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中国足球彩票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10-21 11:09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6100101000
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卫生机构,承担景洪市辖区内的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项工作职能,是全市疾病控制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中心。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健局的领导下,以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为重点同时开展其他传染病疫情防控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努力将疫情消灭在萌芽中,为保障边疆各族人民的健康做出了贡献。现将2023年我单位主要事业成效如下:
1.“乙类乙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抓实抓细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推动“乙类乙管”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到位。继续加强疫情监测和常态化预警能力建设,健全疫情监测体系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作出研判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为进一步完善处突队伍建设,我中心成立了30人的卫生应急队,配备了个人装备;全中心所有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制定了各种应急处置预案、方案,准备了各种应急处置药品、物资、试剂,为处理突发事件做好了准备。
3.结合单位工作职责,在成功有效处置各类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同时,继续巩固省级卫生城市、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积极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不断探索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经过各级各部门的不懈努力,国家卫生城市顺利通过省级评估,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顺利通过复审。
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加快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疾控体系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现实要求,5月30日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中国足球彩票疾控机构职能从单纯预防控制疾病向全面维护和促进全人群健康转变。
5.景洪市是国家级鼠疫监测点,2022年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被国家疾控中心评为优秀国家级鼠疫监测点。鼠疫监测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景洪市无人间、鼠间鼠疫疫情发生;疟疾防治成效显著,2023年景洪市无疟疾病例报告;继续巩固消除麻风成果2023年景洪市无麻风病例报告。
6.景洪市免疫规划各项工作均保持好的发展状态,持续维持无脊灰状态(已超过40年无脊灰病例),通过实施预防接种,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发病降至历史最低水平,较好保护了各族儿童的健康。
7.2023年1-10月共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7起:分别为3起诺如病毒感染暴发疫情、2起流感暴发疫情、1起野生菌中毒事件、1起登革热暴发疫情,共涉及4314人,目前6起已结案,登革热暴发疫情正在处置中;其他应急处置共81起,其中包括28起疑似食源性疾病聚集事件;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和死亡病例调查共76人,及时有效地处置将疫情控制在萌芽阶段,防止了疫情的发展蔓延,消除社会不良影响,较好守护了边疆各族人民的健康。
8.稳步推进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搬迁)项目。为推进新时期疾控事业发展,中心积极申报搬迁项目,与景洪市重点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委托合同,省级下达200万前期工作经费已到账,目前正在开展土地征收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中心领导班子、行政管理科、疾病控制科、免疫规划科、健康教育促进科、卫生科、检验科、慢性传染病防制科、性病艾滋病防制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科、地方病与寄生虫病综合防制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景洪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2人(离休0人,退休52人)。
年末其他人员1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81,509,504.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379,908.12元,占总收入的97.3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129,596.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2.6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022,911.05元,增长19.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520,441.63元,增长134.44%;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减少32,497,530.58元,下降93.85%;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
2023年登革热经费、新冠感染防控经费、疾控双提升项目经费、疾控迁建项目、收入增加;二类疫苗款项不计入事业收入,而是放入往来款核算,故本年度事业收入比上年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80,915,423.79元。其中:基本支出14,660,874.76元,占总支出的18.12%;项目支出66,254,549.03元,占总支出的81.8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282,460.48元,增长17.9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45,138.44元,增长11.78%;项目支出增加10,737,322.04元,增长19.34%;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登革热经费支出、新冠感染防控经费支出、疾控双提升项目经费支出等增加,自有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60,874.7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042,643.96元,占基本支出的95.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8,230.80元,占基本支出的4.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254,549.0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0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946, 876.71元用于医疗卫生能力建设、疾控迁建项目前期费用、自有资金保障单位运转工作经费支出。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544,261.05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工作。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支出11,866,212.34元用于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
4.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经费50,883,198.93元用于新冠感染防控、登革热防控。
5.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4,000.00元用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379,908.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0%。与上年相比增加45,520,441.63元,增长134.44%,主要原因是:本年登革热经费支出、新冠感染防控经费支出、疾控双提升项目经费支出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59,953.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538,384.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2%。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81,5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00.00元,决算为1,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00.00元,决算为1,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9.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00.00元,支出决算为1,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00.00元,决算为1,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40.00元,增长15.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0.00元,增长15.3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接待省级督导组(性病、艾滋病、丙肝)及慢性病防控现场指导共接待了32人次,比2022年接待了省内其他疾控的新冠防控支援人员26人次多了6人次,因此接待费用增加24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级督导组(性病、艾滋病、丙肝)及慢性病防控现场指导32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24,923,766.69元,其中,流动资产4,081,901.87元,固定资产18,840,501.5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000,00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净值),其他资产1,361.27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93,958.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74,149.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42,059.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6,77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9,27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7,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6,77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56,778.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61001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