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景讷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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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1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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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景讷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秉承团结、奉献、创新、提升的工作思路,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发扬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思想,推进教育改革创新,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机构设置: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负责掌管校印、校领导印章;负责召集学校行政会议,教工大会。督促、检查、执行会议决议。负责承办校长及办公室的各项文字工作。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转正、调进调出、离退休等工作。对全校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校文书档案和各种专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做好各级文件的收发和保管、保密工作。
2.教科室。负责有计划地组织全校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并组织经验交流和总结,努力提高各学科的教育教学质量。领导教研组工作,经常深入各教研组了解教学情况,促进教研活动和教学改革活动的深入开展。组织学科的研究课和观摩课,有效提高学科课堂质量和教师的教学水平。组织管理学科竞赛,并把有关资料建档。组织和管理教师的论文汇编、论文的收集和归档。组织和管理省、市、校各级研究课题。负责全体教职工的继续教育的编册、验印等工作。
3.教务处。负责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教学工作计划以及必要的规章制度。编印校历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活动安排总表以及各种教学用表册。督促和检查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各种计划,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学期考核。协助校长做好教师的安排、聘任工作,严格教学考勤,及时安排好调课、代课。布置和收集教师教学工作总结,做好全校教学工作总结。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建立学籍变动档案,毕业生档案,升学及毕业去向的跟踪档案。根据教学计划,征订师生用书及所需的教学参考资料,做好课本、教学资料的分发工作。组织各类考试考务工作,严肃考试纪律。做好各类教辅资料及联考试卷的征订和分发工作,协助教研室做好试卷的命题和印制工作。抓好成绩的评定、质量分析、汇总和统计工作。
4.总务室。负责总务部门职工的管理,加强后勤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关心后勤人员的业务进修和技术培训,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做到用其所长,人尽其才。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学校课桌椅等校产的登记、分配、管理、添置、维修,账目实行电子化管理。做好办公用品、教学设备、生活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作,执行采购审批手续,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5.党支部团委。负责定期召开团支部书记会议,组织团员学习培训、布置检查有关工作,主持全校团员代表大会,将学校的办学思想落实到团队工作之中。协助学校抓好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德育工作、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普法禁毒教育、青年志愿者活动、文艺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净化校园环境。
6.资助中心。负责制定学生资助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规章制度的建设;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开展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管理。
7.德育处。负责根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制定学生思想教育的工作计划,确定学生思教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同时制定每月、每周学生工作日程,实施全校性学生活动计划。制定班主任工作职责。组织班主任学习,加强班主任师德建设,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检查和评价班主任工作。做好学生会的工作,帮助学生会在学生中开展各项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
8.财务室。负责准确、及时地做好账务的结算工作,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明细账和总账。负责编制学校月度、年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决算及其他核算工作。熟悉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收支手续不全、凭证不实的有权拒付,属于明显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抵制。负责根据政策规定,遵守各项收入制度,积极组织有关收入。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正确、合理安排和管理好各项预算外资金。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及时正确地登记固定资产,定期与固定资产管理员核实固定资产账目等。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景洪市景讷乡中心小学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以“面向全体学生,优化教育过程”为工作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局规划纲要,着力提高高教学质量,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2023年学校重点工作:
1.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基层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健全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和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党委委员联系基层、调查研究等制度。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引进、聘用、鼓励进修深造等方式,吸纳高学历人才,优化师资结构,充实师资力量。完善评价考核体系,创新评价考核办法,针对教学、科研、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探索实施分类评审(晋升)职称,拓宽教师晋升成长空间。
3.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三全”育人导师制,聘请专业教师着力培养学生的书写及阅读能力;教学管理,建立两制、开展“三课”活动。建立远程评价机制、质量跟踪管理机制,开展课堂公开观摩活动,校内开展展示课活动、青年教师过关课、中年教师示范课。
4.持续改善办学条件,通过改薄提升项目的实施,实现标准化办学条件,解决“入学难”、“大班额”的问题;使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提高,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科室、教研室、总务室、党支部团委、资助中心、德育处、财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景讷乡中心小学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景洪市景讷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景讷乡中心小学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3人(离休0人,退休73人)。
年末其他人员1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年末其他人员1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1248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景讷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收入合计16,416,863.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56,363.87元,占总收入的96.5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60,500.00元,占总收入的3.4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21,010.46元,增长8.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90,210.46元,增长6.66%;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230,800.00元,增长70.00%。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人员增加、学生数增加、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上年秋季学期开展课后服务,本年春秋两学期开展,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景讷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支出合计16,200,965.87元。其中:基本支出12,972,530.65元,占总支出的80.07%;项目支出3,228,435.22元,占总支出的19.9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34,812.46元,增长8.9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82,395.00元,增长4.70%;项目支出增加752,417.46元,增长30.39%;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学生数增加,市级公用经费补助增加,资金利用率增长,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本年学生数增加、学生资助(生活费、营养餐)增加,公用经费上级补助纳入项目支出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景讷乡中心小学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72,530.6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56,774.55元,占基本支出的98.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5,756.10元,占基本支出的1.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景讷乡中心小学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28,435.2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景财教〔2022〕13号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161,460.00元,主要用于实施学生营养膳食改善计划,落实教育补助政策;
2.景财教〔2022〕13号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41,057.00元,主要用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落实教育补助政策;
3.景财教〔2023〕175号(自有资金)课后服务运转类专项资金14,902.00元,主要用于开展课后服务日常运转支出,支付相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4.景财教〔2023〕185号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营养改善计划提标州级配套资金1,776.00元,主要用于实施学生营养膳食改善计划,落实教育补助政策;
5.景财教〔2023〕13号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公用经费省级(中央直达)和州级专项资金51,453.80元,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日常运转支出,支付相关商品和服务及资本性购置支出;
6.景财教〔2023〕13号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公用经费中央直达专项资金62,052.01元,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日常运转支出,支付相关商品和服务及资本性购置支出;
7.景财教〔2023〕13号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特殊教育公用经费省级(中央直达)和州级专项资金764.30元,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日常工作,支付相关商品和服务及资本性购置支出;
8.景财教〔2023〕119号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直达资金136,854.00元,主要用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落实教育补助政策;
9.景财教〔2023〕119号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中央直达资金271,175.00元,主要用于实施学生营养膳食改善计划,落实教育补助政策;
10.景财教〔2023〕13号*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营养改善)省级和州级补助资金1,151.31元,主要用于实施学生营养膳食改善计划,落实教育补助政策;
11.景财教〔2023〕64号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营养改善计划)省级直达资金171,6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学生营养膳食改善计划,落实教育补助政策;
12.景财教〔2023〕25号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上级专项资金304,125.00元,主要用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落实教育补助政策;
13.景财教〔2023〕25号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补助上级专项资金120,796.00元,主要用于实施学生营养膳食改善计划,落实教育补助政策;
14.景财教〔2023〕64号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公用经费)省级直达资金161,041.00元,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日常运转支出,支付相关商品和服务及资本性购置支出;
15.景财教〔2023〕28号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643,341.61元,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日常运转支出,支付相关商品和服务及资本性购置支出;
16.景财教〔2023〕64号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省级直达资金255,519.00元,主要用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落实教育补助政策;
17.景财教〔2023〕64号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特殊教育公用经费)省级直达资金2,04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日常运转支出,支付相关商品和服务及资本性购置支出;
18.景财教〔2023〕28号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9,59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日常运转支出,支付相关商品和服务及资本性购置支出;
19.景财教〔2023〕188号2023年第2批城乡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直达资金414,337.19元,主要用于实施学生营养膳食改善计划,落实教育补助政策;
20.景财教〔2023〕188号2023年第2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直达资金4,665.00元,主要用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落实教育补助政策;
21.景财教〔2023〕189号2023年第2批城乡义务教育人口较少民族生活补助中央直达资金3,5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较少民族学生生活补助,落实教育补助政策;
22.景财教〔2023〕13号2022年第二批城乡义务补助(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372.00元,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日常运转支出,支付相关商品和服务及资本性购置支出;
23.景财教〔2023〕134号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普通公用经费)直达资金138,693.00元,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日常运转支出,支付相关商品和服务及资本性购置支出。
24.景财教〔2023〕119号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直达资金2,884.00元,主要用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落实教育补助政策;
25.景财教〔2023〕120号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人口较少民族生活补助中央直达资金3,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较少民族学生生活补助,落实教育补助政策;
26.景财教〔2023〕13号2022年第二批城乡义务补助(公用经费)中央直达和州级资金83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日常运转支出,支付相关商品和服务及资本性购置支出;
27.景财教〔2023〕119号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直达资金226,604.00元,主要用于实施学生营养膳食改善计划,落实教育补助政策;
28.景财教〔2023〕175号△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市级资金3,712.00元,主要用于实施学生营养膳食改善计划,落实教育补助政策;
29.景财教〔2023〕134号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普通公用经费)直达资金19,104.00元,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日常运转支出,支付相关商品和服务及资本性购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景讷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56,363.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7%。与上年相比增加990,210.46元,增长6.66%,主要原因:本年较上年人员增加、学生数增加、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12,008,789.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616,702.3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1,374.56元(办公费、差旅费、学校日常维修维护等学校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1,604.00元(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751,604.00元),资本性支出369,109.00元(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购置);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1,087.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1,057,896.96元、职业年金546,342.75元、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37,201.76元、死亡抚恤金139,645.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17,529.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基本医疗及生育险558,604.7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96,169.0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2,756.21元(大病险36,309.00元,工伤险26,447.2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48,9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
19.859,825.00元,退休人员购房补贴89,13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景讷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产生。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景讷乡中心小学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景洪市景讷乡中心小学为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景讷乡中心小学资产总额9,733,621.71 元,其中,流动资产1,440,228.25 元,固定资产4,498,422.46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794,970.00 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 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2,066.5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6,431.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8,66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9,56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1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8,669.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2,669.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景洪市景讷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21111215128.xlsx
监督索引号53280106036002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