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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3-06 10:48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000200000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景洪市城市管理的措施、标准和发展政策。

2负责拟订景洪市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景洪市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对全市城市管理进行指导、业务培训、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的相关工作。

4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景洪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统一监督指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

6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7景洪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不变。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包括办公室、审批股、法规股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景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未独立核算单位)

)重点工作概述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将围绕省委3815发展战略目标,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以五新城管为统领,以推进精管善治为主线,务实推进城市精细化、科学化、智慧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2024发展重点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如下:

1.理顺物业运行机制体制。一是建章立制高位推动。二是修改完善规章制度。

2.加快解决当前执法力量下沉后存在的问题。持续推动执法体制改革,建立高效的行政检查、执法、监督工作闭环,进一步明确改革模式,取得执法力量改革成效。一是由市城管局承担城市管理主体责任,通过人员派驻的方式由市城管局统一领导指挥开展城市管理工作,根据各街道实际情况调整派驻人员。通过派驻统一行使集中管理权,解决当前执法标准不统一、缺少统筹领导机构、管罚脱钩等问题。二是继续走当前直接将人员下沉至街道的改革模式,由街道承担主体责任,通过出台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调整权力清单等多方面,全面理顺执法力量下沉工作。提高执法人员比例。根据五个街道的常住人口、地理位置等因素配置执法队员。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西双版纳州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西编发〔202311)为引领,制定《景洪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案》,成立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市委组织部、编办、市司法局等各部门职能分工,建立定期工作协调会议机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制定城管执法工作考核办法,建立有效的奖惩考核机制,由将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街道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任务,每季度由分管副市长召开一次考核通报会议,通过建章立制、压实责任、严格考核,保障街道城市管理工作成效。

3.加快提升绿美城市水平。一是逐步替换老化、枯死等树种,种植更适宜日常管护造型的乡土树种。邀请本地知名专业技术人才,组建绿化专家团队,参与树种选择、种植管护及修剪造型,形成较科学的园林绿化建设、管养体系;二是根据“一街一景”和“增绿提质”的原则,立足本土绿化基础资源优势,依托“绿美云南行动”暨景洪生物多样性进城市、进街道、进社区示范项目持续推进城区市政绿地和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工作,分步有序推进见缝插绿、拆墙透绿、拆违补绿、破硬还绿、生态增绿、庭院添绿,打造一批绿美街道、精品街区、口袋公园及游园。2024年启动示范项目38个游园及零星绿化节点的绿化提升改造,启动示范项目4条城市道路绿化提升改造,积极鼓励自筹自建绿美社区,创建申报绿美社区21个。

4.全力推进各项重点项目。一是按项目计划持续推进开工项目建设,争取项目早日完工。未开工项目加快办理前期手续,争取项目尽快开工。二是优化分拆项目精准包装,争取发改和财政的支持让项目入库2024年中央省级预算支持和专债发行;三是配合各级部门完善项目各项前期手续,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勘探、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和监理等服务的公开招标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过程公正、透明,要协调自然资源、建设、消防、环保和水务等部门完善用地、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环评和水土保持等审批要件的报送工作;四是加强园区项目的宣传和招商引资工作,最大限度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9(含参公)。在职实有2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179.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096.28万元,政府性基金1,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83.67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48.87万元,下降13.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变动较上年减少和实施项目较上年减少,相应预算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096.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96.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96.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43.45万元,减少8.6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变动较上年减少和实施项目较上年减少,相应预算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179.9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09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4.46万元,下降17.13%,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变动较上年减少,相应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0,542.4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28.99万元,下降8.10%,主要原因是实施项目较上年减少,相应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42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79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65万元,主要用于死亡人员遗属抚恤。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27.35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45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3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在职人员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

7.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12.49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47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办公室租金及物业费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1,000.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保障运行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52.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城乡公共用电设施电费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8,050.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景洪市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3.02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在职人员公积金缴费。

13.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000.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绿美云南”项目建设费。

五、市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5.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1.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6万元,较上年减少0.17万元,下降2.9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77万元,较上年增加0.11万元,增长1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预计2024年需接待“绿美云南”工作考核、数管中心交流学习等来访单位增加接待10批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79万元,较上年减少0.28万元,下降5.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9万元,较上年减少0.28万元,下降5.5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预算总量控制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景洪市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8,00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中国足球彩票第六十五次常务会纪要》,有效提升城乡道路清洁、绿化管养、公厕管理等基础设施管护水平,达到7+2专项行动,创文复检及创卫相关要求完成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树立城市经营新理念,运用经营城市的理念,做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同时,深挖盘活现有资源,创造出更高的经济效益。实现一是通过城乡环卫一体化及市场化运营,提高景洪市人居环境二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形成市容环卫、绿化、公厕管理和生活垃圾收集的市场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管理机制,达到效率、质量和市政管护整体水平的提高,实现景洪市市政管理长效化,加快景洪市城市管理事业改革步伐,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5.8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80万元,下降10.8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资产总额17,738.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2.60万元,固定资产225.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6,366.86万元,无形资产0.17万元,其他资产953.3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8.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3.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000200111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2024030609335134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