村小组民族民族团结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

51.景财预〔202392021年美丽村庄奖补资金749023.80元,主要用于勐罕镇曼搭村委会2021年获评省级美丽村庄建设项目支出。

52.景财预〔20239*勐罕镇曼塘村小组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曼塘村小组美丽乡村。

53.景财农〔2023362023年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每人每年安排1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办公费、培训费等开支。

54.景财农〔202388号景洪市村庄规划编制缺口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曼么村(脱贫村)村庄规划编制费用。

55.景财农〔202383号景洪市勐罕镇曼累讷村2023年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建设资金4164207.00元,主要用于通过项目实施,切实夯实党在边疆的执政地位,全面提升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带动效应,两个作用更加突显。

56.景财农〔202383号景洪市勐罕镇曼嘎俭村2023年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建设资金3311203.00元,主要用于通过项目实施,切实夯实党在边疆的执政地位,全面提升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带动效应,两个作用更加突显。

57.景财农〔202383号景洪市勐罕镇曼法村2023年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建设资金4195548.00元,主要用于通过项目实施,切实夯实党在边疆的执政地位,全面提升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带动效应,两个作用更加突显。

58.景财农〔2023258号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曼嘎俭村民委员会曼峦站村民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650000.00元,主要用于为抓住州委州政府引入李小云教授团队打造景洪市乡村振兴高标准示范项目的发展契机,曼空迈村小组经过村民一事一议会议决定修建给排水管网、消防设施、强弱电入地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工程。完成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实施,丰富乡村旅游内容,试点拓宽集体和村民增收渠道。

59.景财农〔2023258号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曼嘎俭村民委员会曼空迈村民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390000.00元,主要用于为抓住州委州政府引入李小云教授团队打造景洪市乡村振兴高标准示范项目的发展契机,曼空迈村小组经过村民一事一议会议决定修建给排水管网、消防设施、强弱电入地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工程。完成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实施,丰富乡村旅游内容,试点拓宽集体和村民增收渠道。

60.景财预〔20239号乡镇社区、村委会、村小组(含党建、党员培训)工作经费51776.00元,主要用于村小组、村委会日常工作运转开支。

61.景财金融〔202383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继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抓好创业创新工作,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完成2022年发放个人和小微企业贷款指标数。

62.景财行〔2023233号景洪市勐罕镇耕地流出图斑整改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勐罕镇耕地流出图斑整改经费。

63.景财建〔2023152号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恢复资金189646.00元,主要用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各项支出。

64.景财社〔2023227号重阳节高龄老人慰问州级补助经费8750.00元,主要用于重阳节高龄老人慰问。

65.景财预〔20239号勐罕镇曼累讷村委会曼那村互助养老服务站项目资金282000.00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勐罕镇建设曼累讷村委会曼那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新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31平方米。

66.景财预〔20239号曼搭村委会曼倒村新建篮球场资金80000.00元,主要用于加强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加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全面推动体育事业进步。

67.景财综〔20231052023年州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第一批)项目资金49996.80元,主要用于完成体育活动场地建设。

68.景财预〔202392022体彩公益金曼龙董小组新建篮球场资金80000.00元,主要用于加强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加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全面推动体育事业进步。

69.景财预〔202392022年体彩公益金项目勐罕镇全民健身中心建设专项经费320897.00元,主要用于加强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加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全面推动体育事业进步。

70.景财预〔20239*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第七批)救灾资金1,205.00元,主要用于购买农药,发放给受灾农民,使救灾资金用于恢复生产,减少农民损失。

71.景财预〔20239*边境地区非抵边乡镇10月疫情防控人员经费95480.00元,主要用于每日投入22人,勐宽收费站查缉点:民兵5人,南班河口滩防控点:民兵4人,勐波管护站防控点:民兵3人,三家村路口防控点:民兵3人,曼么新寨防控点:民兵3人,关罕防控点:民兵4人的补助经费。

72.景财农〔20232892021年农业生产救灾项目资金18685.00元,主要用于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干旱、洪涝和风雹受灾地区生产恢复,确保农业生产稳定。

73.景财社〔20232382023年市级国有企业退休和下岗失业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72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社会化管理人员7人的家庭补助发放及保障企业退休和国企下岗失业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办公费支出。

74.景财综〔20231052023年州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第一批)项目资金49996.80元,主要用于完成全民健身活动开展。

75.景财金融〔202383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继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抓好创业创新工作,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完成2022年发放个人和小微企业贷款指标数。

76.景财社〔2023318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金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7320.00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发放。

77.其余资金为涉密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234160.7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2%。与上年相比增加21753061.43元,增长64.97%,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经费新增四位一体项目11700361.43元,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资金5400000.00元,边疆党建长廊建设资1410000.00元,2022年民营天然橡胶林业补助试点项目专项资1812700.00元,勐罕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经费330000.00元,2023年曼么村委会竹荪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500000.00元,景洪市村庄规划编制专项资金400000.00元,西双版纳州建州70周年参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经费2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33127.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类支出,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580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用于勐罕镇综合执法队消防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4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科普活动)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7095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主要用于勐罕镇党群服务中心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类经费支出,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9461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主要用于社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类经费支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04094.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费等人员类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中心日常办公经费、差旅费。宣传费、培训费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73211.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主要用于综合执法队中心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费等人员类经费支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34655689.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4%主要用于勐罕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勐罕镇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费等人员类经费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896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勐罕镇耕地流出整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434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主要用于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695001.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费等人员类经费支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23.其他(类)支出92164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安排等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7045.00元,决算为119580.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7285.00元,决算为116650.6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58%,完成年初预算的53.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9760.00元,决算为293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2%,完成年初预算的0.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7045.00元,支出决算为119580.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217285.00元,决算为116650.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369760.00元,决算为29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7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做到只减不增。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2041.15元,增长77.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2391.15元,增长81.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0.00元,下降10.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图斑整改工作,公务用车次数增加以及车辆老化,维修次数和油耗增加,故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森林管护、代表活动、残疾工作、调解工作、爱路护路、图斑整改、登革热疫情防控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大调研、农村公路考核(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0763.06元,比上年增加44106.92元,增长5.68%,主要原因是办公室设备老化耗材增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工作增加,相应的会议、培训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政府、财政所公用经费、村级公用经费支出、工会经费、精准扶贫款、各项工作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6573133.31元,其中,流动资产1254652.12元,固定资产5275092.5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0594.72元(净值),其他资产2793.9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1154.6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99612.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342.2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14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7196.2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4362.2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7502.2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决算执行及编制后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9056301111

附件: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104114662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