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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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10-27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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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中国足球彩票组成部门,为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 中国足球彩票关于重新组建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通知》(景办字〔2019〕36号)执行。
1.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对乡镇、街道、农场为民服务中心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2.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投资项目集中审批管理服务工作,推进投资审批中心和中介超平台建设。
3.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办事窗口及办事流程。
4.负责电子政务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5.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协调股、行政效能股、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电子政务股。
所属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1.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独立核算单位);2.景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未独立核算单位);3.景洪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未独立核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规范化、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工作:一是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切实加强工作统筹,把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与政务服务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整治各类变相审批,压减审批时间和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结合先进地区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三是持续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深入一线调研,着力提高政务服务平台使用率,加强“一部手机办事通”测试工作,提升可办率、点击率、活跃率;四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进程,研究制定《景洪市政务 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外包建设方案》,积极推动方案落地实施;五是加快推进新政务大厅装修改建进度,做好新政务大厅搬迁准备各项事宜;六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至2022年11月,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19名。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6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9.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52.26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2.87万元,下降11.8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项目预算减少,单位资金收入增加52.26万元,但政务服务中心租金专项经费比上年减少201.6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09.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09.9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9.93万元(本级财力1,009.9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95.13万元,下降16.1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项目预算减少,政务服务中心租金专项经费比上年减少201.61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2.1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09.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009.93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52.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2.87万元,下降11.8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项目预算减少,单位资金增加52.26万元,但政务服务中心租金专项经费比上年减少201.61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0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64万元,项目支出357.2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95.13万元,下降16.19%。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2.6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48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资,相应增加人员收入。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44%,比2022年预算增加9.06万元,增长1.5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资,相应增加人员收入。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25%,比2022年预算减少2.78万元,下降5.5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31%,比2022年预算增加0.20万元,增长11.1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扶贫队员生活补助增加。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2个,安排357.29万元,如市政务局及三个中心运行工作经费和政务服务中心租金专项经费等开支。比2022年预算减少201.61万元,下降36.0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项目预算减少,政务服务中心租金专项经费比上年减少201.6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53.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经费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218.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经费开支。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57.29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务局及三个中心运行工作经费和政务服务中心租金专项经费等各项业务工作项目经费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1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经费开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单位负担部分经费开支。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5.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经费开支。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4.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经费开支。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负担部分经费开支。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经费开支。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7.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13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9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4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12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9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2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4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1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万元,项目支出8.00万元)
手续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电费3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3.00万元)
邮电费1.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物业管理费11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15.80万元)
差旅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维修(护)费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租赁费17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77.89万元)
培训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专用材料费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2.50万元)
劳务费1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万元,项目支出9.10万元)
工会经费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0.00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52.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26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未将单位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增加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和景洪工业园区拨入审批平台经费52.26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17.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7.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12.15万元,增长11.5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增加水电工和消防员物业管理服务10.8万元;2.增加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和加油服务1.3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4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4.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5万元,较2022年减少0.05万元,下降3.33%,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24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预算总量控制数,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万元,较2022年减少0.10万元,下降4.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4.7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预算总量控制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161.29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政务服务中心租金项目专项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61.29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全面推行“放管服”改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是为了提升完善实体大厅服务功能,满足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集中办理需要。主要目标效果如下:(一)在市级政务中心集中办理市本级审批事项,实现“只进一扇门”,市级部门进驻率95%,事项进驻率95%;(二)对127名窗口人员进行考核,窗口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合格率100%。不断提升窗口人员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服务质量,让办事群众满意率85%以上;(三)办事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办件按时办结率99%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到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47.34万元,比上年减少2.77万元,下降5.53%,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随之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697.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7.06万元,固定资产1,385.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4.88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7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7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无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故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2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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