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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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10-10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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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供销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直属公司和基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构建农村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2)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构建和培育农资经营服务网络、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服务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乡村流通信息服务网络,与农民结成更广泛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3)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加强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与服务,协调与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关系;监督、检查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
(4)承担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权的职能,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及防汛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5)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加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指导全市供销社的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和技改项目管理。
(6)代表景洪市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国内外合作社联盟活动;参与国内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
(7)负责全市供销社干部、职工的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劳动人事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
(8)负责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财务会计、统计、审计工作。
(9)承办中国足球彩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1)人事秘书股(注:对应州级主管部门人事秘书科。):负责供销社社务日常工作;承担供销社机关会议组织、文稿起草、内部协调、文秘、机要、档案、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安全保卫、防汛和组织救灾等工作;承担供销社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组织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对机关重要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拟订供销社系统改革方案,指导行业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负责宣传、普法、联络、接待工作及机关后勤工作。负责供销社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管理;组织指导本系统职工的教育培训、业务技术培训和技能鉴定;指导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系统的评先表彰、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和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供销社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老干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合作经济指导股(注:对应州级主管部门合作经济发展科。):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有关供销社改革、农村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对供销社改革和发展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全市供销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及教育培训计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会计股:负责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金融、信贷等政策的实施;制定系统财务、会计、统计管理办法,对本系统财务、会计、统计进行管理指导;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负责会计核算,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加强会计电算化基础工作;负责管理各类专项资金和其他基金,监督资金使用和社有资产管理;负责社属企业的财务和财经执法审计监督;负责贯彻落实统计制度,按时汇总上报本系统会计、统计报表,撰写财务、统计活动分析报告,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帮助和指导基层社和直属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财经纪律、制度;研究和拟订本系统经济发展计划,制定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推进供销综合改革。一是加快建设涉农龙头企业,组建新型供销企业集团。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供销系统深化综合改革,借助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加大改革开放的东风,由景洪市供销社社有管理中心、云南供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组建西双版纳州景洪供销集团,做强社有企业、壮大集体经济、提升为农服务功能,补齐农业发展短板,促进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中发挥供销行业优势作用,走集团化发展之路。二是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紧紧围绕全面提升县及县以下流通服务经营网络建设目标任务,建强农产品流通体系,推动农产品产销对接。投入397万元,分类推进市供销社社资中心基诺乡、景讷乡、中国足球彩票、勐旺乡、勐养镇5个分社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全力打造为民服务市场体系,为经营户和消费者提供满意的消费环境,满足乡镇及周边和各地游客对农副产品采买;加强部门协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努力推动乡镇商业体系建设。2022年来,市供销社系统共申报县域商业项目且录入商务部项目库14项,申报资金2.7亿元,项目涵盖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商品流通等内容,满足农村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惠及中国足球彩票、景讷乡、普文镇、勐养镇等8个乡镇。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景洪市供销社在|“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计划有6个,涉及农资配送、农产品初加工、冷链物流仓储、农贸市场智慧化建设及再生资源和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技术升级改造等项目,项目总投资额达1.02亿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长期贷款”项目有7个,涉及农产品初加工、冷链仓储物流、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魔芋加工设备采购、农贸市场和小商品市场标准化再造及智慧化建设等项目,项目总投资额达1.04亿元。三是学习借鉴先进供销社“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经验,积极探索多形式“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加快扩大“三位一体”综合试点合作履盖面。积极拓展合作功能,提升合作水平,逐步形成以流通为主导、生产为基础、金融为支撑的综合协同服务新机制。四是重视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今年来,收回了普文及大渡岗坚果基地60%经营权,全资控股,不仅使社有资产保值增效,更是提高了坚果基地产量,稳定了坚果基地收入,为周边农民群众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农民收益,切实推动中国足球彩票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发展。截至目前,景洪市供销系统内已发展坚果面积4000亩,坚果产量达417吨,实现产值300万元,带动农户收益近90万。四是结合放心农资下乡工程,在乡镇继续创办农业服务中心,为当地群众提供农资供应、技术咨询等服务,农资配送直接批量到村到寨,解决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今年来,指导曼点、勐板、曼嘎俭、巴来、巴亚5个村委会恢复建设了村级供销社,为村委会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进一步发挥了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景洪供销恒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下步将整合景哈乡边境小康村300万资金保证农资供应,鼓励村委会集体经济发展,拓宽农资销售渠道,进村入户服务好农民群众,同时提质增效,促农产品保值增值。截至2022年11月,景洪供销恒丰农资公司利用1个农资配送中心、10个农资经营网点,累计向市场供应销售各种肥料1174吨、农药7吨、地膜14吨,完成销售额599万元。
2.多措并举促经济发展。全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克服疫情带来的停工停产不利影响,顶住经济下行压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迎难而上,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坚持稳增长和推改革“双促进”,科学调度经济运行,全社系统各项经济指标实现了逐月增长的平稳运行态势。截至目前,全系统营业总收入1287万元,资产总额达8393万元,所有者权益达4257万元。
3.稳步推进党建和反腐败工作。一是不断加强思想引导,确保政治过硬。严明政治纪律,强化党内监督,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各项整治协调推进,正风肃纪严抓不懈。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组织《中央八项规定》、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重要论述等。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政治理论集中学习不放松,将学习与各种主题党日活动有机结合,多种方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截至目前,组织集中学习共计24次,其中:党组会学习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支委会学习5次、党员大会学习2次、干部职工大会学习2次。四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针对实际工作,聚焦思想问题,提高对自己的认识、正视自身的问题,促进对本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企业负责人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努力实现以谈心促团结,以谈心促工作的效果。一年来,市社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与市社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廉政谈话共2次,与新任股所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3人次。五是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重大节假日前,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九个严禁”相关规定和反面典型案例教育2次,发挥警示警醒作用。
4.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市供销社帮扶干部先后5次深入到挂钩帮扶村及乡村振兴派驻村,扎实开展走访、慰问、帮扶等活动,一是认真落实派驻村工作队员每月1500元生活补助及购买意外保险;二是抽调1名供销社职工到景讷乡勐板村委会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助力当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三是供销社充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鼓励职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农产品,为帮扶对象产品进行代言,拓展销售渠道;同时鼓励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采购8000余元,圆满完成财政预留份额;四是投入乡村振兴帮扶资金45680元,(其中挂钩点曼散村委会回慌村民小组硬化陀螺产地建设1万元;景讷乡勐板村委会大庙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2万元;普文供销社茶厂生活道路硬化建设1万元;嘎洒镇曼点村委会购买电脑和打印机5680元)。
5.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市供销社系统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克服困难,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组织联社干部职工对网格区(供销花鸟市场、转运站、新仓库)定期开展疫情排查和防控宣传、卫生清理等工作。今年以来,先后安排人员到网格区、西双版纳嘎洒国际机场、西双版纳火车站、嘎洒酒店隔离点、勐龙(240)通道开展疫情防控值守230余人次,共抽调人员协助社区做好防疫防控工作5次,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引导职工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6.狠抓作风建设,扎实开展“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深化作风革命效能工作。2022年,市供销社对标“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好”模范部门标准,将“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行动和“五比五看五争当”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活动贯穿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市供销社高度重视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召开“五比五看五争当”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动员部署会,制定了《景洪市供销社开展“五比五看五争当”活动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实施方案》和《景洪市供销社深入开展“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行动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方案》,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梳理了领导班子和个人问题清单,定期完成报送《主要负责同志定期下基层有关情况统计表》和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情况等各项任务。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新思想、新战略、新举措、新政策,组织安排领导干部、中层领导干部和党建工作人员,共计9人次,分别到州人大、州委组织部和州委党校参观学习模范机关示范点,观摩宏臻牛肝菌基地、嘎洒大安坚果基地、江苏太仓市东林村(肉羊)推广示范基地和电站村供销社冷链物流、乡村漫集市等,学习借鉴先进单位、部门和企业的成功经验、做法、理念,把抓产业、抓招商、抓资本运作、抓平台发展、抓项目投资、抓企业产出等先进做法,与本地本单位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运用到具体工作中,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并要求干部职工不限题材、内容和数字撰写心得体会和感悟感想。通过比学习,看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争当履职尽责、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熟悉政策的“明白人”,不断引导干部职工把握时代脉搏。三是积极创建“五强五带傣乡模范机关”示范点。聚焦“政治过硬、组织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能力过硬”主要目标,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等活动,制定《景洪市供销社党组关于开展创建“五强五带傣乡模范机关”实施方案》,并通过向州、市总工会争取30万元经费,打造完成了“党员活动室+职工之家”一体的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活动阵地,实现在机关党的建设上出新,大力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建设“强学习、严纪律、争表率”模范政治机关,推动市供销社“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各项工作争先进位。
7.积极推进依法治社。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法治意识。征订了《法治日报》《云南法制报》《法治与社会》《民主与法制周刊》等报刊杂志,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学习竞赛活动,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职工增强法纪意识,干部职工的法律水平都有了普遍的提高,法治观念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二是学用结合,依法治社。在普法学习中,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广大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了与信访维稳、反腐倡廉、劳动关系、企业经营、资产管理、财会管理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学法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工作,切实提高依法治社水平。
8.强化风险防控,保障系统平安稳定。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组织开展春节、清明、五一、国庆及汛期安全检查、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责任事故发生,强化系统内农产品质量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社有资产投资收益,着力降低资产负债率。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网站和新媒体安全无事故,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开展党政领导下基层信访活动,全面排查化解信访风险隐患,推动信访风险隐患解决在始发阶段、化解在基层一线,并依法依规解决职工和群众到社到市反映的诉求。全年开展各类检查10余次,参检人员共计达30多人次,整改安全隐患2处,整改率达100%;信访维稳按照畅通渠道、化解矛盾的工作要求,把处理好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相结合,开展排查督查考核,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0件,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2余次;实现越级、到省和进京“零信访”,巩固发展了安全和谐的良好局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人事秘书股、合作经济指导股、会计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无项目支出,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收入合计2,066,306.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6,306.8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77,597.40元,下降24.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76,954.58元,下降24.6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642.82元,下降100.00%,减少原因是2022年无其他收入。
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无项目收入,同时2022年底我单位机构改革,减编4个,实有人数减少2人,导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支出合计2,066,306.84元。其中:基本支出2,066,306.84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76,954.58元,下降24.6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76,954.58元,下降24.68%;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我单位机构改革,减编4个,实有人数减少2人,导致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6,306.8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78,289.42元,占基本支出的90.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8,017.42元,占基本支出的9.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6,306.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76,954.58元,下降24.68%,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我单位机构改革,减编4个,实有人数减少2人,导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0,680.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6%。主要用于本年度单位在职人员单位配套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1,499.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主要用于本年单位在职人员的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531,595.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2%。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维护费、差旅费、办公费等经费支出及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2,5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990.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990.8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990.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990.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我单位无此项支出。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20元,下降0.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20元,下降0.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主要用于日常下乡指导基层社及基地调研、扶贫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017.42元,比上年减少930.28元,下降0.49%,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发生的各种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用品费、办公耗材费、维(护)费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249260.46元,其中,流动资产8720.46元,固定资产23054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34.9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02.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02.8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02.8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本单位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21047501111