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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中国足球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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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4-10-21 10:13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6102401000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卫生健康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拟订健康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5.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6.贯彻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组织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工作。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7.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8.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9.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中傣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中傣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傣医及其他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傣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0.推进景洪市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13.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14.指导景洪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州卫健委正确指导下,市卫健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对标省委“3815”战略目标,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市两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州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及市委、市政府2023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机构改革稳步推进。统筹抓好景洪市疾控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加快建立强大公共卫生体系。积极主动同卫健委、委编办对接,理清疾病预防控制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职能职责,确保机构职能科学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顺畅、履职到位。2023530日,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局正式挂牌成立。20231215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式挂牌成立,重新组建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市卫生监督所牌子。

2.疫情防控能够有效应对。新冠病毒防控期间,我局把疫情防控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我局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和动态清零的总方针,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因时因势,科学研判,精准防控,扎实开展人员筛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疫苗接种、技术培训等工作。随着疫情的发展,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为调整疫情防控方案和举措提供了科学依据。今年登革热疫情防控中,市卫健局认真落实防控相关措施,加强研判调度、保障防控物资、严管重点场所、坚持常态检测、聚力整治消杀、探索公共卫生治理新技术,积极从扩增床位、增设病区、抽派医务人员、优化诊疗服务等方面提升医疗救治能力。新冠疫情、登革热疫情最凶猛的阶段坚决扛起保护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责任有效处置起聚集性疫情,有效应对边境疫情冲击,新冠疫情防控顺利实现乙类乙管平稳转段,登革热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

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持续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推进全市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持续借鉴三明医改经验,深化三医联动,推进紧密型医疗联合体运行机制、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2023参加省级或省际联盟开展的药品集中采购共285个,共采购总金额3407.6元。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目前已完成3批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加上中央财政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专项补助,公立医院运行基本正常。积极开展薪酬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得到了提高。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政策,分级分类做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持续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全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

4.卫生领域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卫生健康领域项目共6个,其中续建项目2个、新开工项目1个、前期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20亿元,已完成投资5.5亿余元。今年已获得省预算内投资200万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02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疫防改扩建项目已完成土方挖运及基坑支护施工,完成产值4911万元,正在进行土石方挖运及支护桩、冠梁及桩板墙施工,计划20256月竣工并投入使用。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改扩建项目已完成土地、可研、环评、施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于2023630日开工建设,正在进行基坑开挖工作,计划20256月竣工并投入使用。政府投入了331.08元对允景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社区医院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改善了就医环境。积极推进景洪市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建设项目(一期)、市疾控中心搬迁项目、景洪市中傣医医院搬迁项目、景洪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5.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深入开展。有力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推进健康县城工作,制定印发了《景洪市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景洪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调整完善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组织架构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细化指标任务,指导各成员单位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召开全市启动会,动员部署景洪健康县城建设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多次召开调度会,听取各部门工作进展,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解决措施和办法。目前,完成了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创建、9个省级卫生乡镇创建、85个省级卫生村创建。112日,西双版纳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通过省级现场技术评审省爱卫办将按程序向全国爱卫办推荐我州接受国家级评审。1115日,景洪市通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现场核。

6.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公立医院综合能力不断提升,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确定为三级乙等公立综合医院纳入首批国家千县工程、云南省百县工程,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县域医疗服务中龙头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提升推进实施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和薄弱专科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专科发展目前,景洪市有省级重点专科13个,州级重点专科5个,薄弱专科6个,今年薄弱专科建设都已通过验收,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傣医医院、精防中心与省内外建有20个专家工作站。持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及创等达标工作,优质高效完成一中心一站建设项目,目前景洪市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国家推荐标准4个,达到国家基本标准15个,创建4个社区医院,建有心脑血管救治站6个,慢性病管理中心15。持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质增效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继续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持续巩固健康扶贫成果,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康发展,全面加强基层卫生健康管理重点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提升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补齐县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乡镇卫生院开展村级巡诊服务或派驻服务试点,使农村居民在家门口就能获得优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完成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等级达标工作,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形成覆盖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专科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就医需求。通过继续加强免费订单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工作稳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远程会诊能力通过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信息化建设,促进分级诊疗信息化,引导患者在基层首诊全面推行预约诊疗服务加快推进三级医院专家资源有效下沉完善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等方式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7.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景洪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景洪市柔性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2023年,完成紧缺人才引进73人,签订编制外人才44人,完成全科特岗医生入编4人,完成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入编8人,年内提拔选任干部8名,选派行政干部、技术骨干21人赴上海进修学习。

8.医疗卫生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强。市级卫生监督部门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42家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共98份、立案27起,结案19起,行政处罚金额共16.19元,现场取缔非法行医6起、非法医疗美容1起;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6家次,监督覆盖率100%;检查公共场所共4528户次,下达意见书87份,立案17起,罚款1.28元;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二供水单位和现制现售供水单位共计758家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63份,处罚供水单位水质不合格单位10家,罚款1.00元;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391所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37份,监督覆盖率100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规划信息股、3.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4.行政审批股、5.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股(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6.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股、7.妇幼健康与基层卫生股、8.人口发展与老龄健康股、9.中傣医管理与健康产业股、10.防治艾滋病股、11.人事科教股(机关党委)。

我单位所属单位1个,为景洪市爱国卫生运动指导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景洪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行政编制超编1人,超编原因为人员配置进行调整,配齐配全领导干部。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年末其他人员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实有车辆3超编1辆(超编车辆为机要通信用车超编原因为: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后并未增加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30,479,679.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78,329.4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5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530,470.43元,增长22.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40,520.43元,增长22.22%主要增长原因为:2023年增加生育支持政策、景洪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景洪市老年人春节及重阳节慰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等项目资金投入;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10,050.00元,下降88.16%主要下降原因为:本年度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拨入乡村医生进修管理费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30,481,469.48元。其中:基本支出6,347,219.09,占总支出的20.82%项目支出24,134,250.39,占总支出的79.1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533,168.69元,增长22.1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44,473.22元,下降9.22%主要减少原因为:人员调出,相关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6,177,641.91元,增长34.40%主要增长原因为:2023年增加生育支持政策、景洪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景洪市老年人春节及重阳节慰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等项目资金支出;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47,219.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65,416.48元,占基本支出的92.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1,802.61元,占基本支出的7.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134,250.3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景洪市老年人(百岁老人、贫困老人、养老院老人)春节、重阳节慰问专项资金498,000.00,主要用于景洪市2023老年人(百岁老人、贫困老人、养老院老人)春节、重阳节慰问。

2.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工作经费16,262.67元,主要用于景洪市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3.景洪市老年协会业务专项经费35,0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老年协会办公费、差旅费、敬老节活动等支出。

4.老年节购买70周岁会员礼品资金74,88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给70周岁老年人发放老年节礼品

5.景洪市老年活动中心运转经费98,043.9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老年活动中心开展老年事业的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支出。

6.卫生健康项目支出7,658,088.65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局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爱国卫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支出及发放乡村医生州级定额补助

7.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4,411,332.00元,主要用于发放全市生育支持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教育奖学金、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独生子女保健费、城乡医疗保险补助。

8.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463,729.17元,主要用于景洪市老年活动中心门球场地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款、景洪市老年活动中心开展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

9.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878,914.00元,主要用于支付医疗固废集中转运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01,800.3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0%。与上年相比增加5,003,991.26元,增长20.10%,主要增长原因是2023年增加生育支持政策、景洪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景洪市老年人春节及重阳节慰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等项目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主要用于洪市2023老年人(百岁老人、贫困老人、养老院老人)春节、重阳节慰问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2,940.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271,656.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0%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基本公卫、重大公卫、艾滋病防治等各项工作支出,列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78,9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主要用于支付医疗固废集中转运工程款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0,2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和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759.00元,决算为67,542.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500.00元,决算为65,404.4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83%,完成年初预算的58.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259.00元,决算为2,13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17%,完成年初预算的4.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759.00元,支出决算为67,542.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11,500.00元,决算为65,404.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48,259.00元,决算为2,1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原则,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127.22元,下降14.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685.22元,下降15.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58.00元,增长35.3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原则,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卫生健康事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创卫防艾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1,802.61元,比上年增加40,845.85元,增长9.26%,主要原因是2023年相比上年开展卫生健康日常工作量增加,所产生的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运转所需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14,367,105.33元,其中,流动资产2,439,182.98元,固定资产11,444,286.9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71,028.45元(净值),其他资产112,606.9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9,796.81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71,059.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338.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99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339.9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6,867.4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6,867.42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由主管部门公开,故无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6102401111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2110023783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