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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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18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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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负责景洪市城区、乡镇道路交通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工作;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依法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负责预防、控制和打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负责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参与道路建设中的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警卫任务;组织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开展窗口“亮窗”服务活动。窗口服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通过增加窗口和设备,延时下班,周末、节假日正常办理业务。车管业务送考下乡,做到“群众不走我不走,服务群众零距离”极大提高群众办事效率。
2.强化宣传警示教育活动。预防为主,提醒为先,开展酒驾醉驾屯点宣传,以农村地区“红白喜事”“杀猪饭”等活动为重点,用小喇叭、宣传单、口头提示、制止等措施,牢牢守住出村口、乡镇要道口,实现协同共治、精准预防。对轻微违法口头教育,一般违法警告提醒,达到少处罚、多宣传、强教育的执法新模式。
3.加强重点区域违法整治活动。一是紧盯“城市、国省道、农村、景区”四大战场,突出夜间和凌晨等重点时段,在KTV、餐馆、酒店、夜市及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违法统一整治行动;二是安排执法小分队24小时严守偷渡通道,严查偷渡交通工具,压缩偷渡违法犯罪的空间、时间。
4.持续抓实护学勤务。采取“屯、护、排、联、晓”五位一体工作模式,织密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防护网,针对勐旺瑶家、边境学生持续开展护航接力返校回家的“护学岗”勤务模式。
5.夯实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以“减量控大”为主线,从“源头整治、路面防控”两方面入手,抓实道路隐患排查、重点企业监管、交通参与者宣传和整治、路面管控;持续普及勐打线森林公园段事故防控模式,设立道路物理隔离,恶劣天气人屯守点、分流重点车辆,2017年6月至今,该路段仅发生1起致1人死亡交通事故。
6.优化调整勤务,提升城市交通管理。针对市区上下班高峰堵、恶劣天气堵、交通事故堵“三堵”特点,抽调内设中队70%警力投入到道路交通管理中,按照创文模式、货车管控点要求,提高街面、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快速调度处置各类交通拥堵警情,进一步科学优化路网均衡流量,保障城区道路畅通。强化疏堵保通等措施,对打通城市“肠梗阻”道路提出意见建议,并持续提升关键路口通行供给、信号联动和流量分导水平。持续深化“院前救治”工作,为全市人民护航“绿色通道”畅通。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情报信息中队(加挂办公室)、秩序管理中队、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机动中队、城区一中队、城区二中队、城区三中队、城区四中队、城区五中队、普文交警中队、大渡岗交警中队、勐养交警中队、勐罕交警中队、勐龙交警中队、东风交警中队、嘎洒交警中队、告庄交警中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景洪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编制人数属公安秘密,不予公开。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年末其他人员28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8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5辆,在编实有车辆2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54,781,003.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735,178.78元,占总收入的99.9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5,825.00元,占总收入的0.0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64,212.24元,增长5.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77,745.97元,增长9.78%;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1,813,533.73元,下降97.54%。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性调整增资及年中追加景洪市智慧交通管理系统工程二期项目资金的拨入。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假区管委会及工业园区管委会部门撤销,减少上年两区拨款收入,本年仅工业园区管委会拨入一季度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54,861,328.70元。其中:基本支出43,792,556.11元,占总支出的79.82%;项目支出11,068,772.59元,占总支出的20.1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76,196.55元,增长4.5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33,881.03元,增长2.42%;项目支出增加1,342,315.52元,增长13.80%;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年持平。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津补贴,工资结构性调整增资及景洪市智慧交通管理系统工程二期项目经费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792,556.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619,119.46元,占基本支出的95.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73,436.65元,占基本支出的4.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68,772.5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车驾管”服务专项经费989,8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流动车管所“下乡考试,办理车辆入城通行证、驾驶证等服务群众事项。
2.2023年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区(智能型)改造项目经费554,200.00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案管室装备建设,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规范执法办案活动,提升执法办案质效。
3.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交通乱象整治,重点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制作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等工作。
4.景洪市智慧交通管理系统工程二期(涉及“两拖欠”)项目资金2,999,900.00元,主要用于农民工工资清偿。
5.其余为涉密项目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735,178.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7%。与上年相比增加4,877,745.97元,增长9.78%,主要原因是:追加津补贴,工资结构性调整增资及景洪市智慧交通管理系统工程二期项目经费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47,733,603.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1%。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人员工资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行使公安职能,维护交通安全。功能类具体支出由于公安支出中大部分功能类科目涉密,不予对外公开,不宜做详细叙述。其他如下:行政运行36,789,935.77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4,030,013.94元,信息化建设2,999,900.00元,执法办案2,695,846.70元,其他公安支出1,197,907.28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0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92,141.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59,529.9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19,586.65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4,834.80元以及死亡抚恤308,19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44,796.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54,502.0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33,962.44元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6,332.2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64,6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民警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5,000.00元,决算为574,487.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5,000.00元,决算为574,487.1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6.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74,487.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5,000.00元,决算为574,487.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以及对公务用车运行的用油、维修维护管理审批制度的不断完善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3,536.26元,下降12.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3,536.26元,下降12.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对公务用车运行的用油、维修维护管理审批制度的不断完善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主要用于事故出警、重大安保、巡逻、边境整治以及扶贫工作等方面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3,436.65元,比上年增加73,530.11元,增长3.50%,主要原因是日常运行经费标准提高,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围绕2023年公安交管任务的实际需要,在执法办案和处理业务工作过程中的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47,500,628.26 元,其中,流动资产1,050,087.45元,固定资产46,450,531.81 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82,364.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77,840.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1,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1,9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1,95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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